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件事,發生在下班後。
那段時間我經常加班,不是領導要求的,是我自己不想那麼早回去。
出租屋只有十幾平米,一張床、一張桌子、一個衣櫃,多一個人都轉不開身。
和家裡沒法比,還沒家裡的衛生間大。
但我不覺得有什麼遭罪的,畢竟這對剛畢業的我來說,算是一種修行。
我可以隨時放棄工作,回去繼承家業,衣食無憂。
但是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真的不喜歡平淡的衣食無憂。
言歸正傳,相比之下辦公室寬敞多了,不同於出租屋,這裡有空調,有茶水間,有窗外的夜景。
有時候我會待到晚上九點十點,等整層樓的人都走光了,剩下我一個人和頭頂嗡嗡作響的日光燈。
有一天晚上,大約九點半,我收拾東西準備走,路過會議室的時候,發現裡面的燈還亮著。
會議室的門是玻璃的,磨砂的,看不清裡面,但能看到光從裡面透出來,暖黃色的。
我愣了一下,這個點了,不應該有人在會議室。
我推開門,裡面沒有人。
燈是開著的,吊燈,暖黃色的光,照在空蕩蕩的會議桌上,桌上有幾個紙杯,是白天開會時留下的,沒有收走。
我站在門口,看著那些紙杯,看著空無一人的會議椅,看著暖黃色的燈光照在深棕色的桌面上,形成一片安靜的光區。
我伸手去夠牆上的開關,想關燈。手快要碰到開關的時候,我停住了。
我看到桌面上那些紙杯的位置排列得很整齊。六個紙杯,圍成一個半圓,朝向同一個方向——朝向一張空椅子。那張椅子被拉出了一些,不像其他椅子那樣整齊地貼著桌面。像有人坐在那裡,然後站起來,走了。紙杯裡的水還是滿的,熱氣已經散盡了,水面平靜如鏡,映著暖黃色的燈光。
那天晚上我沒有關燈。我只是把門帶上,走了。
第二天早上我來的時候,會議室的燈是關著的,紙杯不見了,椅子歸位了,一切正常。
我沒有問任何人是誰收拾的。
有些事情不需要確認。
第三件事,發生在公交車上。
我每天上班坐的那路公交,經過春城的一條老街,叫順城街。
街兩邊是舊式的騎樓,一樓是鋪面,二樓住人,晾衣杆從窗戶伸出來,掛著五顏六色的衣服。
街不寬,兩邊種著法國梧桐,樹幹歪歪扭扭的,像在互相推搡。公交車從街中間穿過,車廂幾乎擦著樹冠走,夏天的時候窗戶會被梧桐葉刮到,發出沙沙的聲響,像有人在敲玻璃。
有一天下午下班,我坐在公交車的最後一排靠窗的位置,戴著耳機,看窗外的人。
車在順城街中間停了一下,不是站臺,是堵車。一輛送快遞的三輪車橫在路中間,司機正在搬貨,公交車過不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