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餉,李自成拷得我崇禎拷不得?》第421章 有鼓,就有冤(1)

作者:我愛吃墨水·3個月前

鼓豎起第一天,無人敢敲。

第二天、第三天……直到第五天,終於有人站了出來。

是個四十多歲的漢子,衣衫襤褸,面色悽惶。

他走到香案前,拿起筆,手抖得厲害,半天寫不出一個字。

書吏問:“你叫什麼?有何冤情?”

漢子撲通跪倒,淚流滿面:“小的叫王滿生,通州人。去年,村裡惡霸強佔我家三畝水田,打死了我爹。”

“我告到縣衙,縣太爺收了惡霸的銀子,反說我誣告,打了我三十板子……我娘氣病,上個月死了。小的……小的實在活不下去了!”

周圍百姓聽得心酸。

書吏遞過紙筆:“寫吧。但要記住,若有不實,反坐其罪。”

王滿生咬牙,歪歪扭扭寫下狀紙,按了手印。然後走到鼓前,拿起鼓槌。

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咚!咚!咚!

三聲悶響,迴盪在正陽門外。鼓聲不大,卻像敲在每個人心上。

錦衣衛上前:“王滿生,擊鼓鳴冤,依律當受二十大板。你可認?”

“小的認!”王滿生挺直腰桿,“只要能申冤,打死我也認!”

“好,趴下。”

板子舉起,落下。

啪啪聲伴隨著悶哼,每一聲都讓圍觀百姓心頭一顫。

打到第十板時,王滿生已經皮開肉綻,但他咬著牙,一聲不吭。

二十大板打完,人已經昏死過去。錦衣衛潑了盆冷水,將他弄醒。

“狀紙已送刑部,三司會審,七日之內必有結果。”百戶道,

“你先去醫治,費用由申冤基金出。”

王滿生被抬走時,百姓們自發讓出一條路,許多人都落了淚。

這鼓,真不是擺設。

訊息傳開,震動京城。

有人贊皇上聖明,有人罵規矩太嚴,但所有人都知道。

從今以後,百姓真有一條告御狀的路了。

七日後,王滿生一案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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