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酷刑簡史》第1章 古代與古典時代的酷刑(2)

作者:馬克·P.唐納利·20小時前

在更文明的一些時期,希臘人較早地採用了一些對罪犯不造成身體傷害的懲罰。其中就有頸手枷(Pillory),它在18世紀晚期依然被普遍使用,可以把犯人的頭和手鎖進一個安裝在木杆上的木框裡。這個刑具令人非常難受,倘若迫使犯人戴著它在公共場合示眾,遭受過往行人的嘲笑和譴責,無疑會加倍痛苦,但這對他們身體不會造成長期的傷害(至少頸手枷本身不會)。通常會施用頸手枷的罪行是公共場所酗酒。有點奇怪的是,當有人犯下這種罪行時,他們會受到兩次指控和審訊——第1次指控酗酒,第2次指控與之相關的其他罪行。顯然,希臘的法律制度並不同意亞里士多德(Aristotle)所說的“酒後吐真言”(In vino veritas)。

並非所有的希臘酷刑目的都是懲罰,使用酷刑榨取資訊很可能就起源於古希臘。為此,他們採用了拉肢刑(Rack)和輪刑(Wheel)。在希臘的輪刑中,受害者被綁在一個車輪上,然後一直旋轉,直到他們供出所需要的資訊。更嚴酷的輪子“旋轉”能夠導致死亡,死亡原因可能是被自己的嘔吐物窒息。腦溢血或心臟病發作。令人訝異的是,甚至如亞里士多德和德摩斯梯尼(Desthenes)這樣非常“開明”的希臘哲學家,亦完全贊成把酷刑作為一種挖掘資訊的手段。亞里士多德寫道,他之所以贊成這些方法,是因為它能夠提供“一種似乎絕對可信的證據”。很明顯他沒有認識到一個事實,即在罹受難以忍受之痛苦時,幾乎每個人都會招認任何事情。難道亞里士多德就沒想到“銅牛”

(Brazen Bull)這一構思巧妙的希臘刑具嗎?

這是一種烙鐵,用於懲罰被認為是同性戀的斯巴達男性。

銅牛據說由一個叫佩裡勞斯(Perillus)的人發明,是為了討好阿格里真託(Agigentu的僭主法拉里斯(Phalaris)。這個刑具其實就是一個空心的。真牛大小的青銅公牛,牛身一側有個活動板門,鼻孔和嘴裡有一些孔洞。在行刑時,把死刑犯從牛身的小門塞進牛肚子裡,然後在下面生起一堆火。當銅牛被燒成通紅的時候,受害者的尖叫聲從牛的鼻孔和嘴裡傳出,聲音非常像一隻瘋牛在嘶吼。雖然法拉里斯似乎對刑具本身還算滿意,但對這個逢迎拍馬的小人卻非常厭惡,不幸的發明者成為第一個受刑者。然而,城邦居民對法拉里斯的厭惡超過了他對佩裡勞斯的厭惡。在備受其暴政摧殘之後,西元前563年,憤怒的民眾把僭主法拉里斯填進了銅牛。

古希臘沒有統一的政治制度。相反,它是一個地理位置分散的多元文化的眾多城邦之集合體;其中的一些城邦,如雅典(Athens),比其他城邦(譬如法拉里斯治下的阿格里真託)的文明發達。較偏遠和文明程度較低的城邦,似乎更善於發明一些令人難以置信的獨特酷刑。據古希臘歷史學家琉善(Lucian)記載,有一次,一個年輕女人被縫進剛宰殺且掏出內臟的驢屍體裡,只有她的頭還留在外邊。在地中海地區的烈日暴曬下,驢的屍體開始緊縮和腐爛。伴隨這種酷刑的是缺食少水和風吹日曬,驢屍腐爛招引來蠕蟲和昆蟲,它們啃噬著動物屍體和受害者的肉。記載中沒有提到受害者到底苟延殘活了多長時間。另一種類似的恐怖酷刑是古希臘喜劇作家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的作品所描述的。犯人被鎖在頸手枷裡,渾身塗滿了能吸引昆蟲的牛奶和蜂蜜。如果他能經受住一連20天的飢渴。暴曬和昆蟲啃噬而最終活下來,將會被從枷具裡放出來。更確切地說,釋放他只是為了將其拖到懸崖邊,然後拋進深淵。

