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澳大利亞成了皇帝》第89章 自立法度(1)

作者:雙青可可·22天前

石島燒掉之後,新安城的人口反而多了。英國人的船每個月來一趟,每趟少則一兩百,多則三西百。到了十二月底,城裡城外加起來,己經超過三千人了。三千人擠在城牆裡面和城牆外面的木屋工棚裡,到處是人聲、雞鳴、狗叫。

人多,事就多。孫文藻的記事簿越記越厚,從打架鬥毆到偷雞摸狗,從鄰里糾紛到田地爭界,每一條都記得清清楚楚。他不是縣太爺,但新安城沒有縣太爺,他就是那個斷案的人。斷不了的,送去給林勰;林勰斷不了的,送去給林啟辰。林啟辰斷案不拖泥帶水。偷東西的,罰十倍口糧;打架的,關三天禁閉;鬧事的,趕到礦上去搬三個月的石頭。新安城沒有大牢,只有礦上的石頭。石頭不會說話,但比大牢管用。

林懷遠把這一切看在眼裡。臘月二十三,小年夜,他讓人煮了一鍋湯圓,端到議事堂。林啟辰、林勰、鍾大有、孫文藻、洪大全、何承德、阿德南、大牛、林鐵柱、費雷拉,能來的都來了,圍著一張長條桌,一人一碗。湯圓是澳洲的紅薯粉做的,沒有餡,甜味全靠紅薯本身,咬一口糯糯的,有點粘牙。

“啟辰,”林懷遠放下碗,“新安城三千多人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樣過日子了。以前人少,大家認識,誰是誰家的人心裡有數。現在人多,認不全了,要有規矩。”

林啟辰擦了擦嘴。“祖父,什麼樣的規矩?”

“大清的規矩不能用。澳洲不是大清,林家的規矩,林家自己定。”

孫文藻在旁邊聽了,立刻從懷裡掏出記事簿,翻開一頁,等著。

林懷遠看著那本記事簿,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了幾條——

“第一條,新安城的土地,歸林家所有。林家分給誰,就是誰的。分了就不能再收回,除非那家人絕戶了,或者自己不要了。第二條,新安城的商鋪,林家不收稅。但商鋪的掌櫃要管好自己的夥計,出了事,掌櫃負責。第三條,新安城的學堂,不收束脩。所有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的孩子,都要去讀書。不去的,林家扣他家一半的口糧。第西條,新安城的民兵,林家發餉。每月五錢銀子,管飯。不來的,不勉強。但林家不保護不來的人。第五條,新安城的規矩,林家說了算。誰不服,可以走。走了就別再回來。”

孫文藻一條一條地記,手不停地寫,寫到第五條的時候,筆頓了一下,抬起頭看了林懷遠一眼。老太爺的臉色很平靜,不像是在說氣話,也不像是在威脅。他只是在說一個事實——澳洲的林家,跟大清的官府不一樣。大清官府要你服,不服就抓你、打你、殺你。林家不要你服,不服你就走。走得越遠越好。

林啟辰聽完這五條,想了想,加了一條。“第六條,新安城的女人,跟男人一樣分地。寡婦不分年齡,未婚的不分年齡。只要願意種地,林家就分地。”

洪大全在旁邊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好!三少爺,這條好!”

何承德看了洪大全一眼,嘴角微微上揚,沒有說什麼。

規矩定下來之後,孫文藻連夜抄了幾十份,貼在新安城的大街小巷。識字的自己看,不識字的聽別人念。有人看完,說林家這是要當土皇帝。有人看完,說林家比大清的官府好一萬倍。更多的人看完,什麼也沒說,該種地的種地,該打鐵的打鐵,該教書的教書。

林阿娣站在城牆下面,仰頭看著那張告示。她認字了,洪大全教的,雖然不快,但能讀懂。她讀到第六條的時候,心跳快了幾拍。女人跟男人一樣分地。她爹在潮汕種了一輩子地,地是地主家的,她爹只是替地主幹活。到了澳洲,林家分了五十畝地,她爹終於有了自己的地。但那些地,寫的是她爹的名字,不是她孃的。她娘也種地,也幹活,也吃苦,但沒有她的名字。這條規矩,讓她娘也有了自己的地。

她轉身跑回家,拉著她孃的手跑到城牆下,指給娘看。她娘不認字,聽女兒唸了一遍,唸到第六條的時候,眼淚一下子就湧了出來。

新安城的第一個年,過得簡單。沒有鞭炮,沒有花燈,沒有舞龍舞獅。林家把存了半年的鹹魚和臘肉拿出來,每家每戶分了一些。紅薯粉做的餃子,沒有肉餡,只有紅薯和鹹菜,但每個人都吃得很香。林懷遠坐在城牆上,看著城裡的燈火,一盞一盞的,從城南亮到城北,從城東亮到城西。燈火不多,但都很亮。

“祖父,”林啟辰端著兩碗餃子走上來,“吃餃子。”

林懷遠接過碗,吃了一個,嚼了很久。

“啟辰,你定那條規矩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大清的律法不許女人分地?”

“澳洲不是大清。澳洲的規矩,林家自己定。”

“方德茂要是知道了,會說林家大逆不道。”

“方德茂在大清,他在澳洲管不著。”

林懷遠看著孫子,沉默了一會兒,然後笑了。那笑容很短,但在燈火下看得很清楚。

“啟辰,你比你祖父狠。”

林啟辰愣了一下,然後也笑了。

“祖父,不是狠。是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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