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到荼蘼》第十一章 感覺(1)

作者:二月初紅·4小時前

第十一章 感覺

【二十一】上午十點,她在電腦前面發愣,不知道要做什麼好。門鈴響了,開啟門,卻看到是快遞。老大的一個盒子,半人多高,包裹的嚴嚴實實的。“什麼東西啊這是?”她有些奇怪,彷彿不記得自己定過什麼。快遞員看了看單子,搖搖頭:“不知道,好像是蘇州那裡送來的,樂器什麼的吧。這家店是賣樂器的應該。”樂器?她想了想,簽收了。拿進屋子裡,她翻出刀片,把它拆開了。拿掉上面用作保護的泡沫,裡面是一把嶄新的二胡。拿在手裡,她忽然有一種奇怪的感覺,一些破碎的片段彷彿從眼前閃過。那是什麼?這種感覺是怎麼回事?她自己也不明白。看著快遞單據上面的地址,她撥了電話回去。“我收到一個包裹,裡面是一把二胡,我想問問,是誰定的?”聽她這麼問,對面的客服有些奇怪:“不是你自己定的?會不會是你的朋友,想要給你驚喜?”她想了想,並不覺得自己有什麼朋友會做這樣的事情,大約自己也不曾有什麼朋友。報出快遞單號,客服說:“那是一個新賬號,也沒什麼身份記錄,不過按照登記,那應該也是和你在同一個地方的人。”掛掉電話,她看著二胡發愣。真是奇怪的事情,她曾經帶著原來那把二胡想去找人學習,沒曾想被一輛助動車給帶了一下。她自己倒是沒什麼事情,二胡卻摔的支離破碎,也只能作罷。可現在,有一個和自己在同一個地方的人給自己送了一把二胡,可自己對於那個人全然不知。那是誰,姓什麼叫什麼,是做什麼的,為什麼要給自己送這個東西......這一切,她全然不知。開啟光碟機,播放了裡面送的光碟,按照光盤裡的內容調整二胡的琴絃,上松香,調整鬆緊。試著拉了拉,如同鋸木頭一般的聲音不忍入耳。於是又放下了。用裡頭配的包裝好,她彷彿想起了什麼,匆匆關了電腦,簡單收拾了一下手機錢包鑰匙,然後拎起二胡,出門了。她的目的地是家裡不遠處的一個公園。據說,那公園原是舊時一戶有錢人家的宅子,後來家族敗落,宅子也就充了公,只因那建築是極好的,所以被保留了下來。她依稀記得,這地方時常有些老人會來,吹拉彈唱的,好不熱鬧。進了公園,已然快到中午了,轉了轉,附近並沒有在拉二胡的老人。大約也是要回家吃飯的吧,她這麼想著,原打算走了,卻想著,好容易出來一回,乾脆在這地方逛逛,亭臺樓閣,景緻也是極好的。走了一段,有些累了,她便在公園中的茶樓裡喝茶。茶樓是私營的,裡頭的主人是一個年長的老先生。坐了一會兒之後,她聽到,兩樓的位置,傳來一陣悠揚的二胡聲。兩樓並不對客人開放,是什麼人在上面?她這麼問的時候,那個老先生爽朗的笑了起來:“那真是個特別的姑娘呢。每日都到我這裡來拉二胡,也不求什麼,只說喜歡我這裡的茶。據說她是個作家,在這兒拉二胡,是有原因的。”作家?她的興致上來了,問老先生,自己能不能上去看看。老先生有些驚訝,或者應該說驚喜。他笑道:“這姑娘之前還說,估摸著這兩日會有人想找她,你就來了。你們認識嗎?”她搖搖頭,有些不好意思:“我只是好奇,而且,今天我恰巧得了一把二胡,還不會用呢。”她指著手裡的包這麼解釋。老先生點點頭,讓她上去了。樓上的面積很大,可是一個茶客也沒有,也沒什麼擺設傢俱。只在窗前一段的位置擺放著一把椅子,以及一張不大的桌子。桌上擺著一杯茶,以及松香之類的東西。椅子上坐著一個人,那人背對著她,一身黑衣,長髮隨風飄逸,應該是個女人。那女人拉的並不是傳統的二胡曲,好像《賽馬》之類,而是一首歌,《蘭亭序》。用二胡拉這曲子,倒是別有一番風味。她不忍再往前走,生怕自己的腳步聲打擾到那個女人。一曲作罷,那女人放下了二胡,站了起來,轉身看著她。恍然間,她覺得眼前的這個人很像自己夢裡的那個女人,像,但不一定是。那個女人帶著眼鏡,很厚的鏡片,彷彿視力不大好。中分的髮型,長髮及腰。“你是誰?”“是你自己上來的,這句話,應該我問你。”“你在等我?”“我在等一個人,但是不知道是不是你。”“你在等什麼人?”“有一個人,我不知道她是誰,但是她將會來,並且,已經在路上了。”......