雖然我們沒有關於“愛琵加”的真實記載,但是“紐倫堡的鐵處女”這幅圖應該能表現與她擁抱的危險後果。這一刑具有很多不同的變體。其中一些是致命的,也有一些只是對受刑者造成一定的傷害。

古希臘人中較為堅強和利己的是斯巴達人(Spartans)。斯巴達人勇敢。好戰,厭惡雅典人的那種安適生活。若一個斯巴達人過於肥胖,會受到公開鞭笞;若他長時間不結婚(從而被疑為喜歡男人而非女人),將會在公開場合用燒紅的烙鐵打上烙印。僭主納比斯(Nabis,西元前205年~西元前194年統治斯巴達)發明了一種非常奇特。能給自己帶來樂趣的刑具來折磨惹他不高興的人。納比斯命人依照他妻子愛琵加(Apega)的形象塑造了一個鐵質雕像。它的手臂可以用鉸鏈開啟,手臂內側和胸部安裝有很多鋒利的長釘。當納比斯親自審訊罪犯並對疑犯的供述不滿意時,據說他會譏諷道:“倘若我的能力不足以說服你的話,或許我的妻子愛琵加能夠說服你。”鐵製“愛琵加”一次致命的擁抱就可能終結這次訊問,但是納比斯卻樂在其中。

與之前的巴比倫人和亞述人一樣,古希臘也最終走向了衰落,被一種新文明取代;羅馬人成為這一地區的霸主。羅馬文明和酷刑理念可以分為兩個不同的階段:羅馬共和國時期和羅馬帝國時期(即在尤利烏斯。凱撒之前與之後的兩個時期)。

與古希臘人一樣,早期的羅馬人設法建立一種相對統一的社會。早在西元前6世紀,羅馬的第6位國王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Servius Tullius)就將民事犯罪與其他罪行區分開。在這種新的。更文明的司法路徑中,死刑以及相伴而來的可怕痛苦留給了諸如謀殺。叛國。縱火。做偽證和神廟中的童貞女不貞等罪行。在一些案件中,如縱火,刑罰原則依然是“以眼還眼”——縱火者會被燒死。做偽證者被扔下懸崖,不貞的童貞女被活埋。嚴重的民事犯罪,比如身體傷害或搶劫,一般也只是被處以高額罰金,不過盜竊農民的莊稼有時會被處以絞刑。祭司.14歲以下的孩子和孕婦免受任。何形式的酷刑拷打。在羅馬共和國時期,法律是相對公正的,與今天的我們相比,羅馬的自由民不必擔憂受到司法暴力的隨意侵害。不過在西元前50年前後,一切都改變了。

一個男人正被其他兩人鞭打,他們所使用的似乎是打結的繩索,也可能是較重的鐵鏈右邊那個受害者背部被滴上溶鉛,同時,後面的那個男人由於一些未知的原因被趕進一個洞裡,另一個人被火焚燒並用棍棒毆打。

