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別說,細細品味一下,還蠻有道理的。
旁聽席上,還是那幾個沒有接受過專業訓練的,又捂著嘴,身體在抖動。
這一下,公訴人席位上,兩個檢察官都說不出話來了。
甚至剛才發言的女性檢察官,臉都有點紅了。
她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主審法官的嘴角,同樣抽搐了一下,無語的看向了金勝。
但你說完全是胡扯吧,又不是。
說有道理吧,又有點扯。
“被告辯護律師,你還有其它的論點嗎?”
金勝聽到後點點頭道:“有的,法官閣下。”
“根據最高檢查署發表的指導案例中,判斷侵害行為是否已經結束。”
“應看侵害人是否已經實質性脫離現場,以及是否還有繼續攻擊或再次發動攻擊的可能。”
“在本案中,邱光偉雖然停止了攻擊行為,但依舊待在原地,並手持匕首。”
“他在一開始,就已經對我方當事人造成了傷害。”
“難道就那麼後退了一小步,就認定了他的侵害行為已經停止了嗎?”
“我想請問公訴人,你們怎麼確定,邱光偉不會繼續攻擊我方當事人。”
既然主審法官下場了,金勝也得給點面子。
這一番話,說的還是有理有據的,至少比較正派了。
看到辯論迴歸了正軌,王雲友也暗自鬆了一口氣。
接著轉頭看向公訴人席位。
兩位檢察官估計也是做足了功課,聽到金勝的話後,由男性檢察官繼續發言道:“被告辯護律師,我想提醒你一點。”
“在案發當時,被害人邱光偉雖然是主動發起攻擊的一方。”
“但是,他對於朱大昌所造成的傷害,是極其有限的。”
“他手中所持的匕首,長度只有10釐米,也並不鋒利。”
“根據當時的醫療記錄,朱大昌的左手小手臂上,只有一道4釐米不到的傷口,深度同樣只在表層,損傷很小。”
“但其揮舞水管的行為卻造成了邱光偉死亡的後果,二者對比不相適應。”
“故此,其行為並不構成防衛,屬於故意傷害。”
金勝同樣不甘示弱,發起新一輪的攻擊。
”。衛防施實以可樣同為行險危於對,為行險危括包也為行害實括包既為行害侵法不,點一意注請,方訴公“
”。小較害侵的造所人事當方我於對偉邱人害被的案本,認否可不“
”!吧認否能可不總,點一這脅威有但,利鋒否是管不首匕持手他“
”?嘛衛防施實能才果後害傷的重嚴加更造,人事當的我對他到等要道難“
”。要需衛防的逞得能不罪犯讓、罪犯止制時及合符不這“
”。點一這全安人到脅威步一進會不而,人事當的我傷劃會只偉邱,明證來方訴公請次再方我“
。了錘點一著揪始開又勝金,疼子瓜腦點有實確人訴公
。掉不甩都甩,樣一糖皮牛個跟
。擊攻續繼會不明證去麼怎,了死經已都人
?啊人本他問去下要道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