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書房中,兩人退下後,唯獨剩下陳遠一人。
崇治帝望著他,緩緩開口,“依你看,剩下的幾人該如何處置?”
陳遠沉吟片刻,“臣以為,此事仍需有人承擔主要責任,以儆效尤。譬如……那位布政使盧懷遠。”
皇帝微微頷首,“朕也有此意。只是如今遼陽局勢未定,南方亦不安穩,朕實在不願嶺南再起動盪。”
陳遠會意,恭敬地說道:“明白了。那就按照之前臣所提議的辦法,讓他們交一筆銀子,既能讓其認識到自身過錯,又能充實國庫。”
“好,此事便交由你來辦。”
陳遠躬身應命,“是。只是不知這筆銀錢,定為多少才算妥當?”
皇帝擺了擺手,“你來斟酌決定即可,不必事事請示。”
離開御書房時,外頭大雪紛飛,寒風刺骨,但陳遠的心情卻格外輕鬆。
他步履輕快地回到內閣,徑直尋到陳明禮,笑吟吟地說道:“陳大人,這次您可得感謝我才是。”
陳明禮皮笑肉不笑地看著他,“您是指那個‘議罪銀’的主意?”
“正是。”陳遠笑意不減,“陛下已准許以這種方式贖罪。若當初採納的是你們的意見,恐怕現在,陳大人是否還能坐在這內閣之中,還真不好說啊。”
陳明禮嘴角微抽,強壓著心頭不適,勉強擠出一句感謝的話。
這時,趙世賢插話,“陳大人,陛下是不是將嶺南官員的處置權交給您了?”
陳遠像是突然想起什麼,一拍腦門,“對呀,陛下確實將這事交給我處理了。”
他笑著拱手告辭,“看來我還有一堆事要忙,先走一步。”
趙世賢深吸一口氣,要說到重點的時候,這人就腳底抹油。
而在嶺南的應元正還在努力的工作。
他抽空寫了一封奏摺,準備呈報給皇帝,列舉申良平、秦厚、盧懷遠三人協助新政、將功補過的表現。
眼看著“攤丁入畝”政策在高要縣全面鋪開,應元正終於騰出手來,著手執行他心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也是他最初便想做的事。
那就是,嚴禁殺嬰。
為此,他起草了一份詳盡的報告,內容直指高要縣長期存在的溺女惡俗。
這項行為,本就為朝廷明令禁止,然而前任縣令申良平對此不聞不問,致使民間殺嬰成風,尤其以女嬰為主,慘不忍睹。
他也問過申良平,為什麼不管。
申良平卻說,縣衙無人、無財、無力,實在管不過來。
因此,應元正決定採取更為嚴厲的手段加以制止。
他擬定的新規如下:
各地差役若發現有人溺嬰,一經查實,處以二十兩白銀罰款,限三日內繳清。
。止為兩銀欠所清還至直,衙縣於役服口人中家制強則,兩十二足不仍失盡產家若。等地田、俱傢、宅住於限不但括包,產家賣變制強,者繳未期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