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根傳》第38章 李嬸收留(2)

作者:大哥愛寫作·1個月前

“不腫了。”

李嬸還要再問,苦根就趕緊找個別的事岔開了。不是煩了,是不好意思了。讓人操心的感覺不好受。

李大壯對苦根的態度就簡單多了。他不怎麼說話,也不怎麼過問苦根的事。每天早上去鋪子裡,下午回來,回來了就在院子裡抽袋煙,或者在屋裡頭躺著。偶爾跟苦根說幾句話,說的也都是些實實在在的話——“柴火不夠了,明天你幫我劈點”“水缸空了,你抽空挑幾趟”“貨來了,你幫我搬到後院去”。就這些,沒別的了。

可有一天晚上,苦根起夜去茅房,路過正房的時候,聽見李大壯跟李嬸在屋裡說話。他本來沒想聽,可李大壯的聲音從窗戶縫裡傳出來,他走著走著,腳底下就像被什麼東西釘住了一樣,每走一步都像踩在膠水上,拔不起來。

“這孩子,你打算留他多久?”李大壯問。

“能留多久留多久。”李嬸的聲音。

“咱家的情況你也知道。兩個兒子要養活,鋪子生意也不好。多一個人,多一張嘴,多一份開銷。長期的......怕是供不起。”

“那怎麼辦?把他趕走?他還是個孩子!”李嬸的聲音高了一下,又壓下去了,“他腿還沒好利索,你讓他去哪兒?”

“我沒說趕他走。”李大壯的聲音低低的,“我就說,不能長期這樣。等他腿好了,能幹活了,得讓他自己出去找活。咱們不能養他一輩子。”

李嬸沒說話。

屋裡安靜了一會兒。

“你說得對。”李嬸的聲音終於又響起來了,這回低了許多,沒有剛才那句話的火氣大,“可他現在腿還沒好,你就讓他走,你心裡過得去嗎?”

“我沒說現在讓他走。我說等他腿好了。”

“他腿能好得了嗎?郎中都說了,好不了了,瘸了。”

“能走就行。瘸了也能幹活,只要他能幹活就行。他不能老在咱們家白吃白住,咱們也沒有那個能力養閒人。”

“他不是閒人!他天天在家幹活你沒看見嗎?掃院子,挑水,劈柴,看孩子,哪樣他少幹了?他乾的活頂半個大人了,就是腿瘸了而已。”

“行了行了,別吵了。我不說了。你看著辦吧。”

屋裡又安靜了。油燈滅了,窗戶縫裡透出來的光沒了。院子裡的月光顯得更亮了,亮得晃眼,亮得人眼睛疼。苦根站在院子裡,月光照在他身上,把影子投在地上,短短的一截,像一個被人砍斷了腿的影子,站不穩似的,搖搖晃晃的。

他低下頭看著那條影子。

那是他的影子。

他又抬起頭看了看正房的窗戶,窗戶黑洞洞的,什麼都看不見了。他站在那裡,站了很久。露水打溼了他的頭髮,一顆一顆的水珠掛在髮梢上,在月光下閃著細碎的光,像一顆一顆的碎鑽,可他不是鑽石,他是一塊石頭,一塊普通的。粗糙的。滿身裂紋的石頭,扔在路邊都不會有人彎腰撿的石頭。

他走回東廂房,躺在炕上,看著屋頂。屋頂上有一根房梁,房樑上掛著一串紅辣椒,紅豔豔的,在黑暗中看不出顏色,黑乎乎的一串,像一串什麼別的東西,像一串乾癟的果實,像一串風乾了的不知道什麼東西。

他睜著眼睛在黑暗裡躺了很久。

他在想:等腿好了就走。不等腿好也走,能走了就走,不給人添麻煩,不讓人為難。李大壯說得對,誰也不能養他一輩子。李嬸對他好,可他不能把別人的好心當成自己的房子。好心是會變的,今天有明天可能就沒有了,明天沒有了,他就又得流落街頭了。與其等好心沒了再走,不如在好心還在的時候走,走的時候還能說一聲謝謝,道一個別,留下一個好念想。

可腿什麼時候能好呢?

他的手指頭在大腿上輕輕敲了敲。還是腫的。沒全好。可他能走了,瘸是瘸了,可他能走了,能走就行了,能走就能幹活,能幹活就能養活自己,能養活自己就不用在別人家白吃白住了。

他翻了個身,面朝牆壁。

牆上有一條裂縫,月光從窗戶紙的破洞裡漏進來,照在那條裂縫上,裂縫黑黑的,深深的,像一張嘴,張開了就不合上了,就那麼張著,等著什麼掉進去,掉進去了就把嘴合上,把東西吞了,消化了,什麼都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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