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尾巴上,顧明月接了一個模擬法庭的比賽。法學院的模擬法庭大賽每年一次,大一新生可以組隊參加。
班長在群裡發了組隊通知,顧明月本來不想去的——她手上己經有一篇法律寫作的論文要交,還有物權法的期中考試。但林晚說“你不上誰上”,又給她報了名。
隊伍一共西個人:顧明月、林晚、一個叫張揚的男生,還有一個叫李思雨的女生。張揚是二班的,戴眼鏡,說話慢條斯理,但分析問題很利落。
他負責寫辯護詞,顧明月負責法庭陳述。兩個人因為案子的事加了微信,開始頻繁討論。
討論的案子是一起正當防衛的爭議案件——和顧明月高中時在政治課上聽過的那個案例很像,一個被長期家暴的女性在反抗中致丈夫死亡,一審被判故意傷害,二審改判正當防衛。
顧明月對這個案子有天然的親近感,她記得江森說過的話——“你學法律是因為你講道理。”
討論的時間約在週二下午,法學院的討論室。顧明月到的時候張揚己經到了,桌上攤著一沓資料,用彩色標籤紙做了標記。他做事很細緻,這一點顧明月是認可的。
林晚遲到了十分鐘,氣喘吁吁地推門進來,手裡拿著一杯奶茶。“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路上買了杯喝的。你們開始了嗎?”顧明月說“沒有”,林晚坐下來,翻開筆記本,看了一眼顧明月,又看了一眼張揚,嘴角彎了一下。
案子討論了兩個多小時。張揚的邏輯很清晰,從防衛時間到防衛限度,一條一條地分析。顧明月偶爾補充一兩句,兩個人配合得還算默契。
林晚主要負責查資料,李思雨負責做PPT。討論結束的時候張揚說:“顧明月,你那個陳述的稿子寫好了發我看看,我幫你把把關。”顧明月說“好”。林晚在旁邊收拾東西,看了她一眼,沒有說什麼。
出了討論室,林晚忽然開口:“張揚是不是對你有意思?”顧明月看了她一眼。“他就是討論案子。”“他看你的眼神不對。”“怎麼看我的?”“就是那種——你說什麼他都點頭,你說完了他還看你。”顧明月沒接話,她覺得林晚想多了。張揚這個人說話慢,看人慢,做什麼都慢,不是針對她。
晚上,顧明月和江森在圖書館。她做物權法作業,他在做電動力學習題。兩個人面對面坐著,和平時一樣。
但顧明月發現江森今天不太對勁——他翻書翻得比平時快,而且翻完一頁又翻回去,再看一遍,不像在看書,像在想事情。她看了他一眼,他沒抬頭。她低下頭繼續寫作業。
過了一會兒手機震了,不是江森的,是張揚發來的。“顧明月,你今天說的那個防衛限度的觀點,我查了一下判例,找到幾個支援的。明天上午你有空嗎?我把資料給你。”顧明月回了一個“好”,然後把手機扣在桌上。
江森抬起頭。“誰找你?”“隊友。討論模擬法庭的事。”“男的?”“嗯。”江森沒有再問,低下頭繼續看書。但他翻書的速度更快了。
週三下午,顧明月和張揚在討論室碰頭。張揚帶了一沓列印好的判例,按時間順序排好,每一份都用熒光筆標出了關鍵段落。顧明月一頁一頁地翻,看到第三頁的時候,張揚忽然開口。“顧明月,你週末有空嗎?這個案子我覺得可以再打磨一下,我們去圖書館咖啡廳討論,那邊安靜。”顧明月想了想。
“週六下午我有事。週日上午可以。”張揚說“好”,然後在筆記本上記了下來。
兩個人又討論了一個多小時,從防衛過當聊到假想防衛,從假想防衛聊到最近一個熱點案件。張揚的觀點和她不太一樣,但每次分歧他都會說“你說得有道理”,然後把自己的觀點收回去。
顧明月覺得有點奇怪——不是他說“你說得有道理”奇怪,而是他說得太快了,快到像是沒經過思考。她以前和江森討論題的時候,江森會說“不對”,會說“你再想想”,會說“你用拉格朗日試試”。張揚從沒說過“不對”。
週末上午,顧明月去了圖書館咖啡廳。江森知道她要去,沒有問和誰,沒有問幾點回來,就是說了句“知道了”。
但她到咖啡廳的時候,發現江森也在。他坐在角落裡,面前攤著一本厚厚的外文書,手裡拿著一支筆,看起來是在看書。但顧明月注意到,他翻頁的頻率很低,低到不像是真的在看。
張揚己經到了,點了一杯美式,坐在靠窗的位置。看到顧明月進來,他站起來幫她拉開椅子。顧明月坐下來,從書包裡拿出資料和筆記本。
兩個人開始討論。張揚這次準備得更充分了——他把辯護詞的每一個論點都列了出來,標註了對應的判例和法條。顧明月一條一條地看,發現有幾處細節可以再深化。她拿起筆在旁邊批註
“這裡,”顧明月指著其中一條,“防衛限度的判斷,一審法院用的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但二審改判的理由是‘不認為明顯超過’。這個轉折的邏輯,你的辯護詞裡沒有展開。”張揚湊過來看了看。“你說得對,那這段你來寫?”“可以。你把資料給我。”張揚從包裡拿出一本法條彙編遞給她,手指碰到了她的手指。
顧明月沒在意,接過書翻開了。但張揚的手指停了一下,然後縮回去了。
她不知道的是,江森從角落裡看到了這一幕。張揚給她遞書的時候,兩個人的手碰在一起。張揚縮回去的動作很快,快得像被燙了一下。江森把手裡的筆轉了一圈,低下頭繼續看書。但他在同一頁上停了三分鐘。
討論結束的時候己經快十二點了。張揚說“中午一起吃飯吧”,顧明月說“不用了,我約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