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本即是正義,我靠寫作獲得超能力》第二十二章 文字紋身(1)

作者:默默的碼總·19天前

第二十二章 文字紋身

指腹上的字還在。

陳墨把檯燈擰到最亮。右手食指湊近燈泡,皮膚烤得發燙。那幾個針尖大小的宋體字紋絲不動。「陳」「墨」「序」「列」。筆畫細到半透明,邊緣泛著淡紅色,宛若剛從皮下滲出來的。

水龍頭開到最大。冷水衝了五分鐘。指腹的皮膚泡皺了,字還在。顏色淡了一丁點。

從洗手間櫃子裡翻出半瓶醫用酒精。棉球蘸飽,按在指腹上。冰涼的。使勁搓了十幾下。皮快搓破了,字還是沒掉。又淡了一丁點。

用指甲摳。

摳到第三個字的時候疼得吸了口氣。指甲縫裡嵌進去一小塊表皮。低頭看,那個「墨」字的筆畫確實模糊了一些。剩下的字仍然穩穩當當嵌在角質層裡,彷彿用烙鐵燙上去的。比烙鐵還深。烙鐵最多到真皮層。這個字長進了指紋的紋路里,和指紋融成一體。

檯燈下攤開雙手。十個指腹,有四個浮出了字。食指最清晰,中指次之。無名指的筆畫還在成形,像膠片顯影。大拇指乾乾淨淨。

盯著拇指看了好一會兒。

現在沒字。不代表以後沒有。

羅盤擺在桌面上。螢幕亮著。狀態列的紅色感嘆號還在閃。點開。

「敘事層侵蝕度:1.8%。」

正要關掉,數字跳了一下。

1.7%。

又跳。

1.6%。

1.5%。

1.4%。

1.3%。

定格在1.2%。不動了。

陳墨把羅盤翻過來扣在桌上。螢幕透過外殼的縫隙漏出淡綠色的光,映在天花板上。侵蝕度從1.8%掉到1.2%。水洗、酒精、指甲。這些土辦法刮不掉文字,卻能刮掉一部分侵蝕積累。

好比黑板擦。擦掉粉筆灰,擦不掉刻在木板上的刀痕。

翻回羅盤。盯著那個1.2%出神。嘴角抽了一下。看到1.8%的時候心跳加速,看到1.2%的時候鬆了口氣。被一個數字牽著走。

把羅盤推開。

門外傳來腳步聲。

沉重。緩慢。一步一頓。老式居民樓的走廊不隔音,腳步聲從樓梯口拐過來,經過二樓,在三樓停住了。

敲門聲。

三下。間隔均勻。力道不輕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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