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沒有立即開口詢問,而是觀察著李燕芬的表情,見她並沒有下意識地牴觸或緊張之色,才緩緩開口。
「首先我要提醒你一件事,雖然經過認屍,你認定死者是你的丈夫高大山,但死者的頭顱畢竟還下落不明,僅憑一顆痣,其實並不能百分百確定死者就是高大山。」
「我當然希望不是他…可那顆痣我不會認錯的,時間也對得上。」
「好,那麼我們姑且先認為死者就是高大山。」
李東點了點頭:「我想問你,依據法醫的推算,死者已經死了一到兩週的時間…為什麼他出事這麼久了,你才過來認屍?」
「因為我跟他吵架,回孃家了…要不是早上看到廠裡告示欄的通報,我根本想不到最近傳得沸沸揚揚的殺人分屍…竟然會是他!」
「廠裡?」
「我在棉紡廠上班。」
「你和高大山,夫妻感情怎麼樣?為什麼吵架?」
這個問題讓李燕芬的眼圈又紅了:「為什麼吵架…我都忘了為什麼吵架,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我們好像天天都在吵架…感情怎麼可能好?」
李東追問:「起因是什麼?結婚多久了,為什麼從去年開始感情就不好了?」
說到這個,李燕芬悲傷的情緒慢慢被怨憤所取代:「我們倆結婚算比較晚的,三年前才結婚,那時候他才二十五歲,我二十三歲,結婚頭兩年其實感情挺好的,但是後來,他眼裡就慢慢沒這個家了……」
李東安靜地聽著,沒有打斷,透過李燕芬的敘述,他慢慢在腦海裡構建了一段甜蜜開始,悲劇結尾的婚姻。
李燕芬作為縣棉紡廠的女工,嫁給了供銷社的高大山,這在三年前,是讓棉紡廠裡多少小姐妹羨慕得眼睛發紅的事情。
因為這個年代最熱門的單位可不是什麼公檢法,這時候,供銷社油水足。路子廣,是人人巴結的好單位,高大山長得又高大英俊,嘴皮子也利索,結婚頭兩年,李燕芬確實過了段人人豔羨的好日子。
高大山會利用職務之便,經常給她弄點緊俏的布料。新奇的糖果飲料等。
用李燕芬的話說就是:那時候,高大山看她的眼神是熱的,帶著光,讓她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可好景不長,供銷社的熱門,意味著高大山身邊從來不缺鶯鶯燕燕。
想走後門買點緊俏貨的女人有很多,貪圖他英俊帥氣的女人也不少,哪怕高大山已經結了婚,也阻擋不了她們。
而高大山本身似乎也很享受女人們的擁躉。
結婚三年,還沒有一兒半女,丈夫回家的時間卻越來越晚,看自己的眼神也越來越淡,李燕芬看在眼裡,急在心裡。
她哭過,鬧過,質問過。
高大山起初還會哄兩句,後來就只剩下不耐煩。
你懂什麼?都是應酬!為了工作!
每次都是這三句。
再後來,甚至連解釋都懶得給了。
爭吵成了家常便飯,從最初的傷心委屈,到後來的憤怒絕望,李燕芬的心,在一次次的失望中,慢慢涼透了。
她開始回孃家,一住就是十天半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