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鑫看了那兩人一眼:“想通融,想少賠點?也不是完全不行。”
兩人一聽這話,頓時像抓住了救命稻草。
“只要你們把事情原原本本交代清楚”,呂鑫緩緩說道,“罰款的事,不是不能商量。”
曾嶽誠本來還想再罵兩句,旁邊的律師卻輕輕咳了一聲,朝他使了個眼色。
曾嶽誠這才強壓著火氣,沒再繼續。
甲和乙低聲商量了一陣,最終還是扛不住壓力,把事情一五一十地交代了出來。
原來,是那家培訓機構的老闆主動找上了他們。對方先是開出了更高的工資,又許諾了額外提成,接著便讓他們把鑫誠科技那套Excel教材偷偷帶過去,照著原來的內容繼續講。
他們也不是完全沒顧慮,當時還專門提到過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條款。
可那老闆卻滿不在乎地說,那些東西不過是拿來嚇唬人的,真出了事也沒什麼大不了,他有關係,頂多扯幾句皮,誰還真能為了這點事上法庭。
兩人信了這話,才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律師在旁邊聽著,等他們說完,才不緊不慢地開口:“你們現在能主動配合,至少說明還有點悔意。真要能和解,當然比鬧上法庭強。可前提是,你們說的這些,得落到紙面上。”
兩人連連點頭。
在律師的見證下,他們當場寫下了書面情況說明,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培訓機構老闆的授意、教材的來源,以及兩人參與授課的經過,全都寫了下來,最後簽字、按手印,一樣不落。
之後,兩人又配合工商部門做了詢問筆錄。
有了這份書面說明,再加上先前己經做好的公證、錄影和教材比對,整件事的證據鏈一下就完整了。
那家培訓機構的老闆這才真正慌了。
他原本還想著託關係,把事情壓下去。可問題是,當天工商突擊檢查的時候,記者就在現場,照片也拍了,情況也記了,說是要當成典型案例。
這種時候,下面的人誰還敢往這硬做文章?
關係不是不能找,可再大的關係,也得看值不值得為這種案子冒險。
最後,眼見翻盤無望,對方也只能低頭乞求和解。
事情到了這一步,那家培訓機構的老闆很快就託人傳話,想坐下來談。
丁律師也提醒:“可以談,但不是為了給他面子,是為了看看他能吐出多少東西來。”
……
談判那天,對方老闆來了之後,一開口,就是那套場面話:“曾總,這個事情吧,下面的人不懂事,搞出了誤會。大家都在一個圈子裡混,沒必要鬧得太僵……”
曾嶽誠以前最吃這一套。別人聲音一軟,他心裡那口氣反倒容易松。可這一次,他卻只是冷著臉坐在那裡,一句話都沒說。
因為之前,呂鑫己經跟他說得很清楚了,這種時候,誰先松,誰就輸了。
對方見曾嶽誠不說話,只好又看向旁邊的呂鑫和律師,乾笑道:“要不這樣,教材我們不用了,人我們也把他們辭退,然後賠償10萬塊錢,大家各退一步,行不行?”
丁律師連頭都沒抬,慢條斯理地翻著手裡的材料:“不行。”
”?決解麼怎想們你那“
。誠嶽曾是的話接次這”。單簡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