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望著年邁的老母親,用盡全身力氣再次重複。
“媽,我真的沒有殺人!她就是自己離家出走了!我真的不知道她在哪!”
聽完兒子肯定的辯解,老太太淚流滿面:
“兒啊!媽信你!”
“你放心坐牢,媽拼了這條老命,也要把張在玉找回來!只要她活著回來,你的冤屈,立馬就能洗清!”
從看守所離開後,這位一輩子務農、從沒出過遠門的農村老太太,便暗自下定決心,誓死為兒子翻案。
家裡一窮二白,沒有車票錢、沒有代步車,什麼都沒有。
可她不怕苦、不怕累。
自此,京山縣及周邊所有鄉鎮、村落的山路小道上,多了一個徒步奔波的白髮老人。
她翻山越嶺、挨村打聽、逢人就問,走遍了周邊大小村鎮,只為尋找兒媳張在玉的下落。
皇天不負有心人!
1994年12月,佘母在京山南邊接壤的天門市窯嶺村,打聽到了一條關鍵線索!
當地村民聽聞老太太的描述,紛紛回憶道:
“老人家,你這麼一說,我們確實見過這麼個人!”
“大概兩個月前,我們村裡來了一個精神不正常的外地女人,無家可歸、飢一頓飽一頓,可憐得很!”
“沒人收留的時候,她夜裡就睡在野外墳地邊上,正常人根本不敢去那種地方!”
“我們村民看她可憐,時常給她送吃的、送舊衣服,村裡一戶好心人還把她接回家住了兩天兩夜,後來她自己走了,沒人知道去向。”
佘母心臟狂跳,瞬間看到了希望!
口音、狀態、精神問題、流浪失蹤的經歷,和自己的兒媳張在玉完全一樣!
她立刻找到該村村支書倪書記,把所有遭遇、兒子蒙冤、兒媳失蹤、錯判殺妻案的經過,全都說了。
倪書記聽完前因後果,也為老太太的行為而感動,當即提筆寫下了一份證明,也就是日後轟動全國的良心證明!
1994年12月30日,蓋有村委會公章的證明文書,白紙黑字清清楚楚:
【我村八組村民倪新浩、倪伯清、李清枝等人,於十月中旬,在本村發現一名流浪精神病婦女。】
【年齡三十歲左右、京山口音、身高一米五上下、膚色黝黑。】
【該女子自述姓張,家中育有一名六歲孩童,因走親戚迷路走失。】
【其精神狀態、個人資訊,與家屬所述完全一致。該女子曾在本村村民倪新浩家中暫住兩天一夜,後自行離開,去向不明。特此證明,懇請公安機關核查真相!】
手握這份沉甸甸的證明信,佘母滿懷希望。
她認定,只要把這份證據交給警方,就能推翻所有虛假口供、推翻所有不實定論,還兒子佘祥林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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