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京市的夜色被萬家燈火稀釋成一片橙黃色的光霧。那裡面沒有一盞燈是屬於他的,但有一盞燈是屬於溫稚的。那盞燈在她宿舍的天花板上,暖白色的,像一小片被揉碎的月亮,不會滅。
溫稚在那片月光下睡著了。不是那種沉沉的、什麼都不想的睡,是一種淺的、但安穩的睡,像一個人走了很遠的路,終於坐下來,靠著牆閉了一會兒眼睛。她知道自己還沒到終點,但最陡的那段坡己經翻過去了。剩下的,是沿著坡面慢慢走下去,走到一片平地上。
第二天早上,溫稚醒的時候,窗外的天己經亮了。陽光從窗簾縫隙裡照進來,在地板上畫了一條寬寬的金線,比之前的每一天都更亮一些,暖一些。春天快走到盡頭了,銀杏樹上的葉子己經長成了完整的扇面形狀,在窗外陽光裡泛著一層油亮的光。溫稚坐起來,在床邊坐了一會兒。她沒有立刻下床,而是看著窗外那棵銀杏樹,看著它的枝葉在風裡輕輕晃動,目光安靜。
今天不是普通的一天。今天她要去法庭。不是去旁聽一個陌生人的案子,是去看著她父親的名字被重新放在燈光下面,讓所有人看到那些被藏了十幾年的字。她沒有化妝,只是洗了臉,把頭髮紮成了一個低馬尾。她穿了一件深灰色的薄外套,不是刻意樸素,是她覺得這個場合不需要任何多餘的顏色。走到鏡子前面看了一眼鏡子裡的人——溫誠的女兒。穿著深灰色外套,頭髮扎著,眼睛裡沒有淚,只有一種很安靜的、像水面上最後一圈漣漪散去之後的平靜。
她拿起手機,看到傅司珩發來一條訊息:“我在樓下。”她回了一個“好”字,把手機放進口袋裡,拿上那個裝了父親照片的信封,出了門。
傅司珩站在宿舍樓門口,靠著車,和之前每一次等她時一樣的姿勢。他今天穿了一件深藍色的西裝外套,裡面是白色襯衫,沒有打領帶,襯衫的第一顆釦子沒有系。陽光落在他的肩頭,他站在那裡,像一扇不會關上的門。溫稚走到他面前。
“走吧。”
“走吧。”
車子駛出學校的時候,溫稚從車窗往外看了一眼。銀杏樹在陽光下一棵一棵地往後退,葉子綠得發亮。她收回目光,低頭看了一眼手裡那個信封——父親的舊照在裡面,她出門前放進去的。她不知道為什麼要帶它,也許是想讓父親也看到這個房間、這張桌子、這面牆上的國徽。她希望他在某個地方也能看到這個場景。
到了法院門口的時候,溫稚站在臺階下面,抬頭看著那棟灰白色的建築。門口的國徽在晨光下泛著金屬的光澤,不遠處的旗杆上有一面紅旗,被風吹得展開又捲起,展開又捲起。她站在那裡,沒有立刻走上去。她在想一件事——她父親最後一次看到法院的時候,是站在被告的位置上。十幾年後,他的女兒站在臺階下面,替他走進同一扇門。
“溫稚。”傅司珩的聲音從旁邊傳來。
她側頭看他。“嗯。”
“進去嗎?”
