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甜愣在了那裡。
她的嘴還張著,但那個“別”字卡在喉嚨裡,怎麼都發不出來。
她的眼睛瞪得很大,瞳孔裡倒映著路燈下那些正在倒下的、扭曲的、痛苦的身影,倒映著那個在人群中穿梭的、快得幾乎看不清的深色夾克。
那五六個倒在地上的小混混,橫七豎八地躺在廣場的石板地面上。
有的還在呻吟,有的己經不動了,有的在努力地試圖爬起來,但身體不聽使喚,剛撐起來就又摔下去。
她站在那裡,看著那個穿著深色夾克的男人從最後一個小混混身邊退開,拍了拍手上並不存在的灰塵,然後轉過身,走回到那兩個人身邊。
他的步伐還是那樣穩,呼吸還是那樣平,表情還是那樣看不出任何情緒。
沒想到啊。
甜甜在心裡把這幾個字翻來覆去地嚼了好幾遍,越嚼越覺得不可思議,越嚼越覺得後背發涼。這個林默,這個話不多、酒量好、拒絕她開房邀請時連一個多餘的字都不肯說的男人,竟然比那個年輕的陳鋒更厲害。
她本來以為陳鋒己經是她見過的最能打的人了。
在迪吧的舞池裡,陳鋒一腳把一個壯漢踹飛好幾米遠,那種速度和力量己經超出了她對“退伍兵”這個身份的全部想象。
她以為那就是天花板了,那就是普通人這輩子能見到的、最接近電影裡那些打鬥場面的極限了。
但現在她知道,她錯了。
陳鋒是一把刀,刀很快,很利,出鞘的時候所有人都能看到那道光。
但林默不是刀,他是握刀的人——你看不到他,你只看到刀在動,只看到那些被刀砍倒的人,只看到刀鋒上不斷滴落的血。
等你反應過來的時候,他己經把刀收回去了,站在你面前,表情平靜,呼吸平穩,像一個什麼都沒做過的、普通的路人。
他們難道真的只是退伍兵這麼簡單嗎?
甜甜站在迪吧門口的臺階上,她忽然想起林默剛才說的那句話——“我們剛來到這邊,想先玩幾天。”
玩?
她看著地上那六七個還在打滾的小混混,看著路燈下那幾灘正在緩慢擴散的暗色血跡,看著那個從人群中走出來的、穿著深色夾克的挺拔背影。
這哪是來玩的?
這分明是來掀桌子的。
可想歸想,她還是跑到了這邊。
她伸出手,張開雙臂,擋在林默面前。
其實此時林默己經不準備再出手了,那群小混混己經被打散了士氣,剩下的幾個站在原地腿都在發抖,鐵棍舉在半空中不知道該放下還是該繼續舉著,目光在倒地的同伴和林默之間來回游移,既不敢上前也不敢逃跑。
可她還是面向著林默等人張開了雙臂,身體微微前傾,下巴揚起。
她的嘴張開,聲音從喉嚨裡迸出來,又尖又亮,在空曠的廣場上回蕩,“別打了,別打了!”那幾個遲遲不敢上前的小混混聽到這個聲音,幾乎是本能地往後退了半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