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燕六皇子,造槍造炮造悶棍》第198章 舊案翻卷(1)

作者:周周北北·1個月前

第198章 舊案翻卷沈烈舊卷翻開的第一張,不是供狀。

大理寺卿看了兩遍,抬頭問刑部尚書:“沈烈畫押的供詞呢?”

刑部尚書的臉色變了一下。

長案上擺著的是七年前的舊判。兵部諮文。監刑記錄和幾份所謂旁證。最上頭那一頁寫著“私通狼戎,致失關防”,硃批很重,像是怕後人看不清似的。可供詞欄下空空蕩蕩,沒有沈烈簽名,也沒有手印,只在旁邊另貼了一張舊紙。

舊紙上寫著四個字。

拒不伏罪。

屋裡沒人說話。

黑羽司的人看著那四個字,臉上那點不耐煩也沒了。昨夜查韓氏賬證,查的是活人的髒手;今日翻沈烈舊案,翻出來的卻是一顆已經砍了七年的頭。

刑部尚書緩緩道:“當年案急。鎮北關軍情不穩,兵部連發三道催文,御史臺也有彈章。舊判裡寫得很明白,沈烈雖不伏罪,但旁證俱在。”

“旁證在哪裡?”

大理寺卿把舊卷往前推了半寸。

書吏立刻把幾份舊證分列出來:一份說沈烈暗中收受狼戎金銀,一份說鎮北關軍械。鐵料去向不明,一份說北甕城巡哨臨陣調換,另有一份押著幾名舊兵的口供,說曾見沈烈親兵夜間出關。

每一份都能殺人。

可每一份都薄。

薄到不像一樁國門大案,倒像有人急急忙忙往死人身上披了幾層破衣。

大理寺卿先取那份軍械。鐵料舊證,又把朔州鹽鐵分賬壓在旁邊。舊證裡說沈烈任上鐵料不明,疑送狼戎;新賬裡卻清清楚楚記著朔州張記出貨。北路中轉。雙魚驗訖。再往後,是韓家族印批條。出貨的日期不在沈烈手裡,批條也不在鎮北關軍印下。

刑部尚書的手停在案邊。

“這隻能證明後來有人走鐵。”他聲音發澀,“不能證明當年沈烈無罪。”

“所以看下一件。”

半枚副將印信被取了出來。

印信用舊布包著,邊緣斷裂處還留著暗色血痕。大理寺卿沒急著說話,只讓書吏把舊卷移交清單攤開。清單上有一行小字:第三營副將鍾萬里,拒附證言,印信遺失,證詞不採。

鍾萬里血書也被開啟。

紙已泛黃,血字卻還沉著。血書裡寫得並不漂亮,甚至有幾處筆畫歪斜,像是寫字的人手已經不穩。可意思很清楚:韓忠舊線暗通關外,北甕城私門有人夜出,沈烈曾命鍾萬里暗查,卻未及上奏,便被兵部急令押問。

大理寺卿把血書壓到清單旁。

“舊卷說鍾萬里證詞不採,因為印信遺失。可半枚印信隨血書送出,斷口。編號。舊軍印製都對得上。印不是遺失,是被截。證詞也不是沒有,是沒人讓它進卷。”

刑部尚書閉了閉眼。

這句話比罵他還重。

當年經手舊案的人有的已經致仕,有的病死,有的還在朝中坐著。可刑部的章還蓋在卷尾,誰也不能說這樁案子和刑部全無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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