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郎被帶回楚州府衙之後,狄仁傑把他安置在後堂一間偏房裡,由李元芳親自帶人看守。不是關押——房門沒鎖,窗戶也沒釘死,只是門口站著兩個差役,不許外人靠近。王二郎坐在床沿上,兩隻手擱在膝蓋上,低著頭一聲不吭,和他母親王氏在絕筆信裡描述的姿態一模一樣。
第二天一早,狄仁傑讓蔡孝德把楚州府和山陽縣所有與神功元年賑災糧款相關的舊檔全部搬到了後堂。蔡孝德帶著兩個書吏從庫房裡翻出了整整兩大箱發黃的冊子,堆在桌上摞起來有半人高。狄仁傑花了整整兩天,一本一本地翻,用硃筆把和周正平有關的每一筆賬都圈了出來。神功元年,朝廷撥給楚州的賑災糧款共計八千石糧、白銀五千兩。楚州府分撥給山陽縣的是一千五百石糧、白銀八百兩。可山陽縣的入庫記錄上只記了五百石糧、白銀三百兩。剩下的一千石糧和五百兩白銀,從入庫記錄上消失了。經手人那一欄,籤的是周正平的名字。
“一千石糧,夠太平莊四百三十七個人吃半年。”狄仁傑把賬冊合上,抬起頭看著站在桌前的蔡孝德,“可他們一粒米都沒吃到。周正平把糧食轉手賣了,銀子裝進了自己的口袋。”
蔡孝德用袖子擦了一把額頭上的汗。“下官失職。周正平在山陽做了這麼多年縣令,下官年年給他考評,寫的都是‘稱職’。誰能想到他背地裡乾的是這種勾當。”
“他一個人吞不下這麼多。”狄仁傑站起來,走到窗前推開窗戶。外面雪停了,院子裡那棵老梅樹開了花,香氣冷冽。他轉過身看著蔡孝德,“八千石糧從楚州府庫出庫的時候,經手人是誰?”
蔡孝德愣了一下,連忙翻出楚州府的出庫記錄,手指在紙頁上劃過,停在了一行字上——“楚州府庫出庫經手人:同知張廣仁。”他的臉色變了。“張同知是下官的副手,在楚州做了六年同知。去年臘月——就是臘月初八鐘聲響了之後沒幾天——他告了病假,到現在還沒回衙門。”
“派人去他家查。”
蔡孝德轉身就往外走。一個時辰後他回來了,臉上的表情又青又白。“張廣仁家空了。門房說他臘月初十帶著家眷出了城,說是回原籍探親,可問了他的原籍地,那邊說根本沒見過人。他跑了。”
狄仁傑沒有感到意外。臘月初八鐘聲一響,驚動的不是周正平一個人。所有在那筆賑災糧款裡伸過手的人,都被鐘聲驚醒了。周正平沒跑——因為他知道自己跑不掉。張廣仁跑了,可他跑不遠。
“發海捕文書。八百里加急送往各州縣。周正平死了,張廣仁就是太平莊案裡官職最高的活口。”
蔡孝德應了一聲,匆匆出去了。蘇無名抱著一疊剛從太平莊舊莊搜到的舊物推門進來,把東西放在桌上。他從王大之妻王氏的靈堂裡找到了一個用油布裹著的小包,裡面是一本手縫的麻紙冊子,冊子裡夾著幾張舊符紙,上面畫著釋月慣用的螺旋紋。冊子用左手寫的,字跡歪歪扭扭,和王氏絕筆信上的筆跡完全一致。第一頁寫著一句話——“師父說,鐘不是用來殺人的,是用來讓人還債的。”
狄仁傑把冊子從頭翻到尾。王氏在冊子裡詳細記錄了涼州裴姓工匠教給她的所有機關術——小鐘引大鐘、地氣鼓鍾簧、石像底座嵌銅管的原理。也記錄了裴姓工匠離開楚州之前對她說的話——“你丈夫死在鐘聲裡,我不能讓他活過來。但我可以讓欠他命的人,有一天聽見同樣的鐘聲。”她還記錄了周正平每年臘月初八都會去山神廟上香的事。他會一個人跪在山神像前面磕頭,磕完了站起來往功德箱裡塞銀子,然後匆匆離開,像是在躲什麼東西。她最後寫道——“妾每年臘月初八都會去廟裡等他。他不認識妾,妾卻看了他十八年。他老了,頭髮白了,背也駝了。可妾記得他十八年前的樣子——那時候他騎著高頭大馬,從太平莊路過,停下來看了看路邊的餓殍,說了一句‘死光了也怪老天爺不下雨’,然後繼續往前走。”
狄仁傑把冊子合上,放在桌上。王氏看了周正平十八年,從他騎高頭大馬的壯年一直看到他頭髮花白。她沒有上去認他,沒有喊冤,沒有舉發。她只是每年臘月初八跪在廟裡,等鐘聲響。然後他叫來李元芳,讓他把王二郎從偏房裡帶過來。
王二郎進來的時候還是穿著那身素白的孝衣,臉上沒什麼表情。狄仁傑讓他坐下,把王氏的冊子推到他面前。
“你母親等了十八年。你等了十八年。你父親死了之後,你母親一個人把你拉扯大,教你認字,教你機關術,教你廟底下那口鐘的秘密。她把所有的希望都押在了你身上。你敲鐘的那一刻,她在靈堂裡聽見了嗎?”
