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野史:108將真面目》第84章 閻婆惜(下)——信里的秘密,要了她的命(1)

作者:全村的小秋·14天前

上一回說到,宋江一刀割開了閻婆惜的喉嚨,血噴了一牆。他從她枕頭底下摸出那封信,湊到燈上燒了。信紙捲起來,發黑,變成灰,落在地上。宋江看著那些灰燼,確認每一個字都燒乾淨了,才擦掉臉上的血,下了樓。

那封信裡到底寫了什麼?能讓宋江不惜殺人滅口?

咱們得從頭說。宋江殺閻婆惜的時候,嘴裡說的是“怒殺”。怒,是因為閻婆惜貪得無厭,拿了金子不還信,還喊“黑三郎殺人了”。可你要是仔細讀《水滸傳》第二十一回,會發現宋江殺人之前的反應,不像是“怒”。原著寫得很清楚——閻婆惜把信藏在枕頭底下,跟宋江說“你把金子拿來,我便還你”。宋江說:“金子不在身邊,明日送來。”閻婆惜說:“明日也不行,今日就要。”宋江又哄又求,說了半天好話。閻婆惜就是不給。這時候宋江做了一個動作——“便去那婆惜臉上打了一掌”。然後閻婆惜喊“黑三郎殺人了”,宋江按住她,一刀割喉。

整個過程,宋江不是突然暴怒,而是一步步被逼到絕路。閻婆惜不還信,他就拿不回證據。拿不回證據,他隨時可能被官府抄家問斬。他打她那一掌,是在試探——看她是真的不還,還是嚇唬他。她喊“殺人了”,他意識到她己經失控了。他必須馬上做決定。刀就在旁邊,手按上去了,信就在枕頭底下。他選了殺。

所以宋江殺閻婆惜,不是怒殺,是滅口。真正讓他起殺心的,不是閻婆惜喊的那一聲,是那封信本身。

信裡到底寫了什麼?《水滸傳》原著裡沒有全文抄錄,只交代了大致內容:“宋江收了梁山泊晁蓋的書信,約他同去梁山泊落草。”落草,當強盜,這是死罪。宋江是鄆城縣的押司,朝廷命官,私通強盜,按大宋律法,輕則流放,重則殺頭。更關鍵的是,信裡提到“宋江在江州題反詩”的事。那首反詩是宋江在江州潯陽樓上寫的——“他時若遂凌雲志,敢笑黃巢不丈夫”。黃巢是唐朝的造反頭子,宋江寫詩說自己比黃巢還厲害。這首詩要是傳到朝廷耳朵裡,宋江不僅自己得死,全家也得跟著抄斬。信裡不僅提到了這首詩,還提到宋江跟晁蓋的私交,提到他如何通風報信、如何幫晁蓋逃脫官府追捕。每一個字,都足夠要宋江的命。這封信如果落進官府手裡,宋江必死無疑。落到閻婆惜手裡,也一樣。

閻婆惜不是不知道這封信的分量。她知道。她正因為知道,才敢拿這封信跟宋江談條件。她要一百兩金子,要一紙休書,要宋江從此不管她跟張文遠的事。她以為她拿住了宋江的命門,宋江就得乖乖聽話。可她算錯了一件事——她以為宋江會怕她,沒想到宋江會選擇殺她。她以為信是她的護身符,沒想到信是她的催命符。她覺得自己是握刀的人,可刀在宋江手裡。她拿著那封信的時候,宋江己經在心裡算了三遍——是給她錢,還是殺她滅口。給她錢,她以後還會繼續要挾。殺她滅口,一了百了。宋江選了後者。

閻婆惜死的時候才十九歲。她這輩子,沒有一天是屬於自己的。九歲跟著爹孃賣唱,十八歲被娘賣掉,十九歲被宋江殺了。她短暫的一生,像一場被安排好的戲。唯一一次自己寫的臺詞,是“我要去告官”。這句臺詞,是她的遺言。

其實閻婆惜可以不死的。她如果不發現那封信,或者發現了裝作沒看見,她不會被殺。宋江會繼續給她錢、給她房子、給她吃穿,繼續不碰她、不理她、不正眼看她。她在宋江的冷暴力裡活著,活到什麼時候算什麼時候。她不甘心。她發現了那封信,她覺得這是老天爺給她的機會。她可以憑這封信翻身。她可以拿這封信換自由、換銀子、換張文遠。她以為握住了宋江的命脈,可她握住的是一把刀——宋江的刀。她握得太緊了,宋江只好把她的手砍斷。連她的手,連她的人,一起砍斷。

閻婆惜死後,宋江上了梁山,成了梁山之主。梁山一百零八將排座次,他是第一把交椅。所有好漢都叫他“哥哥”。沒有人提起閻婆惜,沒有人問過那個被宋江一刀割喉的女人後來埋在哪。她娘閻婆告狀告不贏,後來不知所蹤。張文遠也沒有替她報仇。一個外室死了,在那年頭的鄆城縣,連個水花都濺不起來。她的墳在哪裡,沒人知道。

下一回,咱們說林沖娘子——林沖刺配前寫了休書,把她一個人扔進虎狼窩。宋江殺妾,林沖刺妻。水滸裡的好男人,一個比一個狠。

【判官札記】

閻婆惜拿著那封信的時候,以為自己贏了。她不知道,那封信不是護身符,是催命符。宋江沒有跟她談條件。

他首接殺了她。燒了信,擦了刀,上了梁山。那封信裡的秘密,除了宋江和閻婆惜,再也沒有人知道。

閻婆惜死的時候,信被她攥在手裡。宋江掰開她的手指,把信抽出來,燒了。

她到死都沒鬆開過那隻手。

她的墳,至今無人祭拜。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