“你是一個怪人。”“我知道,你也是。”“不,我很正常。”“那你告訴我,正常人的生活裡有什麼?”“呃......我說不清楚。”“有家人,有對手,有朋友。男朋友女朋友等等。”“你說的清楚,所以你是正常人?”“不,我不是,因為我所說的這些我自己都沒有。你也沒有。”“你是誰?”......“你不必知道。”【二十二】“你還會來這裡,還會來找我,哪怕你不知道我是誰,就好像我不知道那個將要來的人是誰一樣。因為你想要知道一些東西,一些無論你我都無法改變並且確定的東西。你來,是因為你擔心。我在,是因為我知道,我將成全一個人。”那個女人的聲音好像還在她的耳邊迴盪。回到了家裡,她依舊在想那個奇怪女人說的話。這一夜,她又一次失眠了。牛奶再也沒有效力,不得已,她翻出了許久不用的安眠藥,然後昏昏沉沉的睡去。這天,她又做夢了。這個夢很清晰,以至於她有機會將它記錄下來。她又一次夢到了那個拉二胡的女人,彷彿並不是那個白日里她見過的奇怪女人,是另一個。那個女人坐在那裡,拉著二胡。悠揚的聲音傳播開來,那是一首她叫不出名字卻熟悉的曲子。一曲罷了,那個女人站了起來,向她走了過來。然後,那個女人一手拉著她,一手拿著二胡,帶著她向著太陽落山的方向走了。彷彿,那是她小時候的事情,可醒來,想著那個夢,她卻動搖了自己的記憶。自己的小時候,從來不曾發生這樣的事。但這個夢,是這麼的真實。她努力的讓自己忘記這個事情,全心全意的坐在電腦前面,鍵盤敲出一個個的字。忙到下午,她才站起來,安慰一下自己已經抗議已久的腸胃。一杯咖啡,直接熬到了午夜時分。累,卻不想睡。她加入了一個午夜時分才聊天的群,今天群裡多了一個新人,暱稱叫川紅。她原沒有把這個人當回事,沒想到,川紅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找到你了。”她莫名的覺得,那句話是對著她說的。這天夜裡,群裡的主題是“前世今生”。群主問:“你們有沒有人相信前世今生?”川紅說:“我相信。”彷彿這一天群裡特別的安靜,除了群主和川紅還有她,不曾再有其他人。只是平時晚上不會發生的事情。見她不說話,群主問:“煙火,你呢?”她在群裡叫煙火,大家也都是這麼叫她的。還沒等她說話,一行字就跳了出來,是川紅說的。她說:“三生煙火,一世迷離。”確實,這是她名字的由來。她說:“看我的名字就應該知道了吧。前世今生,當然是相信的。我願用三生煙火,換與他相遇的一世迷離。只是我不知道,我的他在哪裡。”她說這話帶有些玩笑的性質,讀起來卻有些感傷。沒想到話題一轉,川紅忽然問:“煙火,你可知道文字最可怕的是什麼?”她在螢幕這頭苦笑,不止如何回答,最後發了一個搖頭的表情。川紅說:“字字情真意切,卻不知到底用情幾何。”大約,川紅說的是對的。作為一個寫手,她所做的和欺詐師沒什麼兩樣,只不過後者欺騙的是人們的錢財,而她欺騙的是人們的感情。並不是說這是一種錯。川紅說:“你我都是寫手,自然都是明白,讀者會喜歡什麼樣的故事。只是,要不要寫那些讀者喜歡卻爛大街的東西,是你我可以選擇的。”她心說沒錯,只是,她所喜歡的從來不是讀者所喜歡的東西,而讀者喜歡的,則是她自己都覺得可笑的東西。為了不失去那份合約,為了活下去,她不得已開始寫那些自己都覺得好笑的東西。真正可笑的是,人氣真的上來了,她真的保住了那份合同。這不是錯,很多事情真的沒有對錯。只是為了一個目的,而做一件事情,僅此而已。她問:“你是誰?”川紅說:“你不知道我是誰,也不必知道我是誰,就好像我雖然知道你是誰,卻依舊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勸解。”說完這句話,川紅就下線了。只留下一個暗淡的頭像。這個時候,群裡的諸人才都冒了出來,繼續著原本屬於這個夜晚的話題,彷彿剛剛的對話從來不曾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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