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大鋮躬身道:“回陛下,臣以為,三十萬大軍北伐,八千萬元開支,此數雖巨,然非不可為,臣有一策,可解錢糧之困。”
“何策?”朱由崧問。
“回陛下,”阮大鋮道,“臣以為,可發行債券,向江南富商借款。以鹽引作為抵押,承諾三年後還本付息。如此,朝廷可短期內籌措大筆資金,解北伐錢糧之急。”
此言一齣,殿內頓時響起一片嗡嗡的議論聲。
戶部尚書張有譽眉頭緊鎖,出列奏道:“發行債券?此乃西洋紅毛番之法,我朝從未有過先例,臣擔心,一旦操作不當,恐引起市面銀錢混亂,商賈恐慌,反而動搖國本。”
“張尚書此言差矣。”阮大鋮當即反駁,語氣從容不迫,“債券並非西洋獨有,我華夏古已有之。漢武帝時,為籌軍費征伐匈奴,曾發行以白鹿皮為質的皮幣,作價四十萬錢,令諸侯朝覲時必須購買;北宋仁宗年間,益州交子務發行交子,乃是天下最早的信用貨幣,流通川蜀數十年,便利商賈,繁榮民生。臣所言之債券,不過是仿古制,因地制宜,借鹽引之利,聚商賈之財,何罪之有?”
張有譽一時語塞,沉吟不語。
“債券……”朱由崧手指輕輕敲擊著御案,目光深邃,“此物雖是西洋通行之法,然我朝並非全然無此先例。漢武帝皮幣、北宋交子,皆是憑朝廷信用發行的有價票據。朕欲知,今之江南,商賈往來頻繁,銀錢匯兌便利,可有此類實踐案例?”
此言一齣,殿內群臣面面相覷,竟無一人能即刻應答。
朱由崧見狀,心中已然有數,他緩緩起身,走到殿中懸掛的《江南商稅圖》前,聲音沉穩地開口,話語中帶著幾分引導之意:“諸位愛卿,你們怕是忘了江南錢莊的會票,還有兩淮鹽場的鹽引交易吧?”
明末江南的金融業,已然發展到了相當成熟的地步,足以支撐債券發行這樣的制度創新。
自萬曆朝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改革以來,全國賦稅普遍折銀繳納,白銀正式成為流通領域的主導貨幣,這為商品經濟和金融活動的繁榮奠定了堅實基礎。
江南地區素來是天下財賦重地,蘇松杭嘉湖五府,市鎮林立,商賈雲集,錢莊、票號、當鋪等金融機構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徽商、晉商、閩商三大商幫,更是建立了遍佈全國的匯兌網路,他們發行的“會票”,可以在千里之外的分號兌現白銀,無需商旅隨身攜帶沉重的銀錠,極大地便利了長途貿易;而當鋪開具的“當票”,寫明抵押物價值與贖回期限,本身也具備了一定的流通價值,堪稱是古代的“有價證券”。
尤為關鍵的是,兩淮鹽場推行的“綱鹽法”,為債券發行提供了近乎完美的金融環境。
萬曆四十五年,戶部尚書李汝華奉旨改革鹽法,將兩淮鹽商編入“綱冊”,給予他們世襲的食鹽運銷特許權,而鹽引作為食鹽專賣的憑證,從此不再是單純的貿易單據,轉而成為可以自由買賣、抵押、轉讓的有價證券。
在揚州府城,甚至專門開闢出一條“引市街”,每日清晨,各地鹽商雲集於此,買賣鹽引,討價還價之聲不絕於耳,其交易之活躍,價格波動之頻繁,堪比後世的證券交易所。
據《兩淮鹽法志》記載,弘治年間,兩淮鹽引每引定價不過白銀五錢,到萬曆中期,隨著鹽利日漸豐厚,鹽引價格暴漲至三兩白銀,十年之間升值六倍,其投資價值之高,足以令天下商賈趨之若鶩。
更值得一提的是,明末江南地區的民間借貸利率居高不下,《大明律》雖明文規定“典當取息,不得過三分”,即年息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但在實際操作中,民間的高利貸年息往往高達三分五釐至五分,若是遇到災年荒月,甚至會出現“驢打滾”的利滾利,剝削極為沉重。
反觀朝廷即將發行的債券,以鹽引為抵押,以朝廷信譽為擔保,年息五分,三年後還本付息,總收益率高達百分之五十。
這一收益率,相較於民間高利貸並不算特別突出,卻勝在絕對安全可靠——鹽引本身就是穩賺不賠的優質資產,朝廷更是天下最大的債務人,只要大明江山不倒,債券的本息就絕無拖欠之理。
而江南富商,尤其是兩淮鹽商,彼時已經積累了驚人的財富。
據後世學者估算,崇禎末年,兩淮鹽商的總資本高達白銀五千萬兩以上,相當於當時朝廷一年財政收入的兩倍有餘。
這些鉅額資本,此前大多沉澱在土地、房產、當鋪等領域,缺乏安全穩定的投資渠道,朝廷發行債券,恰好為他們提供了一個絕佳的投資機會。
更重要的是,江南商賈深知唇亡齒寒的道理,一旦北伐成功,收復燕雲十六州,打通南北商路,他們的絲綢、茶葉、瓷器生意便能遠銷北方,鹽業專賣的版圖也能隨之擴張,屆時所獲利潤,遠超購買債券的收益。
殿內的議論聲漸漸平息,群臣臉上的疑慮也消散了不少。
朱由崧沉吟片刻,目光再次投向阮大鋮:“不知阮卿所言債券,具體如何運作?可有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