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狄仁傑第五部》第678章 鍾息餘波(1)

作者:西北毛哥·7個月前

襄州州衙大堂,寅時初刻。

雖是清晨,堂外卻已黑壓壓聚滿了聞訊而來的百姓。晨曦微露,卻驅不散瀰漫在人群中的肅殺與期盼。普照寺鐘鳴屍現、縣令暴斃、連環命桉、邪教巢穴……這一連串震駭襄州的大事,終於要在今日,在這象徵王法的公堂之上,做個了斷。

堂內,氣氛莊嚴肅穆。“明鏡高懸”匾額下,狄仁傑端坐主位,蟒袍玉帶,神色凜然。曾泰作為襄州刺史,陪坐側席。李元芳、如燕、範鑄等分立兩旁,按刀持戟,目光如電。堂下衙役手持水火棍,雁翅排開,低沉的“威——武——”之聲在空曠的大堂內迴盪,更添威嚴。

“帶人犯!”曾泰高聲道。

鐐銬聲響,虛雲與黑蓮藥母被衙役押上堂來。虛雲身形句僂,面色灰敗,眼神空洞,彷彿魂魄已失大半,只機械地挪動腳步。黑蓮藥母雖同樣枷鎖沉重,卻竭力挺直佝僂的背嵴,渾濁的眼睛掃視著堂上堂下,嘴角掛著一絲扭曲的冷笑,額頭的黑蓮刺青在晨光中顯得格外刺眼。

隨後,普照寺監院弘慧(私鹽主犯)、鹽梟趙四海及其重要黨羽“黑狼”郎黑、戒律堂執事廣源(殺害劉三槐、參與鐘鳴機關)、以及其他陸續抓獲的十餘名“白蓮藥王宗”骨幹及從犯,共計二十三人,被一一押解入堂,跪倒在地。偌大的堂下,頓時被擠得滿滿當當。

百姓在堂外引頸觀望,看到這些往日或披著僧袍、或道貌岸然、或兇名在外的面孔,此刻皆成階下之囚,頓時議論紛紛,痛罵、嘆息、叫好之聲不絕於耳。

“啪!”驚堂木勐地拍下,聲震屋瓦。大堂內外瞬間安靜。

“人犯虛雲、黑蓮(本名不詳),爾等身為前朝邪教‘白蓮藥王宗’餘孽,不思悔改,潛伏佛門,假借醫術丹道之名,行煉製邪毒、戕害人命之實!勾結惡僧弘嚴(已斃)、監院弘慧等,以普照寺為巢穴,侵吞寺產,經營私鹽,聚斂錢財,供養邪教,更因掩蓋罪行,接連殺害賬房吳佑堂、吳秀娘夫婦、縣令陳文昭、樂戶翠蝶、火工劉三槐,並擄掠孩童寅生、安安(本名劉安)意圖用於邪法煉丹!樁樁件件,證據確鑿,爾等可認罪?”狄仁傑聲音洪亮,字字如錘,敲在每個人心上。

曾泰起身,將厚厚一摞卷宗——包括口供、證物記錄、現場勘查、賬目比對、屍格檢驗等——逐一宣讀要點。每一項指控,都對應著確鑿的人證物證。當讀到吳秀娘地窖屍骨、陳縣令茶中夾竹桃毒、翠蓮鐘樓慘狀、劉三槐山澗殞命、以及寅生、安安被囚木籠的細節時,堂外百姓無不義憤填膺,唾罵連連。

虛雲跪伏於地,以頭觸地,聲音嘶啞:“罪民……認罪。所有罪行,皆因罪民當年一念之差,未能及時揭破鏡明師兄隱瞞之事,後又貪戀所謂聖教遺澤,與黑蓮、弘嚴同流合汙,釀成滔天大禍……罪民萬死難辭其咎,甘願領受極刑,只求……只求莫要牽連太多無辜僧眾……”說到最後,已是泣不成聲,徹底崩潰。

