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必須守信用。”王龍緩緩說道,目光依舊沒有從陳浩南身上移開,“講得出,就要做得到。應承過嘅事,無論如何都要完成。同樣,講過嘅話,尤其是……有分量嘅話,也要為自己負責。”
他頓了頓,彷彿在回憶什麼,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近乎殘酷的弧度:
“我記得,烏蠅同我講過,佢以前跟陳浩南嘅時候,偶然聽到過陳浩南同山雞傾偈。嗰陣,我剛剛過檔洪興,在銅鑼灣立足未穩。陳浩南同山雞話,要‘打斷我條腿,留我在銅鑼灣做乞衣’,等全世界睇我笑話。山雞條仆街,更加誇張,話要打斷我‘第三條粗壯雄偉嘅大腿’。”
“粗壯雄偉?”李傑嘴角幾不可查地抽動了一下,似乎想吐槽,但忍住了。
“嗯,系咁講。”王龍點了點頭,語氣依舊平淡,像是在陳述一件與己無關的往事,“雖然,講呢番話嘅時候,我同佢哋根本唔認識,甚至冇任何交集。但系,話,畢竟系講出了口。尤其系江湖人,一口唾沫一個釘。”
他轉過頭,看向李傑,眼神在昏暗的光線下,深邃得如同寒潭:
“而家,山雞死了,唔知死喺邊個角落。但系,陳浩南還在。佢講過,要留我在銅鑼灣做乞衣。咁,我就俾佢一個機會,睇下做乞衣,系乜感覺。順便,也等佢,替佢個好兄弟山雞,贖一贖口孽。”
“畢竟,做人要守信。佢講咗要我做乞衣,雖然冇做到,但個‘念想’留下了。我王龍,好公道。佢冇做到嘅事,我幫佢做。佢想讓我體驗嘅生活,我讓佢自己,先體驗一下。好公平,系唔系?”
李傑沉默了兩秒,點了點頭:“系,龍哥。很公道。”
這哪裡是公道?這分明是殺人誅心!是比直接殺掉陳浩南,更加殘忍百倍的羞辱和折磨!
讓一個曾經心高氣傲、叱吒風雲的江湖大佬,以最不堪、最沒有尊嚴的方式,在自己曾經稱王稱霸的地盤上,像個真正的垃圾一樣,被所有人圍觀、鄙夷、施捨!
這不僅僅是身體的摧殘,更是對靈魂最徹底的踐踏和毀滅!但李傑不會質疑王龍的決定。
王龍是他的老闆,是他的恩人,更是他認定的、值得追隨的強者。王龍做事,自然有他的道理和分寸。
“過幾日,《江湖大風暴》週刊嘅下一期封面,就用佢呢個造型。”王龍收回目光,重新看向窗外,語氣帶著一絲玩味,“標題我都諗好了,就叫……‘昔日猛虎落平陽,銅鑼灣前做乞兒’。等全香港嘅人都睇下,唔守信用、亂講大話,會有乜下場。也算系,為淨化江湖風氣,做點貢獻。”
《江湖大風暴》是香港銷量最大的八卦雜誌之一,專門報道江湖恩怨、豪門秘辛、明星醜聞,以標題驚悚、內容勁爆著稱。
如果下一期封面真的是痴呆流落的陳浩南,配上那樣的標題……那陳浩南,就真的徹底“社會性死亡”了,連最後一點作為“陳浩南”的痕跡,都會被徹底釘在恥辱柱上,成為全港茶餘飯後的笑柄和反面教材。
狠,太狠了。
“走吧。”王龍似乎看夠了,吩咐道。
“是。”李傑發動車子,黑色皇冠緩緩駛離陰影,匯入酒吧街嘈雜的車流,很快消失不見。
他們剛離開不到一分鐘。幾個染著黃毛、紅毛、綠毛,穿著緊身背心、破洞牛仔褲,一看就是街頭小混混的年輕人,勾肩搭背,醉醺醺地從“熱浪”迪斯科裡晃了出來。
幾人顯然喝了不少,臉色通紅,滿身酒氣,大聲說笑著,互相吹噓著剛才在舞池裡摸了哪個妞的屁股。
“丟!乜嘢味?咁臭!”一個染著黃毛、身材胖乎乎、臉上帶著稚氣未脫的兇狠的小混混(阿康)忽然捂住鼻子,指著對面人行道角落,“喂!你哋睇!嗰度系咪有個乞衣?仲豎住支旗?寫乜鬼……”
幾個小混混好奇地湊了過去。當他們看清白布上“銅鑼灣陳浩南”那幾個字,又看清趴在推車上那人的側臉輪廓時,都愣住了。
“銅鑼灣……陳浩南?”另一個小混混揉了揉眼睛,難以置信,“唔系掛?陳浩南?洪興以前嗰個?”
阿康膽子大些,又往前湊了湊,藉著舞廳旋轉彩燈掠過的一瞬間光亮,仔細看了看那張藏在亂髮鬍鬚後的髒臉。
雖然髒汙不堪,憔悴呆滯,但那眉眼輪廓……“我丟!真系陳浩南!”阿康驚撥出聲,像發現了新大陸,回頭對同伴喊道,“你哋快睇!真系佢!我以前跟大佬去睇過馬,見過佢幾次!雖然而家成個傻佬咁,但個樣冇錯!就係陳浩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