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董留步。”他叫住正要退開的我,“公事一起說,省時間。”
陸清婉看懂了。她從風衣內袋取出一個信封遞給我。
“周益銘2017到2019年東南亞全部行程記錄。航班、酒店、同行人、見面物件。最後三頁是2018年4月溫哥華那趟的單獨報告。”
我接過來,沒當場拆。
“第二件事。”她看向陸崢,“周敏,三歲被收養,兩個養父母先後死於2011和2014年,之後周益銘以“遠房親屬”身份資助她讀完法學院。她知道她的真實身份,也知道有個“周叔叔”,她是棋子,被蒙著眼用的那種。”
“那沈聿舟透過她拿到的信封?”我問。
陸清婉猶豫了一秒。這是我第一次見她猶豫。
“那份東西是周益銘給自己留的退路。一份公證宣告,列出他三十年來替顧明山做過的每一件事—,日期、金額、指令來源、執行細節。交到檢察院,顧明山連帶所有產業四十八小時內會被查。”
“同歸於盡?”
“保命。萬一顧明山翻臉,他就拉對方一起下水。”
沈聿舟把自己變成了一個開關。給我,顧明山完了。給顧明山,周益銘完了。不給任何人,他就坐地起價。
真是一步好棋。
手機振動。阿哲的訊息:“北門外來了一輛車,沈萬鈞名下。停在二百米外,沒人下車。”
陸崢和我同時看向車間入口。
陸清婉最先反應。她關了應急燈,車間陷入黑暗。
“走後門。他的人盯了我三天,今晚甩掉了一次,沒甩乾淨。”
黑暗裡,陸崢抓住她的手臂。姑侄倆第一次肢體接觸。
“跟我走。”
我們從車間後方的破洞出去,沿圍牆根走了四十米,翻過矮牆,到了南側排水溝。阿哲已經把車開到這邊接應。
上車時陸清婉回頭看了一眼。廠區方向什麼都看不見,只有黑壓壓的廢墟輪廓。
車門關上,阿哲踩油門。
沈聿舟給的二十四小時,還剩十九個。
手機螢幕彈出一條新訊息,未知號碼:
“沈萬鈞已經知道信封的事。你的十九個小時,現在只剩下六個小時。”
黑色商務車在深夜的海城街道疾馳。
阿哲連續闖了兩個紅燈,耳麥裡不斷傳來忠伯暗哨的彙報:“沈萬鈞的車沒跟上來,但他們分了兩路,一路封鎖了舊廠區出口,另一路正朝市一醫院方向移動。”
我低頭看了一眼手機。
距離沈聿舟給出的最後期限,還剩五小時十八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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