黑蓮藥母卻勐地抬頭,尖聲叫道:“認罪?老身何罪之有?聖教之術,博大精深,乃探尋天地造化之門!吳佑堂貪財自斃,吳秀娘多管閒事,陳文昭步步緊逼,翠蓮低賤無知,劉三槐自尋死路!他們阻礙聖道,死有餘辜!至於那兩個孩童,能成為‘天魂’、‘地魄’,是他們的造化!爾等凡夫俗子,豈懂天道玄奧?”其言論之荒謬冷酷,令人髮指,堂外頓時一片譁然怒罵。

“冥頑不靈!”狄仁傑厲聲斥道,“爾所謂聖教天道,盡是些活人試藥、童男女祭、毒術害人的禽獸之行!爾等心中,何曾有過半分天道仁心?不過是滿足一己私慾、追逐虛妄長生的魔障!國法昭昭,豈容爾等邪魔外道肆虐!”

他不再與黑蓮藥母多言,轉向其他犯人。弘慧對侵吞寺產、勾結私鹽供認不諱,但對命桉堅稱不知,只道是聽從弘嚴安排。趙四海、郎黑等鹽梟亦只認走私之罪。廣源則對其受弘嚴指使佈置鐘鳴機關、殺害劉三槐之事供認不諱。

狄仁傑將所有人的口供與證據一一對質,形成完整鏈條,不容狡辯。最終,當所有罪行陳列完畢,他目光如炬,掃視堂下:“爾等罪行,罄竹難書,天理難容,國法難恕!依《永徽律疏》,判曰——”

大堂內外,落針可聞。

“人犯虛雲,身為邪教餘孽之首,主導煉製邪毒,參與謀劃多起命桉,罪大惡極,判處斬立決,家產抄沒!”

“人犯黑蓮(本名不詳),邪教藥母,性情歹毒,親手配置多類毒藥,直接參與殺害吳秀娘、陳文昭,並意圖以活人煉丹,判處凌遲處死,家產抄沒!”

“人犯弘慧,身為監院,監守自盜,勾結鹽梟,侵吞鉅額寺產,判處斬立決,家產抄沒!”

“人犯趙四海,私鹽巨梟,為禍地方,判處斬立決,家產抄沒!從犯郎黑等,依律判處流刑、徒刑不等!”

“人犯廣源,受指使殺害劉三槐,參與佈置邪異機關,判處斬監候,秋後處決!”

“其餘‘白蓮藥王宗’骨幹及從犯,依律判處斬、流、徒、杖不等!”

“普照寺現任住持慧明,雖未直接參與命桉,但身為方丈,嚴重失察,縱容罪惡,革去僧職,依律判處流刑三千里,至邊遠之地服苦役。念其年老且最終悔悟交出證據,準其於服刑地寺廟修行贖罪。”

“普照寺藏汙納垢多年,責令查封,所有僧眾經甄別,未涉案者遣散至其他寺院或還俗,涉案者依法處置。寺產除償還合法債務、安置無辜僧眾外,其餘充公。寺中邪教相關物品、典籍,一律銷燬。”

“被擄孩童寅生、安安(劉安),官府妥善安置,尋訪親人。寅生已聯絡到遠親,將派人護送返鄉。安安暫由州衙出資,委託慈幼局尋良善人家寄養,官府定期探望,直至其成年或尋獲親人。”

“被害諸人,吳佑堂夫婦、陳文昭、翠蓮、劉三槐等,官府出面妥善安葬撫卹,表彰義烈。”

“所有查抄贓款贓物,除部分用於撫卹受害者、安置無辜外,其餘悉數充入國庫。”

判決宣讀完畢,堂下犯人面如死灰,有的癱軟在地,有的喃喃自語,唯黑蓮藥母依舊桀驁冷笑。堂外百姓則爆發出震天歡呼,大讚狄閣老明察秋毫,國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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