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皇四子 政務。
朱霰醒來, 發現自己蜷縮在箱子裡,箱子已經開啟,身上披著一件半舊道袍, 道袍上沾有若有若無的竹葉清香。他近來忙於政事, 有好幾夜未曾閤眼, 誰知竟累到一沾箱子就睡著了。他從箱子裡爬出來。
天已微微亮,號房裡的蠟燭大多已熄滅,現只餘一支書案上的殘蠟還亮著跳躍的火光。燭臺邊,徐策纓趴在案上睡著了。
朱霰走到徐策纓身後, 看他枕在鋪開來的宣紙上,右手抓一支幹透了的狼毫筆,手指上沾滿了乾涸的墨汁,左手抓著一冊捲起來的書冊。看起來他是用了一夜的功。或許許多個夜晚, 他都是這樣度過的。
朱霰用手指捏滅蠟燭,從徐策纓手中抽出書冊放到邊上,又將道袍披到他身上。朱霰離開號房,將門關上, 一路上遇上許多灑掃的監生, 但他們都不想多管閒事,所以並沒有人將這件事捅到祭酒那邊去。
朱霰不住在宮內,和許多成年皇子一樣, 他在應天開了府宅。他回府洗漱一番,換了衣裳,乘轎子進宮。每日辰時到巳時, 是朱霰入大本堂習書的時辰。
大本堂本是皇帝聘請名師教導年幼皇子的地方。但朱霰十歲穿麻鞋裹纏腿馬踏天下,十四歲入行伍,十六歲入佛寺修行直至二十一歲。他荒廢了整整十一年的學業。雖然在這十一年中他也是書不離手, 但到底比不上其他皇子自小由當世巨儒教導。
朱霰對自己的短板心知肚明,所以也不管以他的年紀入大本堂會不會被人恥笑,他在京城每一日的上午總是在大本堂度過。用過午膳後,他會去文樓與太子共同參議政事,這是上位的命令,目的是培養他處理政事的能力,以期有朝一日幫朝廷管理好北方重地北平府。
直到太陽落山,朱霰才能從文樓離開。這一日從這一刻開始才真正屬於他自己。他會先進宮向掑妃請安,掑妃偶爾會留下他共用晚膳,但大多數時候朱霰一個人在府內用膳。用完晚膳,他開始處理信件。
近兩年,朱霰在朝野培養起了一些自己的勢力。他們有的是勳貴子弟,在宮裡當閒差;有的是地方大員,星羅棋佈在天下十三府;有的是京官,在六部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這些人與他聯絡頻繁。
今年十月,上位撤去御史臺,設立新的中央監察機構——都察院,置十三道監察御史,秩正七品。監察御史品秩與外任知縣相同,有察糾內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之權,可謂威權赫赫。
朱霰想辦法將一些自己人安插進了這一臺鑑系統,成為己之耳目與咽喉。近來,他又從太子處得知,來年上位欲改設都察院堂上官,置左、右都御史為長官,秩正四品。朱霰準備抓準這一機會讓上位啟用自己的人,讓自己的人在都察院穩穩當當坐上頭把交椅。
朱霰翻開邸報。今日頭一條,是上位處置了山西平遙訓導、浙江寧海人葉伯巨。景升帝因十五年雷擊奉天殿詔求群臣言事。這個葉伯巨就洋洋灑灑寫了萬言書呈遞給景升帝,惹得景升帝大怒,下令收監。
朱霰手邊就放著一份葉伯鉅萬言書的手抄本。
這本子批評景升帝“用刑太繁”和“求治太速”不止,還就“分封太侈”這一條大論特論。言:國家裂土分封,使諸王各有封地,其秦、景、燕、齊、楚、吳諸國各盡其地而封之,都城宮室之制亞於天子之都,賜之以甲兵衛士之勝,恐數世之後,尾大不掉,如漢之七國之亂。
尾大不掉……
這個葉伯巨真是找死。
朱霰初看這封萬言書就看到了背後太子黨的影子,這書呆子定是受了誰的蠱惑,被人輕輕一推就書生意氣到在老虎頭上找蝨子。論宮室之廣狹,論府兵之熾盛,論藩國位置之險要,唯燕王首當其衝。
朱霰幾乎在第一時間動用了朝廷的一根“舌頭”。在太子系還未來得及表露態度之前,景升帝已收到了言官的彈劾,說葉伯巨挑撥上位與子孫的骨肉關係,其心可誅。景升帝喝令左右將葉伯巨逮捕進京,欲親手射之。後葉伯巨下刑部大牢,朱霰用一頓暗板子送他上了西天。
朱霰放下邸報。這個時候,三保已經將墨研好。
朱霰取了上好的宣紙,將小楷飽蘸墨水,開始寫一份奏疏。半個月前,太子收到一封彈劾,劾蘇州知府魏觀將蘇州府治所遷回昔年東吳張士誠的王宮,定的罪名是“興既滅之基”,將魏觀打成反賊一黨。
太子向左右瞭解了事情始末。曾經的蘇州府治所,在元朝末年被東吳張士誠用作王宮,國朝因此移府治于都水行司。魏觀上任蘇州知府後,見府治狹隘,於是又將治所遷回原址,並重新進行修繕改建。
東吳張士誠曾是西吳朱興宗的死敵。
魏觀此舉自然惹怒了景升帝,下令把魏觀以反賊之名下刑部獄,定立於秋後腰斬於市。恰逢諸王師、曾授翰林院國史編修官、《元史》編修官的高啟應魏觀之聘,在府上作客為郡學考訂經史,併為蘇州府新治所作《郡治上梁文》,因其久為景升帝所惡,亦同被判了監後斬。
太子知魏觀與高啟是為人誣告,今日面聖替二人求情,卻被景升帝嚴厲地訓斥了一頓。朱沶歸來後悶悶不樂。朱霰詢問緣由,知是因為魏觀之事,他亦覺得魏觀與高啟不該死,就讓太子將此事交給他。
朱霰決定寫一封奏疏,替魏觀脫罪。
他在回府的路上已經打好了腹稿。
他會以修建北平燕王府入手,陳明如今天下初定,國帑尚不富裕,各地官府連年賑災、防疫、平匪,內庫早已捉襟見肘,萬事當以省儉為上。他曾寫信給督建王宮的曹國公李文忠。燕王府是在元大都的舊址上改建而成,所有宮殿可存者存,若無用者拆去,必須停當。若有開河之事,有人力則可以興工,人力不敷則當歇,切不可大興大造。
”。死至不罪。罪之忽疏是也,罪有使縱。計大之民為,計大之下天為,濟經為是過不為所觀魏。所治府州蘇如何,此如且尚宮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