許希回到家的時候己經是晚上八點多了。
她換了拖鞋,把包扔在沙發上,去廚房給自己倒了杯水。一口氣灌下去大半杯,她才覺得整個人緩過來了一點。
茶几上攤著今天開庭用過的材料,她翻了翻,又重新整理了一下,把明天要用的部分挑出來放在最上面。
手機震了一下。
她拿起來一看,是方煜發來的一張照片。
照片拍的是一盒草莓,—個頭很大、顏色鮮紅的那種,裝在透明的塑膠盒子裡,看著就讓人覺得甜。
草莓旁邊還放著一張手寫的小卡片,上面是方煜的字跡,工工整整的,跟醫生的處方箋一樣清晰好認。
“手術順利,病人轉危為安。下午妹妹來給你帶了草莓,我記得你高中時候愛吃這個。明天有空嗎?給你送過去。”
許希盯著這張照片看了好一會兒。
高中時候愛吃草莓。
他怎麼知道的?
她努力回想了一下,隱約記起來好像是有那麼回事。高三那年,她媽每個週末都會給她帶一盒草莓來學校,她就坐在教學樓後面的花壇邊上吃,一邊吃一邊背政治。
偶爾會有理科班的男生從旁邊走過去打籃球,她頭都不抬。
方煜大概就是路過的其中一個人吧。
她想了想,打了一行字回過去。
“剛到家。草莓看起來不錯,替我謝謝你妹妹。明天下午律所有個會,開完之後應該有空,到時候聯絡你。”
發完之後她又看了一遍自己打的字,覺得太正式了,想了想又在後面加了一句:“你手術站著做了五個小時?腿不會麻嗎?”
方煜回得很快:“麻。坐了一會兒才緩過來。”
許希忍不住笑了。
這人也不逞能,也不說“沒事不累”,就首接承認麻了。這種老老實實的回答反而讓人覺得有點可愛。
她把手機放在一邊,去洗了個澡。熱水澆在頭髮上的時候,她閉著眼睛,腦子裡不由自主地覆盤今天在法庭上的每一個細節。
對方那份《合作協議》,雖然她當庭駁回去了,但說實話並不好打。鄭律師是老手,不好糊弄,而且對方的證據鏈雖然不完整,但法理上能打的空間還是有的。
她得再找一些判例回來補充,最好能找到最高法的指導性案例。
她正想著,忽然聽見客廳裡的手機響了。
她匆匆沖掉泡沫,裹著浴巾跑出來接電話。
“喂?”
“許律師,是我,劉偉。”電話那頭的聲音聽起來很焦急,“我想問一下,如果……如果官司打輸了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