王二郎低下頭,嘴唇動了動,然後從袖子裡摸出一樣東西放在桌上。是一隻極小的粗陶小碗,碗底刻著一個“王”字。“她聽見了。臘月初八那天晚上鐘響的時候,我跪在她靈前,看見油燈的火苗跳了三下。她聽見了。”
狄仁傑點了點頭,把王氏的冊子重新放回油布包裡,然後提起筆開始寫結案文書。神功元年太平莊饑荒案,經查實,山陽縣令周正平私吞賑災糧款計糧一千石、銀五百兩,致太平莊村民四百三十七人餓斃。事後為掩蓋罪行,篡改入庫記錄,賄賂楚州府同知張廣仁。張廣仁在逃,已發海捕文書。周正平於臘月初九夜暴卒於家中,死因與十八年前王大暴卒案同——因山神廟地宮銅鐘機關所致。地宮機關及銅鐘由涼州裴姓工匠於修廟時所設,意在為四百三十七個餓死的人鳴冤。王大之妻王氏守護地宮十八年,已於近日亡故,其子王二郎繼承母志,敲鐘鳴冤。周正平之死,系其所欠孽債之果。
寫完之後他擱下筆,把文書遞給蘇無名。“謄抄三份,一份存楚州府,一份發往刑部,一份帶回大理寺歸檔。”
蘇無名接過文書,又問了一句:“大人,王二郎怎麼處置?按律他私設機關致人死亡,雖然是復仇,可法理上——”
“不予追究。”狄仁傑站起來,“他母親守了十八年,他也守了十八年。他敲鐘的時候不是為了殺人,是為了讓周正平聽見自己欠下的債。周正平是自己跪下去死的——他跪的不是鐘聲,是那四百三十七個名字。把他帶回去交給新太平莊的里正,讓他在村裡好好過日子,每年臘月初八替他爹孃上炷香。”
王二郎抬起頭看著狄仁傑,張了張嘴,最終什麼也沒說出來,只是站起來朝狄仁傑深深鞠了一躬。狄仁傑把他扶起來,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後大步走出了後堂。
正月十四,狄仁傑離開楚州,踏上了返回長安的路。蔡孝德送到城門外,站在雪地裡一直目送到馬車拐過河灣。一路上風雪時下時停,官道上的積雪被車馬碾成了灰黑色的泥漿。狄仁傑坐在馬車裡,把太平莊案的所有文書重新整理了一遍,歸入一個卷宗,封皮上寫著“楚州山陽縣太平莊饑荒案”。馬車走得很慢,李元芳騎在馬上走在前面開路,馬蹄踩在凍硬的泥地上發出咯吱咯吱的響聲。蘇無名坐在車廂角落裡,抱著那隻從地宮裡帶出來的粗陶罐,罐子裡裝著王氏的骨灰——王二郎託他把骨灰帶回長安,埋在大理寺後院裡,說母親生前最敬仰大理寺的人,死後也想離大理寺近一些。
正月二十,狄仁傑回到了長安。大理寺門口的柳樹還是光禿禿的,可枝丫上已經冒出了幾粒米粒大小的新芽。蘇無名把陶罐埋在後院那兩棵小樹中間,堆了一個小小的土堆,壓了一塊青磚當碑,王二郎說過,他娘守了十八年,不想再待在廟裡了。大理寺後院的樹底下,清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