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第27章 我來要點錢(1)

作者:筆繪流年·2個月前

第27章 我來要點錢於是高承勇去了包頭,徹底離開了白銀警方的摸排範圍。

他躲得如此之遠,讓白銀警方在接下來的幾年裡對破案毫無頭緒。

高承勇在包頭一干就是三年。

他當過泥瓦匠,做過裝卸工,還倒騰過一些土特產,但依舊沒能改變貧窮的現狀。

還記得他的三大愛好吧?其中一項便是賭博。

剛掙了點錢,就要拿去賭一把,可謂是省吃儉用。下注大方。

偶爾,他也會想起曾經做過的航天夢,幻想如果當年考上大學,就不會混成如今的落魄模樣。

其實很多人都是這山望著那山高,但無論身處哪個山頭,生活都免不了挫折與困難。

他只看到別人光鮮的一面,卻沒有看到別人努力的過程。

在這種失衡的心態下,他內心再次燃起了對血腥的渴望。

1997年3月28日,高承勇來到包頭市昆都侖區,伺機再幹一單。

他先去買了把刀,這次還多買了一根尼龍繩。

為什麼要買繩子?他結合前兩次的作案經驗,準備先把人綁起來,這樣對方便無法反抗,也方便翻找錢財。

只是他沒想過——綁人的時候,對方照樣會反抗。

裝備置辦妥當後,他在包頭第二眼鏡公司宿舍區附近轉悠。

這時走過來一個身材高挑的漂亮姑娘,名叫李雪梅,當年二十一歲。

高承勇覺得機會來了。等姑娘從他面前走過,他環顧四周無人,快步跟了上去。

和上次一樣,趁姑娘關門的瞬間,他一把將她推進屋裡,反手關上了門。

姑娘大驚:“你是誰?你要幹什麼?”

高承勇“嗖”地掏出刀在手裡晃了晃,說:“我來要幾個錢。”

這話聽著一點也不狠,本來緊張的事讓他說得跟鬧著玩似的。

李雪梅見這人說話並不硬氣,便厲聲喝道:“你快滾!不然我可喊人了!”

高承勇有些惱了——我說話不好使嗎?於是提高了調門:“你敢喊,我就捅了你!”

那語氣依然不像搶劫,倒像是在談判。

李雪梅哪會慣著他,張嘴就喊:“來人呀!來人呀!”

高承勇大怒,上前將她撂倒,三下五除二綁了起來。李雪梅奮力反抗,不停地叫喊。

高承勇心想,這樣下去非出大事不可。他在屋裡四下張望——巧了,牆邊正好有把笤帚,他順手抄起來,也不知怎的那樣準,“噗嗤”一下捅進了姑娘的嘴裡。

這下安靜了。可沒想到,僅僅幾秒鐘,李雪梅嘴裡鼓搗幾下,竟把笤帚吐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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