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他的聲音陡然拔高,“你們搞什麼名堂!我什麼時候故意傷害了?你們有什麼證據?”
聶小豐面不改色,將《傳喚證》又往前遞了遞,幾乎遞到郭維民眼前。
“證據當然有。不然我們也不會來。”他嘴角微微上揚“郭維民,您先簽個字。到了局裡,我們會把證據給您看個清清楚楚。”
“簽字?”郭維民冷笑一聲他猛地揚起手,一掌拍在聶小豐手裡的傳喚證上,紙張在空中翻卷了一下,飄飄悠悠地落在地上,落在了兩人之間的地板上。
“我不籤!你們這是濫用職權!我要給你們局長打電話!我要給市局打電話!”
聶小豐沒有彎腰去撿。
他只是微微低下頭,看了一眼地上那張《傳喚證》,然後緩緩抬起目光,重新落在郭維民臉上。他的眼神慢慢地冷了下來。
“郭維民,”他冷冷的說道,“您拒籤,不影響傳喚的效力。這是法律規定的。您要打電話,可以。到了局裡,您想打給誰打給誰,我絕不攔著。但現在請您配合。”
“配合?”郭維民臉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你知道我是誰嗎?我是省紀委監委的幹部!我正在辦理重要案件!你們這個時候來抓我,是誰指使的?說!”
聶小豐紋絲不動。
他歪了歪頭,露出一副“我早就料到你會這麼說”的表情,然後慢悠悠地將手伸進口袋,又掏出一份檔案。
“郭主任,您別激動。您問誰指使的?沒人指使。是有人報案,我們依法偵查,證據確鑿,領導簽字。一切都是按程式走的。”
他將那份檔案翻開,是一份《立案決定書》,上面蓋著望江公安局的鮮紅大印。
“您看,程式齊全。您要是不放心,可以記下這個編號,回頭去查。”
郭維民盯著那份檔案,胸口劇烈起伏,他的目光在《立案決定書》上來回掃視了幾遍,嘴唇微微翕動。
門外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快步走了進來。他身後跟著兩個紀委的工作人員,一左一右,步伐緊隨。
“怎麼回事?”他自帶著天然的威嚴。
“楊書記!”一個紀委幹部連忙迎上去,“望江局的人來了,說要傳喚郭主任,罪名是故意傷害……”
這位楊書記是省紀委監委的副書記,分管第三紀檢監察室。他皺了皺眉,沒有立刻回應那個幹部,而是徑直走到聶小豐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眼。
“你是哪個單位的?誰讓你們來的?”
聶小豐認得這個人。省紀委的副書記,副廳級幹部,級別比他這個分局刑警大隊長高出一大截。換作平時,他連跟人家面對面說話的資格都沒有,只能在會議室的角落裡遠遠地看一眼。
但今天不一樣。
今天,他手裡有尚方寶劍。
“楊書記,”聶小豐不卑不亢地微微欠身,“望江公安局刑警大隊,我叫聶小豐。我們接到報案,依法對郭維民同志進行傳喚。這是相關手續,請您過目。”
他將《傳喚證》和《立案決定書》遞了過去。
孫書記接過去,沒有立刻看內容,而是先看了一眼封面上的公章,然後用拇指和食指捏住紙張的邊緣,一頁一頁地翻看。他的目光從左到右,一行一行地移動,眉頭越皺越緊,眉心處擠出幾道深深的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