頃刻間不僅漠南再次易主,有此血仇,北疆再無寧日矣!
當分化草原諸部,假其酋首以王侯之號,妻以宗室之女。分其土地部族,使其一盤散沙為我大唐番臣,自可邊塞永固。”
禮部侍郎李百藥說道,“突厥自分種族,雖稱一國,然實各有統帥。
今我大唐要使草原長治久安,當分封其部,使其不相臣屬,各自為戰。再於定襄置都護府,定中原與草原之君臣名分,為其節度,此安邊之長策也。”
……
待群臣各抒己見後,李二拿出一封奏表命諸人傳閱,裡面是秦時釐定的草原接下來的管理方案。
秦時的觀念是草原人畏威不畏德,健忘而趨利。不能採用懷柔手段,需要以明文鐵律進行約束管理。
首先,漠北的鐵勒諸部暫時鞭長莫及,允許他們按照目前的制度繼續生活。但需要每年遣使向大唐朝貢,進獻牛羊戰馬,持續為大唐輸血。
漠北乃是真正的苦寒之地,再持續壓制其有生力量,不存在迅速坐大的空間。
至於漠南,於原陰山王廷、河套地區置安北都護府。朝廷派遣重臣為大都護,代替朝廷統御整個漠南。
其部下以唐軍精銳為核心,輪蕃番上,再整編、抽調頡利等突厥諸酋麾下精銳為唐協軍。使其有足夠的武力威懾草原與他國,又不會成為中原朝廷之患。
同時,將原本直屬頡利的人口集中安置在河套,讓他們耕牧,作為安北都護府的錢糧來源。
安北都護府以下,再設四鎮,即突利、蘇尼失、鬱射設、欲谷設,令其為都督,相互牽制。安北都護府居中調停,不令任何一方有吞併他人,坐大之機。
四鎮之下,再以羈靡制設州、縣。
以各部族首領、頭人為刺史、縣令,將他們的統治基礎變為大唐賜予的官職。誰有大唐的敕封,誰才是領導。
羈,是馬的籠頭,靡,是牽牛的繩子。所謂羈靡制,就是像管理牛、馬的方式去管理突厥人。
讓突厥人可以保留游牧的生活習性,並且諸部依然可以有相對獨立的狀態。但是,不再有可汗、設、俟斤等突厥制度,全部按中原官職。
他們只是大唐安排在草原的官吏,統治的合法性,需要得到大唐朝廷賜予、背書,從事實上確立大唐對草原的統治。
朝廷有政策、命令,各州縣必須嚴格執行;有糾紛,先由安北都護府進行干預、調停,如果不聽招呼,朝廷授權後,安北都護府可施行武力鎮壓。
鎮、州、縣內部事務可以自治,每年向朝廷進貢;各部族內部允許實行其傳統法律,但是部族之間的糾紛,必須按照大唐的法律來執行。
鎮、州、縣可以保留自己的軍事力量,並且只要養得起,朝廷不給限制。但是,大唐需要,必須無條件服從徵召。
同時,鎮、州、縣之間,朝廷可施行“換防制度”,就是朝廷可以隨時更換他們的地盤。
如一個部族生活在甲縣,頭人被賜予甲縣縣令的官職。有一天朝廷調任頭人為乙縣縣令,其部族就必須遷居乙縣。
簡單的說,朝廷可以隨時打破部族世代盤踞根據地的根基,瓦解本土勢力。
當然,這個政策不能常用,只是作為朝廷對草原部族的制衡打擊手段之一。
並且,鎮、州兩級的領導人,本人必須入長安宿衛,部族可以讓他們的心腹管理。進一步設限,減少其坐大可能。
美其名曰是長安繁華,讓這些人都去長安過好日子,實際上就是人質。如果誰的部族不安分、有異動,他本人就會第一時間被拿下。
毫無疑問,這是一套想法非常成熟,同時也非常苛刻的針對草原的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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