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都是武夫,只有我會搞科舉》第367章 大寧商事律(1)

作者:鵜鶘鎮村民·6天前

一月後。

京城,李府書房。

李長卿屏退了所有的下人。

書房外由西山大營的親衛把守,嚴禁任何人靠近。

書案上,堆放著數十卷空白的宣紙與幾方上好的徽墨。

李長卿提筆蘸墨,在第一卷宣紙的首行,寫下《大寧商事律》五個大字。

他的思緒回到南明港的所見所聞,回到松江府的牙行與作坊。

那些雜亂無章的契約,悲慘的水手家眷,偷漏關稅的商賈,皆化作他筆下的法度條文。

“第一卷:契約總則。”

李長卿落筆如飛。

“凡大宗買賣,商船出海,作坊僱傭,金額滿五十兩新幣者。必須使使用者部統一印發之三聯契稅紙。契約需詳盡寫明雙方名諱,籍貫,貨物數目,交割時日,違約罰金。”

“雙方畫押後,一聯交當地稅務司備案。無備案者,官府不予保護,視為私相授受。”

“契約之中,嚴禁寫入生死由命、主家免責等悖逆人倫之語。凡帶有此類欺壓條款之契約,即刻作廢。”

“強行簽訂者,重罰。”

寫完契約總則,李長卿重新鋪開一卷宣紙。

“第二卷:僱傭與撫卹。”

他想起那名攥著皺紙哭泣的年輕婦人。

“凡招募水手出海、礦工下井等涉險營生。僱主必須於契約中明確寫明傷亡撫卹之具體數目。”

“水手因公傷殘者,僱主需承擔其終身之半數工錢,因公喪命者,僱主需一次性賠付安家費二百兩新幣。”

“若遇海難沉船,主家不得以貨物損失為由拒付撫卹。撫卹金為首要賠付之款項。”

“敢有拖欠拒付者,查封商鋪船隻,強行變賣以充撫卹。掌櫃與東家入刑部大牢。”

寫到此處,李長卿停下筆。

他深知,海難頻發,一次沉沒幾艘大船,損失數萬兩白銀。

若將撫卹與貨物損失全部壓在一家商行身上,商行極易破產,最終水手的家眷依然拿不到錢。

必須引入分擔風險的法度。

他換了一支細筆,在旁邊寫下第三卷的綱領。

“第三卷:海險統籌與合股。”

“設立大寧朝遠洋統籌局。凡出海之商船,必須按貨物價值之一成,向統籌局繳納海險公積金。此資金由戶部專派官員與商賈推舉之代表共同管轄。

。發代額全局籌統由卹亡傷手水,付賠七按局籌統由失損貨。誤無實核局籌統經,掠劫寇海遭、沒沉暴風遇船商若

”。依所有老眷家手水保,產家傾至不賈商保此以

。算核按,紅分終年。數乾佔所與目數切確之資出人每明寫需冊名。冊名合記登司務稅在需。者坊作、船商置購夥合資出人多凡“

。眷家與地田、產祖其連牽得不。款欠擔承目數本出所其以僅者資出,產破空虧行商坊作若

”。憂之連株除消,業興資集間民勵鼓以。法之責擔按為此

。月個三整整了關閉房書在卿長李

。房書送自親袖紅楚由皆餐三日一

。下寫條逐,文古明簡的懂看夠能姓百與百朝寧大用,分部雜複的宜時合不了離剝,髓法商的學所代現在己自將他

。秋深。後月個三

。門木的房書開推卿長李

。神有炯炯目雙但,憊疲顯略容面的他

。稿文重厚的冊訂裝摞一著捧中手

。前上迎玉子陳與晏清李的候等外門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