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的奏章是沈鶴鳴起草的,陳寧過目後修改了幾個字,然後親自謄寫了一遍。字不多,措辭不重,但每一條都附了證據。被截留在宣府的調令副本、孫掌櫃的商路記錄、朔州冬餉遲發十二天的驛路籤收簿——一串下來,時間、地點、經手人,清清楚楚。
奏章末尾只寫了一句話——“臣請太后明察。北境軍心,繫於朝廷信義。”
陳寧把筆放下,將奏章摺好,封上火漆。
“發吧。”
———
奏章送到東京的時候,太后正在偏殿看摺子。她放下手裡的那份,接過這本——封皮上寫著“鎮北王陳寧謹奏”。她拆開看了。太后看完第一遍沒有抬頭,又看了第二遍。看第二遍的時候比第一遍慢很多,像是要把每一條都看清楚。旁邊的太監垂手站著,不敢出聲。
她把奏章放在案上。
沉默了一會兒,說了一句話。
“叫王崇文回京。”
———
王崇文接到旨意的時候,正在宣府衙門裡看一份賬冊。他看完太后的手諭,放在桌上,坐了很長時間。旁邊的師爺問他——“大人——太后召您回京,是為了朔州那批糧餉的事?”
王崇文沒有回答。他把手諭折起來放進袖中,站起來,說了一句“備馬”。然後他走出衙門,在院子裡站了一會兒。
院子裡的樹枝光禿禿的,幾隻麻雀在枝頭跳來跳去。屋簷下掛著一排冰凌,在午後的陽光下慢慢滴水。
他站了一會兒,轉身回了書房。
———
太后沒有立刻處置王崇文。她把他召回來之後,晾了他三天。第一天,王崇文在驛館裡等。第二天,他遞了牌子求見,被回了。第三天,他又遞了一次牌子——這次太后見了。
見面的地方不是大殿,是偏殿——跟當初見陳寧是同一個地方。太后坐在案後,面前放著那本奏章。
王崇文跪在下面。
太后沒有讓他起來。
“鎮北王彈劾你截留軍餉。你有話要說嗎?”
王崇文跪在地上——低著頭,沉默了一會兒。
然後他說了一句——“臣無話可說。”
太后看著他,很久沒有說話。她想過的——王崇文會辯解,會甩鍋,會說“朝廷困難”。但他沒有。他首接認了。
“你知道你認了是什麼後果嗎?”
“知道。”
“那你還認?”
王崇文跪在地上。
“臣到宣府之後,一首在想怎麼跟鎮北王相處。一開始想壓他一頭——沒壓住。後來想跟他周旋——沒周旋過。這次截糧餉——臣做錯了。不是不該做。是做錯了。被抓住,就該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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