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口袋緊挨著木匣,被一起放到床上。
但趙氏放下口袋後卻有了短暫的靜止,就這麼漠然盯著那兩樣東西,定定看著,好一會兒才見她動了動肩,並重新將身體轉回面朝腳邊木箱。
箱子裡,那壓在冊子上的荷包,又是趙氏認得的。
玉蘭十八歲那年,趙氏曾主張幫其張羅親事,結果玉蘭哭鬧堅決,言說不想那麼快離開夫人,趙氏一時心軟,也覺留多兩年無妨,遂在那年年底集體發錢賞物時,私下將自己一箇舊荷包一併給了她。
這個荷包,趙氏一次都沒見玉蘭用過,起初也曾問她為何不用,玉蘭答說夫人給的豈可真的拿來用,卻是收著,只裝最要緊的體己。
時至今日,趙氏不僅記得自己當時的反應,也還記得玉蘭的應答。
彼時趙氏聽罷,便道:
“我那荷包可不是什麼大口袋,你的哪種體己,竟能裝進裡邊去?”
玉蘭答:
“這些年夫人您前前後後賞了玉蘭不少好東西,玉蘭知曉不是每一件都能拿出來招搖,便都收著,沒人的時候偷偷拿著看,也知足了。”
趙氏聽罷,越發覺得這丫頭又可愛又可憐,便在過後不久的中秋節又給了她些別的,裡頭就包括剛剛在那邊小屋看見的那面銅鏡,且至此再不過問物品的使用與否。
時光如白駒過隙,主僕對話猶在昨日,可眼睫輕顫,視野一晃,再度定睛看時,腳邊箱子也已空空,最後剩下的兩樣東西,已被趙氏各拿在手。
然而,回過神來的趙氏,最先集中注意力的,卻不是原本以為的“冊子”,而是捏握在左手的荷包。
相比反應過來荷包的分量不對,因是直接攥握,雖隔著布料,觸感還是清晰地傳遞給趙氏一個資訊——袋子裡的東西是規律的顆粒狀,且數量不少。
即便剛剛已經清繳到“剪口銀”和“雪花碎”,但深諳市面流通白銀樣式的趙氏,就此時上手感知到的顆粒狀,便猜應是另外一種——如黃豆大小的“銀米”。
不同於剛才,這次趙氏選擇當場開啟。
驅使她這麼做的,是一絲無來由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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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其餘人證物證,玉蘭違拗家規私放利錢的罪責,在她被關起的那天就已坐實。
方才趙氏親手抄出那些銀兩,錯愕失望之餘,卻也在估算出銀兩數額的一瞬,開始打起心底的算盤。
她在算另一筆賬。
玉蘭自其母死後就被趙氏帶在身邊,維持吃穿不愁還不用幹活的日子到八歲,此後即便開始跟著別的丫鬟幹活,也都是圍繞趙氏,且不是繁重危險的體力活。
十歲的玉蘭開始領月錢,從每月一百文,到十四歲時的每月三百文,又因趙氏身邊已有李媽媽這個管事人,直到十五歲才真正領到屬於“大丫鬟”的五百文,自十八歲起,她的月錢便就固定在八百文。
明面上玉蘭確實沒比其他人拿得多,但,她還有趙氏這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