“進去。”
她邁上了第一級臺階。
法院裡面比溫稚想象中安靜。走廊裡鋪著淺色的地磚,牆面是米白色的,每隔幾米有一扇深色的木門。有人經過的時候腳步很輕,說話的聲音壓得很低,整棟建築像被一層看不見的毯子裹住了聲音。溫稚跟在傅司珩旁邊,走過了那條走廊。她的腳步落在平整的地磚上,發出輕微的聲響。她在數自己的步數,也許是在數需要走多少步才能走到那扇門前。
顧明在走廊盡頭的拐角處等他們。他穿著深灰色的西裝,手裡拿著一個檔案袋,比平時看起來更正式一些。“旁聽席在第一排。檢方那邊己經準備好了,材料都核過了。你們的位置在左邊。”他看了一眼溫稚,“你不用說話,但如果法官問,你可以回應。你沒做錯任何事,不需要怕。”
溫稚點了點頭。“謝謝顧律師。”
“應該的。”
顧明轉身往另一個方向去了。溫稚和傅司珩推開了那扇門。法庭比她想象中大一些,又比她想象中小一些。屋頂很高,光線從高處的窗子落下來,照在深色的木質桌椅和淺灰色的地面上,整間屋子像是被一層均勻的、冷靜的光線填滿的。旁聽席有幾排座位,前面是一個略高於地面的區域,擺著法官席和書記員的位置。中間是檢方席和辯方席,兩張長桌,面對面擺放。角落裡有一張證人席,像一個小小的、被單獨放出來的孤島。溫稚站在門口,視線掃過整個房間,最後落在了被告席上。
沈國良坐在那裡。
他穿著深色的西裝,頭髮梳得很整齊,比新聞照片裡瘦了一些。他的背挺得很首,雙手放在桌面上,十指交叉,像是刻意維持一種從容的姿態。但他的下頜線繃得很緊——溫稚認出了那種繃緊,和她自己緊張時的狀態很像。沈國良的視線正落在門口的方向。他看到溫稚的時候,表情沒有明顯的變化,但溫稚注意到他的手指在桌面上微微蜷曲了一下——不是握拳,是像在試圖抓住什麼。
溫稚看著他,沒有避開目光。她和他對視了大概一秒,也許一秒半。那一秒半里,她看到的是一個她從來沒有見過的人——不是“沈梔的父親”,不是“那個在暗處寫舉報信的人”,就是一個人,坐在被告席上,穿著深色西裝,正在被法律審視。她沒有恨他。不是因為她寬宏大量,是因為恨會讓她分心。她今天是來替父親說話的,不是來恨誰的。
她在第一排旁聽席上坐下來。傅司珩坐在她右邊,沒有碰到她,但坐得很近,近到她能感覺到他呼吸的節奏——很慢,很穩,像是在替她穩住什麼。她低頭開啟那個信封,看了一眼父親的舊照,然後合上信封,放在膝蓋上。傅司珩看到了那個信封,沒有問是什麼。
法官入場的時候,所有人站了起來。溫稚站起來的時候,手指按在信封的表面,紙張的觸感透過指腹傳上來。她聽著書記員宣讀案由,聽到“溫誠”兩個字的時候,心臟停了一拍。她沒有低頭,沒有移開目光。她聽著那些字一個一個地落在空氣裡,像石子一樣沉入水面。
檢方開始宣讀起訴書。聲音不大,但字句清晰,每一個涉及罪名的時間、人物、行為都被準確念出。溫稚聽到了“偽造證據罪”和“誣告陷害罪”。聽到“溫誠”兩個字反覆出現的時候,她的手指在信封邊緣微微收緊了一下。她聽到檢方說“被申請人溫誠,於X年X月因涉嫌經濟犯罪被逮捕入獄”的時候,她的指甲按進了信封紙面——不重,但留下了淺淺的印痕。她把那個印痕壓平了,繼續聽。
起訴書宣讀了大約十五分鐘。溫稚覺得那十五分鐘像很長,又像很短。她聽到沈國良的名字和父親的名字被放在同一句話裡,間隔只有幾個字——“沈國良透過偽造賬目、安排證人提供虛假證言,致使溫誠被錯誤定罪。”那幾個字連在一起的時候,像一根線,把兩件隔了十幾年的事縫了起來。她不知道沈國良聽到那句話的時候是什麼感覺,她沒有轉頭去看他。她在想,父親如果坐在她旁邊,聽到那句話會怎麼說。也許他會說一句:“總算有人把這句話說出來了。”
檢方讀完起訴書之後,法官請辯方陳述立場。沈國良的律師站起來,說了一句標準的話:“我的當事人不認罪,對指控事實存在異議。”溫稚聽到“不認罪”三個字的時候,沒有太大的反應。她早就知道他會不認罪。一個寫了匿名舉報信、讓人偽造了賬目、翻過七十歲老人家的人,不會因為坐在法庭上就忽然承認自己做過的所有事。但她也不著急。她知道那些證據在檔案袋裡,在證人席上,在那些願意替她父親說話的人手裡。它們不會因為一句“不認罪”就消失。
。走劃計按在都切一明說——的開鬆是,握有沒手的上蓋膝在放他到意注但,化變麼什有沒表,方前在落目的他,珩司傅眼一了看。面後在西東的正真,子引是只們它道知但,容的案檔些那道知不,稱名和號編案檔些那出念地條一條一方檢著聽稚溫。架框本基的案專作合年當、訊資冊註司公、料材景背些一是那,據證組一第列陳始開方檢。節環證舉進審庭
。的溫——壁子杯下一了手但,喝有沒稚溫。前面在放來回端,水杯一了接去,兒會一了來起站珩司傅。椅桌的深和席法的空面前著看,封信個那著握裡手,排一第在坐。來起站有沒稚溫。談聲低在人有,話電打裡廊走在人有,間手洗去人有,走來起站續陸人的上席聽旁。鐘分十庭休佈宣法,候時的時小一約大到行進審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