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團民是在家裡被抓的。
那天早上,天剛矇矇亮,陸衛東帶著人包圍了他家。劉團民還在睡覺,被窩裡暖烘烘的,聽見敲門聲,懶洋洋地起來開門。
門一開啟,看見門口站著一圈穿制服的,他愣住了。
陸衛東說:“劉團民,你被捕了。”
手銬銬上的那一刻,他一句話都沒說。
帶回局裡,連夜審。
劉團民坐在審訊室裡,低著頭,不說話。煤油燈照著他的臉,年輕,白淨,但眼神里有一股狠勁兒。
陸衛東坐在他對面,也不說話。
沉默了很久。
陸衛東把那枚彈殼放在桌上,說:“認得這個嗎?”
劉團民看了一眼,沒說話。
陸衛東說:“這是從你用過的那支槍裡打出來的。彈痕比對過了,一模一樣。”
劉團民的臉色變了變。
陸衛東又說:“你住的屋子離案發現場兩公里。你從凌晨十二點半到天亮這段時間,沒有人能證明你在哪兒。你有膠鞋,鞋印和現場的一致。你有軍大衣,和目擊者描述的一樣。你領過批號74.321的子彈,現場的彈殼就是那個批號的。”
他把證據一件一件擺在劉團民面前。
劉團民看著那些東西,手開始抖。
陸衛東說:“你為什麼要殺他們?”
沉默。
很長很長的沉默。
劉團民忽然抬起頭,眼睛裡全是血絲。
“我要錢。”
他的聲音沙啞,像砂紙刮過玻璃。
“我要買手錶,買收錄機,買摩托車。家裡不給,說我沒出息。我……我不服。”
陸衛東看著他。
劉團民說:“我盯了那個供銷社好幾天。知道他們有錢,營業款都在那兒。我想搶了就跑,沒人知道。我借執勤的名義拿了槍,半夜溜出來。我先去翻窗戶,窗戶上有鋼筋,鋸不動。我就從門進去了。”
他頓了頓,深吸一口氣。
“我讓他們把錢交出來。那個男的,何保華,假意答應,說要回裡屋取鑰匙。他和那個女的跑進去,把門關上。我……我火了。我覺得他們在耍我。”
他的聲音開始發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