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司珩的聲音很輕,像怕驚動什麼似的。
“但我還是想找到她。”
溫稚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指。指甲縫裡有草坪上的泥土,帆布鞋的鞋帶上沾了金毛的毛,金色的,在白色的鞋帶上格外顯眼。
她有很多話想說。
“我就是稚初”這句話就在嘴邊,像一顆含了很久的糖,糖衣己經化了,甜味在舌尖蔓延,可她就是咽不下去。
不是不想說。
是不敢。
怕說出來之後,一切都變了。
怕他喜歡的只是那個躲在文字背後的影子,而不是此刻坐在草坪上、鞋帶上沾著狗毛的溫稚。
怕他找到稚初之後,就不再需要溫稚了。
“那個人,”溫稚慢慢地開口,“如果她就在你面前,你能認出來嗎?”
傅司珩偏過頭看她。
陽光從銀杏葉的縫隙裡漏下來,落在他的肩頭和髮梢。他看了溫稚兩秒,那雙丹鳳眼裡有一種溫稚從未見過的神情——不是冷淡,不是剋制,而是像一片很深的湖水,表面平靜,底下暗流湧動。
“能。”他說,篤定的,沒有一絲猶豫。
溫稚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我不是在問長相。”她低下頭,拔了一根草在手指間繞來繞去,“我是說……如果她就是一個很普通的人,長得不好看,也沒什麼特別的地方,你還能認出來嗎?”
“我問的不是長相。”傅司珩的聲音很低。
“那你問的是什麼?”
“是寫‘這世上總有一束光是為你而亮的’那個人。”
溫稚的手指頓住了。
那是她寫在《摘星》第一章裡的話。
那是她十七歲那年在出租屋裡寫的。那天她剛被繼母罵了一頓,一個人躲在房間裡,窗外的路燈壞了,整條巷子都是黑的。她就在那樣的黑暗裡,打出了那行字。
她以為那只是小說裡的一句臺詞。
但她不知道,在世界的另一個角落,有人把它當成了活下去的理由。
“你記得這句話。”溫稚的聲音有些發緊。
“每一句都記得。”傅司珩說。
沉默在兩人之間蔓延,被風吹動的銀杏葉填補了空隙。
金毛跑回來了,嘴裡叼著一根樹枝,尾巴搖得歡快。它把樹枝放在溫稚腿上,仰頭看她,眼神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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