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明1128》第729章 移風易俗(2)

作者:西洋湖邊·1個月前

他沒說完,但周圍人都明白他的意思。眾人紛紛點頭。

然而,士紳們的憤怒並不能改變大局。

池州府衙內,新任學政官王仲儀正在與一群胥吏商議學校設立事宜。

「各縣小學務必在今年春季開學,所有六至九歲兒童必須入學,不得拖延!」

「如有拒不送子女入學者,以妨礙教育行政論處。」

「特別注意,抽查各地是否仍有人私下為女童纏足,若有發現,一律嚴懲不貸!」

胥吏們面面相覷,他們聽說教務大臣和刑務大臣已下令,對任何阻撓新政者絕不手軟,心中都明白——這回,池州士紳再怎麼反對,也翻不起風浪了。

新法實施後,最先被波及的是各大家族。

池州名門梁家、陳家、汪家等都接到了縣學政官的通牒,要求他們將家中子女送入小學。

有士紳公開抗拒,拒絕送女兒上學。

「我梁家世代書香,何曾有女子讀書的道理!」

然而,第二日,府衙便派人強行接走了梁小姐,並將梁員外治罪:「妨礙兒童接受教育,處徒刑三月。蓄意纏足,剝奪監護權。」

刑部衙門的差役當街押解犯人,一時之間,池州城內竟無人敢再違抗新法!

池州士紳的聯名上書,很快便得到了來自金陵的回信——卻是一紙冷冰冰的公文,署名者正是晏廣孝。

「池州各士紳請願案,國會審議後裁定如下——大明國立法,一律適用於全國,任何地方不得例外。若不滿新法,可依《南海道特區條例》,舉家南渡。另,若有煽動滋事、聚眾鬧事者,視為妨害國法,刑務司自當依法處置。」

這一紙公文,瞬間讓池州士紳們啞口無言。

面對國會的強硬態度,池州士紳陷入了分裂——一部分人選擇認命,畢竟科舉功名仍在,家族傳承未斷,即便不能納妾,仍可在體制內維持影響力。

另一部分人,則開始密謀離開大明。

「陸老爺、朱老爺如今已去了南洋,既然這裡再無我等的立足之地,不如效仿陸宋,另尋天地!」

於是,不久之後,池州的幾大家族秘密聯絡明州海商,準備集資南渡……

然而,對於普通百姓來說,《婚姻法》的頒佈,帶來的影響卻是喜憂參半。

那些過去被迫為妾的女子,如今終於獲得了名分,她們的子女也不必再忍受庶出的歧視。

那些寒門學子,不必再因門第低微而被迫接受包辦婚姻,他們有了真正的擇偶權。

池州的街頭巷尾,悄然流傳著這樣一句話:

「這新法,真是苦了士紳,卻甜了百姓。」

三月初三,池州的各所小學的一年級終於如期開學。

許多貧苦人家的孩子,生平第一次有機會坐進課堂,握起毛筆。

曾被當作家族交易籌碼的女孩們,終於能夠堂堂正正地坐在書桌前學習,而不是被關在深閨中等待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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