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兵多將廣,我碾壓各路軍閥》第250章 陳獨秀被捕(1)

作者:李世傑·2天前

第250章 陳獨秀被捕1919年6月中旬,北京。

曹汝霖等人剛剛下臺,學生們還沒來得及慶祝,又一條訊息像炸彈一樣在北京城炸開了——陳獨秀被捕了。

陳獨秀,北京大學文科學長,《新青年》主編,五四運動的總司令。他寫的《北京市民宣言》,號召人民站起來,推翻賣國政府,拒絕和約簽字。傳單貼滿了北京的大街小巷,也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北京政府的軍警是在夜半動手的。陳獨秀剛從箭桿衚衕的家中出門,就被守候多時的便衣圍住。他面色平靜,連掙扎都沒有,只說了句“我跟你們走”,便被押上了一輛黑色馬車。當晚,《新青年》編輯部被封,陳獨秀的藏書和文稿被抄走,家中只剩妻子和幾個年幼的孩子。

訊息傳到南京,陳有才把電報遞給陸錚時,手都在抖。

“督軍,陳獨秀被捕了。罪名是‘散佈過激言論,擾亂社會秩序’。”

陸錚接過電報,看了一遍。陳獨秀,他沒見過,但他讀過《新青年》。那一篇篇文章,像一把把火,燒得人心沸騰。《敬告青年》《文學革命論》《本志罪案之答辯書》——每一篇都在砸碎舊世界,每一篇都在呼喚新世界。這樣的人,北洋政府怕他,恨他,所以抓他。

“有才,陳獨秀家裡情況怎麼樣?他有沒有家屬?”

陳有才愣了一下。“督軍,您要——”

“陳獨秀是文人,文人愛國,不該坐牢。我們救不了他出來,但能幫他家裡渡過難關。你從北洋同鄉會的秘密經費裡支五百銀元,派人送去北京。不要露面,不要讓任何人知道是江蘇出的錢。送到他家裡,放下就走,不留痕跡。”

“是。”

第二天,江蘇的報紙對陳獨秀被捕的報道拿捏得非常謹慎。《江蘇日報》在第三版發了一條簡短的訊息:“北大文科學長陳獨秀日前被京師警察廳逮捕,原因未明。”沒有評論,沒有聲援,甚至連“愛國”兩個字都沒有提。不是不想提,是不能提。陳獨秀是激進分子,北洋政府正在風口浪尖上,誰替他說話誰就是同黨。

胡政之在《南京晚報》發了一篇短評,措辭溫和:“學者言論,應有分寸。政府執法,亦應依法。望各方剋制,勿使事態擴大。”既沒罵政府,也沒挺陳獨秀。這是陸錚的意思——“聲援但不激進”。說幾句公道話,但不能把自己搭進去。

張季鸞私下對陸錚說:“督軍,陳獨秀被捕,全國譁然。我們的報紙不聲援,讀者會失望。”

陸錚看著他。“張先生,聲援陳獨秀,就是跟北洋政府作對。我們不是不能跟北洋政府作對,是不能在這個時候跟北洋政府作對。段祺瑞正在找茬,我們送上去,正中他下懷。陳獨秀是文人,他的武器是筆。我們也是文人,我們的武器也是筆。筆不能對著槍硬碰,碰不過。”

當天晚上,陸錚和吳佩孚在書房裡談起陳獨秀的事。

“三弟,陳獨秀這個人,你怎麼看?”吳佩孚端著一杯茶,目光幽深。

陸錚走到窗前,推開窗戶。夜風灌進來,帶著初夏的潮氣。

“陳獨秀是狂人。他敢說別人不敢說的話,敢寫別人不敢寫的文章。五四運動,他是總司令。沒有他,學生可能還會上街,但不會那麼快,不會那麼猛。北洋政府抓他,是怕他。怕他寫文章,怕他煽動人心。他一個人,比一萬條槍還厲害。槍只能打身子,他的文章能打人心。”

吳佩孚沉吟片刻。“三弟,你說陳獨秀會被判刑嗎?”

“不好說。北洋政府想判,但不敢判。判了,全國都會鬧;不判,他們面子掛不住。可能會關一陣子,等風頭過了再放。”

陸錚轉過身,目光落在窗外漆黑的夜色裡。

“但不管判不判,陳獨秀這個名字,已經刻在中國歷史上了。後人會記得,有一個叫陳獨秀的人,在這個年代,寫了那些文章,說了那些話,坐了那個牢。我們幫不了他太多,只能幫他家裡渡過難關。五百銀元,不多,但夠他妻子孩子吃一年飽飯。文人愛國,不應坐牢。但我們現在不宜公開對抗政府。等我們強大了,等我們能說話了,我們再替他們說話。現在,先忍著。”

訊息傳到北京,陳獨秀的妻子高君曼收到了一個匿名包裹。包裹裡沒有信,沒有名帖,只有五百銀元。銀元碼得整整齊齊,用油紙包著,外面裹了一層舊布。高君曼捧著那個包裹,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流。她不知道是誰送的,但她知道,在這世上,還有人記得她的丈夫,記得她的孩子。

陳獨秀在獄中得知家人收到資助,沉默了很久。他沒有問是誰送的,只是對他的同牢難友說了一句話:“中國的希望,不在牢裡,在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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