尤利烏斯。凱撒(Julius Caesar)僅掌權了大約6個月,根本沒有機會作出改變。然而,他所做的事情卻為之後的皇帝們鋪平了道路。在凱撒被暗殺後不久,羅馬大權落入3個人手中:馬克。安東尼(rk Anthony)。屋大維。凱撒(Octavius Caesar)和馬爾庫斯。雷比達(rcus Lepidus)。部分由於當時處於內戰時期,部分是天性使然,他們彼此猜疑,鉤心鬥角。公開抨擊政府在羅馬歷史上第1次被視為非法。當哲學家西塞羅(Cicero)批評馬克。安東尼的時候,很快受到逮捕。審訊和處決。對新的羅馬帝國而言,這不是一個好的開端,而且事情很快每況愈下。正如所有的獨裁政權一樣,羅馬帝國的皇帝們擔憂自己掌控權力的能力,懼怕每一個可能篡奪權力的人。對他們而言,維繫自己權力的唯一方法就是營造恐怖的氛圍:所有的密謀(無論真實的還是臆想的)都會被揭露出來,而所有的陰謀分子必須受到嚴厲懲處。如前所述,正是在這種恐懼和猜疑的妄想氛圍下,酷刑才大量增加。

帝國嚴苛暴政的首要物件就是羅馬軍隊。這不足為怪,因為正是凱撒的軍隊顛覆了舊共和國,所以絕不能讓士兵自以為能夠隨意更迭政府。在羅馬帝國時期,士兵懼怕上級軍官更甚於懼敵。

在這個木刻畫的右側,可以看到滑輪在酷刑中的應用(也稱為吊刑),他腳踝上繫著的重物加劇了肩關節承受的痛苦。在畫的左側,另一個人的腋窩被一個火把灼燒(儘管表現的似乎更像是一根羽毛撣子在搔癢)。在後面,一個罪犯的雙手被砍掉或砸壞。在施刑人審訊的時候,書記員專注地記下受害者說的每一句話。

與普通民眾生活中一樣,羅馬軍隊最常見的刑罰也是鞭刑。鞭刑並不新穎;像其他許多東西一樣,它是羅馬人從希臘人那裡承繼來的,只不過在這一過程中把普通的鞭子升級為種類繁多的酷刑刑具。輕微罪行的刑具是簡單而扁平的皮帶,這令受刑者痛苦難當,卻無性命之虞。第2種由羊皮紙編成的鞭子能把受刑者脊背的皮肉抽得稀爛。還有一種多尾鞭,即“重皮鞭”(pluatae),鞭尾綴有很小的鉛球。還有一種類似九尾鞭,稱作“爪”,它的尾部綴有鋒利的金屬片或鐵刺;只需幾下,即出現深可見骨的傷口。最後是專為取人性命而設計的一種類似牛皮鞭的鞭子。該刑具非常簡單,最多隻需要幾張牛皮和一點創意而已。

羅馬人是一個富有創造性的民族。他們的工程師是古代世界中的佼佼者。工兵經常使用的很多築路和攻城的器械同樣可以用於酷刑。其中就有普通的滑輪。藉助於滑輪,可以把人吊到高處,然後使其猛然墜地。若罪行嚴重,他會被反覆地墜落到一堆銳利的石頭上,直到血肉模糊。骨頭盡折。另外,滑輪還可用來製成臨時的拉肢架,能夠把人的四肢拉扯至脫臼.4個小滑輪.4個小絞盤和幾段繩子就可以把人的四肢緊緊拉住,嫌犯在幾分鐘內就會肢身分離。很多刑具並非作為一種死刑執行方式被羅馬人使用,而是作為一種從“疑犯”或證人口中榨取資訊的手段。在這些多疑的獨裁者的統治下,酷刑(和隨之而來的恐懼狀態)成為在帝國內維持權力的慣用手段。隨著被用作處決的刑具變成逼供的工具,新的。更獨特的死刑被髮明出來。就像他們經常做的一樣,羅馬人又一次採用並改進了已有的技術。

古羅馬最險惡的刑具之一就是上文提及的輪子。與希臘的刑輪不同,古羅馬的刑輪更像一個圓桶而非車輪。最簡單的輪刑是直接把受害者捆綁在輪子上面或輪緣,然後連人帶輪滾下山,直到他們被碾死。另一種形式是把輪子安在一根軸上,置於一個火坑上方,然後使輪上的罪犯來回地轉動,慢慢地被燒死——與串燒沒什麼區別,只是更為緩慢。更直接有效的是另外一種輪子,其輪緣上安有長釘,可以碾過被捆綁的受害者。輪下的地面也安上一層釘子,當輪子碾過的時候,可憐的受害者血肉模糊。寸骨盡斷。

