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厭等著。
“一封信。日語寫的,附了英文翻譯。翻譯很生硬,語法有好幾處錯,但意思清楚。”邁爾斯的目光落在自己的手背上。
“信說什麼?”
“大意是——”他的嗓音壓低了半度,像在複述一段背過太多遍的文字,““邁爾斯先生,過去半年承蒙關照,但我想清楚了,我們不該再見。您是英國貴族軍官,我是賣藝的東洋女子。您的善意我收到了,但善意不能當飯吃,更不能拿去堵旁人的嘴。我不想成為您仕途的汙點,也不想有一天您看我的眼神從欣賞變成——””
他停了。
“變成什麼?”
““變成後悔。””邁爾斯說完這兩個字,沉默了幾秒。
【……】
蘇厭沒有說話。她端著空了一半的香檳杯,指腹貼在杯壁上感受冰涼的溫度。
她聽懂了美智子的邏輯。不是不喜歡,恰恰是因為開始在意了,所以要跑。
一個在路上走了三年的女人,見過太多“好的開頭”爛在半途——被拋棄、被厭倦、被當成新鮮感褪去後的累贅。她的經驗告訴她:越是美好的東西越要提前鬆手,因為等到對方鬆手時,她己經沒有力氣再走了。
這不是懦弱。這是被現實反覆教育後形成的——應激。
【用人話說:她怕了。】
“你找到她了?”蘇厭問。
“沒有。”邁爾斯搖頭。“她在信的最後寫了一句——“請不要找我。這是我唯一的請求。””
蘇厭挑了下眉:“所以你就沒找?”
“我沒找。”
這個回答出乎蘇厭的意料。她看了邁爾斯一眼——這個男人坐在椅子裡,背脊挺首,但肩線是松的,不是憋著一股勁沒發出來的松,是真的放下了的松。
“為什麼?”
邁爾斯看向她,眼神里沒有那種“你不懂愛情”的居高臨下,只有一種平實的坦白:“因為她說了“請不要找我”。她這輩子被太多人無視過意願——她的“不”被當作欲拒還迎,她的沉默被當作默許,她的離開被當作“抬價”。我不想做第一百零一個無視她話語的人。”
他頓了頓。
“她說不要找,那就不找。但——”
邁爾斯從胸口的內袋裡摸出一樣東西。不是現在摸的——是一個敘述的手勢,表示他當年做過這個動作。
“我寫了一封信。託那間樂器店的老闆轉交。如果她再來買弦,就給她。如果她不來——那就算了。”
“信裡寫了什麼?”
邁爾斯又笑了。跟之前講到“英國的雨”時那種不好意思的笑不一樣,這次的笑淡一些,像一層被打磨到半透明的薄紙。
“寫得很短。我怕寫長了像在施壓。”他伸出三根手指,“三句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