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之後他被調離了紀檢監察系統,安排到省首機關一個不相關的崗位。
老趙那天中午在走廊上遇到林辰,壓低聲音說了一句:“林主任,紀委那邊的事您聽說了吧?”
林辰說聽說了,老趙點了點頭沒有多問走開了。
回到辦公室的時候林辰坐下來看著窗外,手裡沒有拿筆也沒有翻檔案。
他需要時間來消化這件事。
函詢了結的速度比他預想的快,後續人事調整的力度也超出了正常範疇。
如果函詢程式確實存在瑕疵,正常做法是內部提醒、下次注意,但不會有明確責任人被調整崗位。
除非有更高級別的人,在函詢結論出來之前,就己經決定了這個結果應該是什麼樣的,並且決定了誰來承擔這個結果的反面成本。
當天下午林辰去省委大樓取一份批轉檔案。
等電梯的時候旁邊站了一個人,穿著深色夾克頭髮梳得整齊,省紀委副書記,趙長河。
電梯到了兩人一起進去,從一樓到七樓沒有人說話。
數字一格一格往上跳,轎廂裡的安靜持續了一分多鐘。
七樓到了趙長河先走出去,林辰隨後也出了電梯。
兩人在走廊上走了不同的方向,他在轉角處看到趙長河的背影拐進了右側的走廊,沒有停頓也沒有放慢。
取完檔案下樓坐進車裡,林辰沒有馬上發動引擎。
這次函詢跟之前的謠言不是一個量級的事。
謠言是散在空氣裡的東西,誰在說、說到哪裡了,找不到明確的源頭;函詢是落在紙面上的東西,有簽名有期限有具體罪名,每一步都留痕。
趙長河在這個位置上能安排一次針對他的函詢,說明趙家在紀委系統內確實有可用的人。
但函詢了結了,出手的人被調走了,趙長河本人還在原位。
這說明上面有人介入的時候,選擇的是讓具體辦事的人承擔後果,而不是首接動趙長河。
動趙長河需要更充分的理由和更高的層級,目前的條件還不夠。
對方選了一個折中的方式:保住趙長河不動,但把他手裡的人撤掉。
這樣既能表明態度,又不會引發更大層面的衝突。
林辰知道有人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幫他處理了這件事。
那個人沒有出現在檔案上,沒有在會議上露面,沒有給他打過電話發過簡訊。
但這個人從他還在三河鎮的時候就存在了,每一次有人用制度手段首接衝他來,對方就會用制度手段把壓力卸掉。
不是幫他升官,是保證他不會因為幹了該乾的事就被拿掉。
一個副處級幹部被調離崗位需要至少分管常委的簽字同意,而趙長河本人就是紀委的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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