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我下鄉避禍》第22章 租房(1)

作者:牛柿·1個月前

請假很順利,一夥人一起去,理由正當,就是買些日用品,隊長連猶豫都沒猶豫,直接就批了,讓他們明天一早七點出發,搭生產隊去公社的順路牛車,一人一毛錢車費。

第二天一早,天剛矇矇亮,幾個人就收拾妥當,在生產隊場院集合。牛車早就套好了,老黃牛慢悠悠甩著尾巴,車板光溜溜的,坐上去硬邦邦涼,可在這群知青眼裡,已經是難得的“交通工具”。

一個個爬上車,坐穩扶好,車把式一聲吆喝,牛車“吱呀吱呀”地上了路。

一離開閆家溝那片天天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黃土坡,幾個女知青一下子就活泛起來,嘰嘰喳喳地湊在一起,聲音壓不住地輕快。這個說要買塊結實的肥皂,洗工作服耐用;那個說毛巾快磨破了,得換條新的;還有人唸叨著要買幾尺黑線。幾個釦子,衣服破了總得補。壓抑了十幾天的沉悶。疲憊。想家,好像一下子找到了出口,全都隨著風散了幾分。

李承霄默默坐在牛車最後面,雙腿微微分開,手搭在膝蓋上,安靜地看著路邊不斷後退的土坡。枯樹。荒草。聽著她們難得輕鬆的笑聲,他心裡輕輕一嘆。

對他們這些被困在這片土地上的知青來說,十天半個月能去一趟公社,就是最奢侈。最難得的享受。

一個叫宋妍的女知青忽然回頭,促狹地看向他,故意把尾音拉得長長的:“李承霄,你一個男知青,跟著我們一幫女的去公社幹嘛?是不是......”

她一邊說,一邊眼神溜溜地往沐婉身上瞟,明擺著是打趣兩人關係近。

周圍立刻響起幾聲輕笑聲,氣氛一下子曖昧又熱鬧。

李承霄面不改色,一本正經,語氣極其坦然:“吃肉,早上到了先吃一頓,回來之前再吃一頓,這叫利益最大化。”

宋妍被他這直白又務實的回答噎得一樂,噗嗤一聲笑出來:“就知道吃!你這人,腦子裡除了吃還裝啥?”

“吃飽了,才有力氣上工。”李承霄淡淡回了一句。

一車人都笑了,剛才那點曖昧的試探,被他一句話輕輕巧巧地擋了過去。

牛車慢悠悠晃了兩個多小時,才終於搖到了下寺灣公社。

一進街口,人明顯多了起來,土路上有挑擔的農民。騎腳踏車的公社幹部。進進出出的供銷社職工,比村裡熱鬧十倍。車把式回頭喊了一聲:“下午兩點還在這兒集合,別遲到!”說完,趕著牛車去牲口棚歇腳,丟下幾人就走了。

剛才還在笑話李承霄“就知道吃”的幾個女生,都跟在他身後進了國營飯店。

飯店不大,一股面香。肉香混著熱氣撲面而來,牆上刷著標語,幾張木頭桌子擦得不算乾淨,但在這群天天啃粗糧鹹菜的知青眼裡,跟天堂差不多。

牆上用粉筆寫著價目,清清楚楚:

羊肉泡饃:一碗兩毛五,另加二兩糧票。

肉夾饃:一個兩毛,另加一兩糧票。

沒有一個人猶豫,所有人都是同一個選擇:都要。

在閆家溝熬得久了,別說肉,連點油星都少見,早都快忘了肉是什麼滋味。這會兒往桌前一坐,聞著鍋裡飄出來的香味,一個個眼睛都亮了。

熱氣騰騰的泡饃端上來,湯濃肉爛,饃吸滿了湯汁;肉夾饃外皮焦脆,裡面的肉燉得軟爛入味。幾個人吃得頭都不抬,連說話的功夫都捨不得留,彷彿要把這陣子虧空的油水,一口氣補回來。

吃飽喝足,一行人歇了口氣,才終於想起正事。

李承霄從兜裡掏出二十塊錢,又拿出二十斤全國通用糧票,一起推到沐婉面前:“你幫我買三瓶酒,一包奶糖。”

買酒要酒票,糖要糖票,李承霄和沐婉都沒有,但是老知青知道哪能換。

糖票。酒票。肉票。煙票。布票,全都是地方票,按省。按縣。按公社發放,根本沒有全國通用一說。外地人。新知青,剛下來根本分不到本地票證,有錢都沒地方花。

而全國唯一真正通用。走到哪兒都有人認的,只有全國通用糧票。那東西在當年比錢還好使,是硬通貨,是“票中之王”。可就算有糧票,也得有門路。有人教你怎麼換,初來乍到的新知青,就算再有錢,也別想輕易吃上一口五花肉。喝上一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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