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篤定,對方不敢擅闖縣衙。
翌日,衙差詢問了翠鶯樓的老鴇,以及樓裡所有的姑娘、雜役。
經所有人的口供交叉比對,可以確定,吳放確實在那樓裡躲了六天,未出過翠鶯樓的大門,也未和外界聯絡。
聽說牽扯到命案,紅玉姑娘立即拿出了銀簪子。
在她眼裡,這種粗製的銀簪她根本看不上,也沒什麼捨不得的。
她將這六天與吳放的往來都交待了。
每回辦完事,吳放就會吹牛,說他動動手指,就能勾的小姑娘為他茶飯不思,一顆糖,一次無意的牽手,就能輕鬆拿捏對方。
紅玉是娼妓,應付客人是她的本分。不管客人說什麼,她都附和著,哄對方高興。
每每到了這種時候,她便會撲倒在吳放懷裡,撒著嬌捶他的胸,讓對方說清楚,到底誰更有魅力。
吳放總會一臉戲謔:“那些個雛兒,一身僵硬,難搞得很,還是你這種更銷魂。”
六天的相處,或許剛開始吳放還保有一絲警戒,但泡在溫柔鄉的時間長了,早不知天地為何物,把他與李蕊的過往都說了出來。
而且,與他有糾葛的,並不止李蕊一人。
紅玉是娼妓,她的證詞雖不會被採信,但其口供中的多處細節,經衙役去李家村走訪,皆得到證實。
李蕊是在滿懷希望,對未來抱有一份憧憬的情況下,才會不顧名節,冒險偷走家裡的銀錢同吳放私奔。
可得到的結果卻是被拋棄、被威脅,吳放原以為,李蕊會為了名節忍讓。
因為在慶國,很多女子把名聲看得比命都重。
在官府的審訊下,吳放終於坦白了他對李蕊做的事。
可他覺得自己沒錯,還嚷嚷著李蕊不是他殺的,一切都是她自願,因為從小舅舅就是這樣教他的。
教他哄人,教他吃軟飯。
他舅舅還想說情,武縣令直接命人將其拿下,作為家屬,他要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
當時江小月前往縣衙告狀,有不少百姓圍觀,她狀告吳放殺害她父母一事也傳了出去。
縣衙沒有主動澄清,反讓流言愈演愈烈。
黑衣人聽說了訊息,正守在縣衙外。
國君有令,主公已經撤回瑜國,只留他一人處理這個孤女。
若這麼簡單的事情都辦不到,回去後哪還有他的立足之地。
他萬分後悔,當初對方昏迷時,就該解決掉她。
當時他尋機搜過身,並未發現不屬於漁家女的物件。
主公曾許諾,找回那東西可賞千兩,即便沒見過,他也抱著那渺茫的期望,想看看東西是不是被江小月藏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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