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年光陰彈指而過,父子倆累死累活,終於將債務還得七七八八。
顧斯年滿心歡喜,終於能回家過一個安穩年,能再見一見日夜思念的母親和妹妹。
可他萬萬沒有想到,等待他的不是團圓,而是一件喪心病狂、足以摧毀他整個人生的事。
二姑姑顧愛娟一家世代務農,家境普通,幾年前,他家兒子娶親時,孩子看中了孫家姑娘,卻拿不出半分彩禮。
走投無路之下,二姑姑一家趁著顧愛林回鄉過年,哭哭啼啼上門哀求。
顧愛林再一次心軟,再一次將妹妹的難處置於一切之上,最終做出了一個泯滅人性的決定——用親女兒顧玲玲去換親。
他不與妻兒商量,不顧女兒的意願,硬生生將顧玲玲嫁給了孫家姑娘的大哥,以此換得孫家姑娘嫁進二姑姑家。
那個孫家大哥,比顧玲玲年長十幾歲,是村裡臭名昭著的潑皮無賴,吃喝嫖賭,無惡不作,動輒對妻子拳打腳踢,上一任老婆就是被他活活打跑的。
原主知道以後瘋了一般衝進孫家,只看到曾經乖巧溫順、眉眼乾淨的妹妹,早已被折磨得面目全非,眼神空洞,精神失常,連親人都認不出。
滔天的憤怒與絕望瞬間沖垮了原主的理智,他紅著眼睛撲上去,差點將孫家大哥活活打死。
可等待他的不是公道,而是冰冷的手銬。他因傷人獲罪,被關進牢獄,一關就是好幾年。
幾年後,原主刑滿出獄,心已成灰。他只想遠遠逃離這個令人窒息的家,逃離那個一輩子犧牲兒女、成全妹妹的父親,逃離這場以親情為名的漫長謀殺。
可就在他準備遠走他鄉之際,卻傳來了妹妹顧玲玲難產而死的噩耗。
血濃於水,他終究狠不下心,只能回鄉送妹妹最後一程。
葬禮之上,一片哀慼。母親趙麗麗哭得肝腸寸斷,幾欲昏厥。
從小到大,母親是他和妹妹唯一的光。
她會瞞著父親,偷偷從牙縫裡省下一點口糧塞給他們。
會在深夜裡輕輕撫摸他們餓扁的肚子,默默掉淚。
會盡自己所能,護著他們少受一點委屈。
她有愛子之心,有護女之情,卻生性軟弱,一輩子都無力反抗顧愛林的獨斷與偏執。
看著母親因失去女兒悲痛欲絕、近乎崩潰的模樣,原主終究心軟,答應留下一晚,陪母親熬過這最難熬的時刻。
就是這一夜,徹底葬送了他的一生。
第二日天剛矇矇亮,冰冷的手銬便再次鎖住了他的手腕。
警察登門,以故意殺人的罪名,將他當場逮捕。
死去的人,是三姑姑顧愛鳳的丈夫,那個當年為了責任留下來紮根鄉村的知青姑父。
而指證他的,正是他的親姑姑顧愛鳳,和親父親顧愛林。
一個是原告,一口咬定他惡意行兇。
一個是關鍵證人,證詞確鑿,不容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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