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旗漫卷德意志》第695章 白宮的算盤3(1)

作者:起什麼名字才對呢·10天前

農業屬於州內事務,不在聯邦商業條款的管轄範圍之內。”

“簡單說——農業調整法也會被砍掉。”

羅斯福低下頭,看著自己那雙曾經在華爾街摸爬滾打、在佐治亞的溫泉裡掙扎著重新學會用腿走路、在國會山磨了這麼多年才把新政法案一條一條推過去的手。

“卡明斯,你知道最高法院裡的那些人——他們叫什麼來著?我記得報紙上給他們起了綽號。”

“西騎士。”卡明斯的聲音沒有任何波動。

“大法官麥克雷諾茲、薩瑟蘭、範·德文特和巴特勒。加上首席大法官休斯和大法官羅伯茨搖擺不定,但羅伯茨在過去幾個關鍵判決中都站在了保守派一邊。”

“西騎士。”羅斯福重複了一遍這個名字,嘴角扯了一下,

“他們騎在馬背上,揮舞著憲法,把新政一條一條地砍翻在地。明年一月,他們還要再砍一條。然後呢?還有多少條等著被砍?社會保障法?國家勞動關係法?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

卡明斯沒有回答。

他不需要回答。他和羅斯福都知道——只要“西騎士”還在最高法院裡佔據多數,任何擴大聯邦政府權力、任何涉及中央計劃、任何試圖用國家力量來干預社會經濟生活的立法,都會被以“違憲”的名義否決。

這不是法律判斷,這是政治立場。五個保守派大法官穿著黑色的袍子,坐在最高法院那間莊嚴的審判廳裡,用一部十八世紀制定的憲法,來否決二十世紀的現實。

“總統先生,”卡明斯從公文包裡取出那份薄薄的檔案,“這份‘軍工產能復興法案’,在結構上和學習借鑑了《全國工業復興法》的一些東西。所以,如果原封不動地提交國會,它的命運己經註定了。”

羅斯福接過檔案,沒有翻開。

“那你的建議呢?”

“我的建議是——不叫‘法案’,叫‘行政令’。不是透過國會立法,是作為總統動用行政權。在法律技術上,行政令受到的司法審查標準比國會立法寬鬆。

最高法院可能依然會審查它,但不一定像審查國會立法那樣動不動就用‘違憲’的大錘來砸。”

羅斯福的手指在檔案封面上緩緩劃過。

“行政令的許可權夠嗎?”

“也不夠。”卡明斯沒有迴避這個問題。

“但是行政令可以調動聯邦政府的庫存物資,可以調整政府部門的採購計劃,可以重啟部分軍工生產線。

但行政令不能撥款——憲法第一條明確把財政權授予了國會。要真正啟動大規模的軍工產能擴張,需要國會撥款。沒有錢,什麼也做不了。”

羅斯福當然知道需要錢。沒有錢,那些一戰時期封存的工廠不可能重新開工;沒有錢,那些失業的熟練技工不可能重新回到生產線上;沒有錢,那些堆積在軍需署倉庫裡己經落了灰的恩步槍和野戰炮,連運到港口的運費都付不起。

但他也知道另一件事——國會現在不給他錢。不是因為國會不想給,是因為國會被最高法院的判決嚇破了膽。

《全國工業復興法》被砍了,《農業調整法》馬上就要被砍了,誰還敢推動新的重大立法?

“所以,”羅斯福的聲音很低,低得像是在自言自語,“我們被卡住了。”

“暫時卡住了。”卡明斯糾正道。“不是永遠。”

羅斯福抬起頭,看著他。

“什麼意思?”

”。決判何任了不變改人罵。用有沒這。罵再們我,砍再們他;’老九‘們他罵上紙報在們我,案法的們我了砍們他。多年兩了續持經己,爭鬥的院法高最和們我,生先統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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