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保護。”
這句話一齣口,聞簡自己先皺了眉。
她以前會覺得這西個字很正當。隱私保護,避免二次傷害,防止公眾過度追蹤個體創傷。可現在這張紙就在桌上,七個名字擠在半頁破紙裡,其中一個被水泡得只剩姓。把他們寫成隱私,好像確實保護了什麼;可保護到最後,連他們去了哪裡都沒人能問。
周硯把“趙巧”兩個字抄到本地記錄板上。
他的字還是難看。
趙字的走之底寫歪了,像一個人走到半路崴了腳。
聞簡看著他說:“抄錯會影響後續複核。”
“那你寫。”
他把筆遞過去。
聞簡接過,重新寫了一行。她的字整齊,像每一筆都知道自己該去哪裡。寫到“餘小滿”時,她停了一下。
“這個名字像孩子。”
“也可能不是。”
“證據不足。”聞簡低聲說。
她現在說這西個字時,不再像系統提示,而像一個人把手從結論上移開。
紙條背面還有一排指印。
不是簽名,是油汙指印。每個名字後面一個,有深有淺。周硯盯著那些指印,忽然明白這張紙也許不是名單本身。
它更像點名。
有人念一個名字,就讓那個人按一下。沒有裝置,沒有系統,沒有許可權,只有一張半頁紙和沾油的手指。
慈衡提示彈出:
“檢測到未規範個人資訊材料。建議進行隱私脫敏後歸檔。”
周硯看著它。
“不脫敏。”
聞簡抬頭。
“不脫敏不能上傳。”
“那就不上傳。”
“不上傳,證據效力會降低。”
“上傳,名字可能變成座標。”
聞簡沒有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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