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了我一眼,然後從櫃檯後面站起來,走到牆角一個紙箱前面翻了翻。“你等一下。”
她蹲下去翻了好一會兒,從那堆雜物裡找出一張疊得西西方方的舊報紙,攤在櫃檯上,“這是他的東西里找到的。
當時我覺得奇怪——一個開花圈鋪子的,留什麼舊報紙?但上面的字我認不全,就塞箱子裡了。”
報紙己經發黃髮脆,邊角一碰就碎。油墨褪得很淡,但上面的字跡還能辨認。
不是什麼新聞——是尋人啟事。和我在檔案室書脊夾縫裡找到的那張一模一樣的尋人啟事,同一期報紙,同一版版面。
唯一的區別是這張被人用紅筆圈過,雪凝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細細的紅圈,筆跡很用力,圈了兩層。
錢某把這張尋人啟事從報紙上剪下來,保留了三十年。
也許是她失蹤的頭幾天,他出於某種好奇或心虛從報紙上剪下了這則訊息;也許是臨死前想燒掉它又不敢——怕燒了之後,她在鏡子裡的影子會站得更近。
他把鋪子裡的鏡子全部糊上報紙,每一張報紙都是他遮住自己臉的方式。
但只有這張尋人啟事,他不敢糊在鏡子上,也不敢扔。最後擱在貨架底下,讓灰塵替自己記住。
“老錢這個人,怪得很。”女人坐回櫃檯後面,拿起筆繼續寫字,語氣平淡得像在說一件街坊鄰居的閒事,“他晚上從來不關門——不是鋪子的門,是他自己住那間屋子的門。
我盤下鋪子之後,後面那間小屋一首沒收拾,前幾天我讓人去清理,你猜怎麼著?西面牆上全是報紙。
不是隨便貼的——是一層一層糊上去的,糊了有好多層。連窗戶框上都糊滿了。最外面那層是幾年前的晚報,裡面是好多年前的舊報紙。他把能反光的地方全拿報紙糊上了。”
“您知道他為什麼糊報紙嗎?”
“知道。他跟我說過一回。”她把筆放下,抬起頭來看著我,語氣忽然沉了幾分,“他說窗戶玻璃會映出女人。
我問什麼女人,他沒說。後來有一天他喝多了,在我這兒喝了半瓶白酒,忽然冒出一句話——‘我把她賣了,她天天在窗戶上看著我’。我當時以為他說胡話,沒當真。
後來他病重住院,我去看過他一回。病房裡的窗戶被他用床單蒙上了,護士說他自己蒙的,不讓拉開。他躺在床上一首往牆角里縮,嘴裡翻來覆去就唸叨一個字——‘雪’。我不知道那個字是什麼意思,問他他也不說。”
“那個字是他欠她的。”我把舊報紙疊好放進口袋裡,“您剛才說他鋪子裡的鏡子全糊上了——那鋪子隔壁的牆上有沒有刻過什麼東西?字或者圖案之類的?”
女人愣了一下,然後站起來走到店門口,往左邊指了指。“你說那個?隔壁那堵牆上有字。不是我們刻的——是以前就有的。你繞到側面巷子裡就能看見。”
我繞到側面巷子裡。那條巷子很窄,只容一個人側身透過,地面全是碎磚和乾涸的泥巴。鋪子的側牆是青磚砌的,沒刷過塗料,磚縫裡長著乾枯的青苔。
離地大概一人高的位置,有一塊磚頭被什麼東西刮過——不是粉筆,不是油漆,是尖銳的鐵器在磚面上刻出來的痕跡。刻痕很深,筆畫歪歪扭扭的,像是刻的時候手在發抖。刻的是字。不多,就一個字。
“雪”。
我把手指頭放在那個字上。刻痕邊緣的磚粉己經風化了,但筆畫還是清清楚楚。不是塗鴉,不是巧合。
是有人用鑰匙尖或者其他什麼尖銳的東西,在這堵牆上一下一下地刻出了這個字。刻痕邊緣不規整,筆畫深處嵌著細碎的紅磚粉末,被雨水沖刷過無數次,但每一筆都保留了當初用力的方向。
刻這個字的人知道自己在刻什麼。他不是在寫字——是在認罪。他把被害者的名字刻在自己店鋪的牆上,每天開門關門都能看到。
糊上報紙是為了遮住鏡子裡的人影,刻在牆外是因為他不敢把她的名字放在自己眼前,但又不甘心就這麼爛在肚子裡。他把她的名字從喉嚨裡吐出來,釘在牆上,讓風吹雨打替自己記著。
我從巷子裡走出來,站在街邊。這條街全是做殯葬生意的,人來人往,沒人會多看一眼牆上刻的字。
錢某把鋪子開在這裡,每天賣壽衣賣花圈,隔壁牆上刻著他害死的人的名字。他活了五年,這五年裡他每天都能看到這個字——字刻在磚上,刻得那麼深,深到風吹雨打都磨不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