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命案
商陸是在回到陸公館的第三天發現連環命案的。不是她主動去查的,是在翻父親的書房時偶然發現的。他在書房裡有一個保險箱,嵌在書架後面的牆壁裡,外面看不出來,要推開書架才能看到。
那天她讓金叔幫忙,兩個人才把那面書架挪開。書架後面是一面白牆,牆上嵌著一個鐵門,門上有密碼鎖。陸遠洲的保險箱,密碼會是什麼?商陸試了陸晚棠的生日,不對。試了陸遠洲自己的生日,不對。試了陸太太的忌日,對了。保險箱開了。
保險箱不大,裡面放著幾樣東西——房契、地契、股票、債券、幾根金條,還有一個牛皮紙信封,封面上沒有字。她拆開信封,裡面是一疊照片。照片拍的是一個人,一個男人,西十多歲,穿著西裝,戴著禮帽。臉被帽子遮住了,看不太清。背景是一條街,街名在照片裡模糊不清。但商陸能看清的是——這個人在跟蹤什麼人。不是一個角度,是很多角度。同一件事,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
照片下面壓著一張紙,紙上寫著一行字——“恆昌洋行走私軍火,宋懷遠涉案。證據在沈靜之手裡。”
商陸看著那行字。宋懷遠,恆昌洋行的老闆,陸遠洲二十多年的合作伙伴,她叫他宋叔叔。他走私軍火,父親知道了。父親在查他,查到了沈靜之。沈靜之手裡有證據。沈靜之是父親的紅顏知己,也是宋懷遠走私軍火的知情人。她知道什麼?她手裡有什麼?
商陸從保險箱裡拿出那疊照片,一張一張地看。照片的背後都有日期和地點——一九二六年三月十五日,十六鋪碼頭;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日,吳淞口;一九二六年八月十日,楊樹浦。每一次都是宋懷遠在不同的碼頭,和不同的人碰頭。每一次他都在做同一件事——把箱子從船上搬下來,裝上卡車,運走。箱子上沒有標記,不知道里面裝的是什麼。但父親在紙上寫了——“走私軍火。”
商陸把照片放回信封,把信封放回保險箱。關上鐵門,把書架推回原位。
金叔站在旁邊看著她。“小姐,老爺在查宋懷遠?”
“嗯。宋懷遠走私軍火。我爸查到了證據,證據在沈靜之手裡。宋懷遠知道了。他要滅口。我爸死了,沈靜之還活著。下一個,就是她。”
金叔的臉白了。“小姐,那我們——”
“報警?巡捕房裡有周世安的人。王法醫己經被他收買了。報警沒用。”
“那怎麼辦?”
“我們自己查。查出真相,把證據交給該交的人。”
金叔看著她。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又咽了回去。
商陸走出書房,阿珍在走廊裡等著。“阿珍,沈靜之的地址,你還記得嗎?”
“記得。霞飛路一五八號。”
“我們去一趟。”
阿珍愣了一下。“小姐,我們剛從她那裡回來。”
“再去。她有危險。”
阿珍沒有再問,轉身去拿包。商陸站在走廊裡,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她肩上。
上海灘的秋天,梧桐樹的葉子黃了,落了一地。黃包車從她面前跑過,車伕的背心溼透了,肩膀上搭著一條灰撲撲的毛巾,毛巾己經看不出原來的顏色了。汽車從她身邊駛過,尾氣噴在她臉上。她站在路邊等黃包車。
阿珍站在她旁邊,撐著傘。“小姐,沈靜之手裡有什麼證據?”不是真的在問,是想說話。說話就不怕了。
商陸看著前方。“不知道。但她有。宋懷遠想拿回去。她不給。宋懷遠會來拿。不是來拿,是來搶。不是來搶,是來滅口。我父親的死,是在警告她——把證據交出來,否則下一個就是你。她沒有交。她沒有交,是因為她覺得證據能保護她。只要證據在她手裡,宋懷遠就不敢動她。她錯了。證據在手裡,宋懷遠會動她。殺了她,證據就沒人知道了。”
黃包車來了。商陸上車,阿珍也上車。車伕拉起車,跑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