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明1128》第1024章 一〇二二章:蜀宋明務(1)

作者:西洋湖邊·1個月前

成都行在,蜀中暑熱未褪。晨鐘甫落,錦官城外朝陽灑落宮牆,映得丹樹金紅。殿閣之內,萬籟俱寂,惟見朝臣靜候君命。

今日朝會,旨在議閱岳飛自江陵上呈的密奏與火器試製成果。該奏由御前親兵連夜自三峽舟運而來,附圖二十有八、樣槍三支、試爆結果錄與軍工法式一冊。傳言稱,此番不僅火藥純度突破,甚至實現「高爐鼓風」冶鐵,功效超蜀中百年傳法。

太監護忠甫唱:「荊湖北路安撫使岳飛奏報——新軍火器工藝大成,請朝廷查核定製!」

群臣聞之譁然。

宰執班首,張浚上前兩步,昂然奏道:「臣張浚參拜陛下!嶽太尉此奏,事關軍國重器,臣已先閱副本,願代為啟奏。」

趙構端坐龍榻,神情未定,道:「卿請奏來。」

張浚展開密奏,朗聲讀道:「臣岳飛,率岳家軍駐守江陵,近得長子岳雲自明佔東海地歸來,攜帶煉藥、冶鐵之新法,合兵器監陳規之技,試煉火藥七百餘次,終得定方。藥性穩、威可裂木,克服潮溼之患。」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殿中群臣,繼續道:「又依明法築高爐,引風鼓吹,以礦冶鐵,得純鐵成材,鑄槍千支,火龍二百。試戰於荊北,擊退偽齊遊騎。」

殿中已有竊竊私語。張浚提高聲音:「今軍中士卒歡呼,盼朝廷立編新軍、準其軍制、撥予資糧,以備北伐。臣不敢專擅,故上奏以請命。」

他一語落地,殿中震動。張浚昂首道:「陛下,嶽太尉不僅軍功赫赫,此番更以實效破難題。若不立法定製,則器成而無軍、術出而無用,豈不空費?」

右丞相秦檜陰笑不語,緩緩出列道:「臣有一問,所謂“岳雲自明國歸”,其人年未及弱冠,何能識高爐鼓風、熟黑火精方?難不成,真是方夢華親授?」

殿中氣氛一冷,守舊派暗自點頭。

秦檜繼續道:「方夢華何許人也?惑亂天下之妖女也!其立國於江東,倡女工讀、毀君臣倫、以妖法造器,如今我朝子弟竟受其技?陛下若授編火器之權,豈非認其為師?」

張浚沉聲道:「秦相此言差矣!岳雲雖少,然親歷明金淮北之戰,閱明軍所遺火器法式,自非妄學。明人之器,我可取其法、守我道統。陛下若拒絕其技,則漢中、江陵將再陷鐵火之圍!」

秦檜冷笑道:「守我道統者,不應求於妖匪。昔孔聖人曰“非其人之器,不可用也”。今之火器之術,濫觴妖國,豈不為不祥?」

左正言範同怒斥:「夫技者,道也。隋唐之制,胡人輸馬術,唐太宗納之而平突厥。今我宋器遜於敵,尚談“不祥”?難道要讓三關再陷?」

太學博士馮援亦拱手曰:「臣願為證!岳家所鑄新火器,較前者炸膛率減八成,破壘可及三十步。軍士自願試操,無一人退縮。若非器成,仙人關豈能固?漢陽豈能守?」

趙構靜默片刻,低聲問張俊:「卿曾督鑄火器,可驗此說是否真?」

張俊踏前,掏出火藥樣品一包,獻於御前:「臣即試驗之。此藥乾裂細末、硝分八成以上,與舊式相比,可用而不炸。若朝廷允其制式,半年內可鑄槍萬支。」

殿中一陣低語,秦檜驟然言道:「臣仍請慎議。高爐、藥術、軍工,皆為神器,不可輕授一人之手。岳飛若獨掌江陵、兵器、互市,則上威制朝,下聯明匪,萬一異心——」

他語未畢,張浚厲聲道:「若嶽鵬舉異心,則不救仙人關,不守江陵!今朝堂可安坐,皆賴江陵拒敵。若要召他回京問罪,臣張浚願與其同罪!」

趙構微蹙雙眉,目視秦檜,又掃視殿堂群臣。

左僕射李若谷緩緩出列,道:「陛下可折中而行。今火器之制,乃關國運,不可廢;然亦不可使岳飛專之。臣請立火器都監司於成都,設監使三人,由兵部、工部、軍中共議,並由岳雲、陳規、馮援共為技官,分署於江陵、漢中、三峽各地。」

趙構拈鬚,沉吟良久,道:「可也。」

他頓首言道:「著立“火器都監司”於成都,下轄三署。命陳規為都監使、岳雲為副監、馮援為典技,督冶煉鐵、火藥、鑄器之務。其制式、法令,由中書門下會議審定,毋得擅改。仍令兵部存底、兵司按數撥用,不得流民間。」

又道:「岳飛忠義可嘉,其子孝謹,朕甚慰之。準其奏請,撥銀五萬貫、鐵千石、硝硫萬斤,以充試造之用。另敕戶部,督荊襄之士紳出粟,若違者以國難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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