羅馬人所獨有的刑罰可能是對弒父者的懲罰。弒父者被裝進一個大帆布袋裡。人們會往袋子裡放入幾條毒蛇,之後縫緊,然後把整個袋子扔進附近的河流。湖泊或者地中海。

羅馬人最熱衷於使用的死刑是十字架刑(Crucifixion)。早在共和國晚期,十字架刑就成為一種處決犯下死罪的奴隸的方法,不過直到帝國時期,這種極其殘忍的刑罰才施用於奴隸之外的人。因為十字架刑是一種緩慢而痛苦的死亡,也是一種大型的公開展示(尤其是一大群受害者被一起釘十字架的時候),所以它成為處決“國家敵人”的慣用手段。十字架刑最後廣泛地施加在以下兩種人身上:巴勒斯坦地區的猶太人反抗者和在耶穌受難之後的兩三個世紀中羅馬帝國境內大量的基督徒。

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即約西元27或28年,羅馬各省大規模的恐怖統治還處於起步階段;皇帝提比略(Tiberius)正忙著回羅馬進行清洗報復。半個世紀以後,當猶太人反抗羅馬統治的時候,皇帝韋帕薌(Vespasian)有充足的時間來屠殺他們。當羅馬將軍提圖斯在西元70年圍攻耶路撒冷時,他以每天500人的速度用十字架刑處死猶太人。以至於到了最後,十室九空,十字架林立,卻抓不到足夠的猶太人來受刑。

四個女人被處以十字架刑。請注意,這些女人只是被綁在十字架上,死亡是飢渴和暴曬導致的。左邊那個女人被長矛刺穿,這樣她會死得相對快一些。不確定的是,其他三個女人是否會得到類似的“憐憫”。

提比略於西元14年~37年在位,是一個性格多疑。行為乖張的遁世者,他討厭其臣民,而民眾也極其憎惡他。他從來不是一個勤政愛民的君王,晚年的大部分時間隱居在卡普里島,留下親信大臣來折磨羅馬市民。為了消磨無聊的時光,提比略經常命人往島上押送犯人,然後挖空心思,想出五花八門的奇特方法來殘害他們。這些受害者大部分是他的政敵(至少是他所認為的敵人),未經任何審訊就被抓到卡普里島。他們就這樣人間蒸發了。這種折磨反對者的令人驚歎的巧妙方式,被後世反覆使用——特別是非洲。南美洲的獨裁者和德國一位特別邪惡的暴君(希特勒)對此很是青睞。就像任何時代處於獨裁統治下的民眾一樣,少數羅馬人抨擊酷刑。其中就有哲學家塞涅卡(Seneca,西元前4年~西元65年),他認識到酷刑不僅是不公正的,而且與查明真相背道而馳。幸運的是,塞涅卡從來沒有指名道姓地指責皇帝,從而也未被邀至卡普里島走上一遭:他的言論和觀點即使傳到了提比略那裡,也會被當成耳旁風。作為對羅馬人最後的羞辱,提比略挑選他患精神病的侄子來繼承皇位——即蓋烏斯。凱撒(Caius Caesar),他另一個更為我們所熟知的名字是卡里古拉(Caligula)。

與其叔父一樣,卡里古拉更喜歡私下裡(比如在他開晚宴的同一個房間)折磨別人,而不是殘忍地蹂躪全體民眾。實際上,卡里古拉知道怎麼取悅羅馬民眾,正是他將羅馬競技從真正的競技比賽變成了血腥的死亡狂歡。幸運的是,卡里古拉在29歲時被謀殺,僅在位4年。他的繼任者克勞狄烏斯致力於使羅馬恢復正常,但他的努力註定要失敗。在他統治了13年後,西元54年被自己的妻子所毒殺。她安排自己在前一個婚姻中所生的兒子——尼祿(Nero)繼承了王位。

