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生這會兒正缺一個上門提親的機會,且一千兩的賞金實在令人垂涎,於是他便想出了尋人替罪之法。
書生先是去一個沒人認識他的村子裡尋了一個願意頂罪的人,接著再由他向官府告發頂罪之人犯下的惡行,如此他不僅能得到賞金,還能得到張員外的另眼相待,一舉兩得。
要說書生還真是有做壞事的潛質,這人很快便被他找到了。
此人本是性格敦厚老實之人,若不是半月前老母親不甚摔傷腿無錢醫治,他也不會願意冒名頂罪。
說來還是書生承諾事後給他老母親和妻兒的三百兩銀錢過於豐厚叫他難以拒絕,那可是三百兩,普通老百姓種一輩子的地都未必能有這麼多,還要防著各種天災人禍。
頂罪之人按照書生給他的說辭,在官衙裡對強擄張小姐的罪行供認不諱,最終被判秋後問斬。
而書生不僅獲得了一千兩賞銀,還因提供重要線索而得到張員外的另眼相看。
尤其是當張員外聽說他有志進京趕考,對他更是青睞,還言若是有什麼需要儘可來張宅找他。
張員外不過是客氣了一下,書生卻當了真,隔三岔五便來府上叨擾,待時機成熟便向張員外提出要娶張小姐的意向。
張員外起初很詫異,以為他與那些想要攀高枝的人無甚不同,但很快便改觀了。
為了打消書生攀高枝的念頭,張員外提出了幾個格外苛刻條件,一是張小姐不外嫁,書生想娶她只能入贅張府,生的孩子也只能姓張;二是書生娶了張小姐之後無論何種情況都不可納妾;三是書生與張小姐成婚後,以溫書考取功名為主,不可參與張家任何生意上的經營,並且除了基本生活和束蓨外,張家不再為書生提供任何銀錢上的幫助。
張員外原本以為對想考取功名的人來說,以上僅就贅婿一事便能勸退書生,哪知書生竟一口應承下來。
當然,婚事這事光張員外同意沒用,還得看張小姐的意思。
張小姐尚且沉溺羞憤欲死中,根本無暇旁顧,書生也不氣餒,一有空便來府上看望張小姐。
最終,張小姐在他風雨無阻的堅持不懈中逐漸瓦解心房,同意了這門婚事。
婚後,書生如張員外要求的那般當了上門女婿,入住了張宅。
張員外雖說不準書生參與張家生意,但出於對女兒的愛護,愛屋及烏並未過分限制書生的花銷,並且還十分積極地為書生科考事宜疏通關係。
三年的時間,張員外可謂是替書生掃平了一切科舉路上的障礙,而書生在此期間也是十分規矩,與張小姐相敬如賓,生育了一子一女。
進京趕考之際,書生表現得依舊如過去三年那般溫情脈脈,勢要考回個功名,叫張小姐在那些嘲笑她的人中揚眉吐氣。
書生倒也真有幾分才氣與學識,還真叫他考了個探花郎。
按說,這本該是件喜事,但壞就壞在他被長公主的女兒嘉陵縣主相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