尼祿肥胖。愚蠢。驕縱。虛榮,雖然可能不像提比略或卡里古拉那樣地兇殘,不過也好不到哪裡去。西元64年7月中旬,當尼祿在鄉村度假時,一場大火席捲了羅馬,幾乎摧毀了整座城市。與傳說的相反,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尼祿與這場災難有關聯,但是人們喜歡傳播流言,特別是關於政府的。當說他可能涉嫌縱火的謠言傳到尼祿耳中時,他知道自己必須找一個替罪羊。當時似乎沒有可供利用的猶太人,因此他選擇了基督徒,開始了歷史上有記載的最殘忍的大清洗之一。成百上千的基督徒被屈打成招,更多的人以涉嫌共謀的罪名遭到囚禁。

幾個月裡,不斷有基督徒受害者在競技場中被殺害。幾十種新的。殘忍的方法出現,用來殺死羅馬的“敵人”和取悅嗜血的民眾。他們被逼迫穿上動物的皮,受到一大群餓狗的攻擊;他們手無寸鐵,與訓練有素的角鬥士進行決鬥;他們被綁住拇指吊起來,用火慢烤,被毆打致死或者活活剝皮。一些人被扔進酒醡裡軋碎;或套上一身通紅熾熱的盔甲;被尖樁給刺穿,或者剖開他們的肚子,在他們還活著的時候,讓野獸撕吃他們的內臟。據編年史家瑪根圖斯。拉班努斯。茅努斯(gentus Rabanus urus)記載:

早期基督教的兩個殉道者在沸油中迎接死亡。他們不僅被逼著在沸油中洗澡,同時還用沸油澆在頭上沐浴,這進一步加劇了難以想象的痛苦。

一些人被用劍砍死;一些被大火燒死;一些受到鞭笞;有人被(三叉戟)刺死;有些人被釘在十字架上;有些被投入海中溺死;還有人被活剝皮;有人被割掉舌頭;有人被亂石砸死;還有人被砍掉雙手或者肢解。

有些人甚至被放進大煎鍋裡煎炸——就像幾個世紀前大流士對待希伯來人一樣。編年史家伽洛尼若(Gallonia)對這一特別的酷刑作了一番描述,他寫道:

。炸煎和烤燒被樣一魚像......裡鍋進扔地腦一被徒督基些那,男論不,時泡冒騰沸始開溶當;火上生後然,脂樹或青瀝。油有面裡鍋煎

運民全為作刑酷施實把次1第上史歷類人是能可這”。慾的烈強人個足滿了為是而,益利共公了為是不,決被們他“:道寫都)suticaT(佗西塔家學史歷馬羅古的好友麼那是不並徒督基對至甚。炬火人的地場戲遊個整亮照為作,火著點並油上澆,上樁木在捆被會徒督基,時行舉晚夜在戲遊的忍殘些這當

。瑣煩雜複得變單簡由何如是刑酷,裡間時的年多0001後之在及以,技刑酷的用使所紀世中察考將們我中章一下在?呢刑酷用使地效有更得懂已否是輩後的們他,比相人古些這與。多得效有片碎撕他把就候時的訊審一第在比這,供招會能可有更,時牢地到帶被次下他在,下一量思好好己自他讓,天幾待裡房牢的髒骯在他留,後之間時段一打拷磨折人個一把。報的多更出掘挖夠能力暴用使地制控無和接直比且而,效有樣同磨折的際實與待等的刑酷對,到識認能未人代古。苦痛的面方理心到慮考有沒並時決的腥和磨折的酷殘行執在,刑酷用使地效有何如得懂不都人代古些這,上實事但,潰崩然黯紀世5元西於馬羅到續持直一治統怖恐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