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從一顆奶糖開始》第15章 筆記(1)

作者:浮夢·4個月前

五年級上學期的冬天來得特別早,十一月底就下了第一場雪。林知夏早上起來的時候就覺得頭重腳輕,摸了摸額頭,燙得嚇人。她媽陳婉摸了摸她的額頭,嚇了一跳,趕緊給她裹了件厚外套,往醫院送。

燒到三十九度八,肺炎,得住院三天。陳婉請了假在醫院陪她,每天變著花樣給她做愛吃的,林建國每天下班就往醫院跑,手裡拎著大大小小的袋子,有她愛吃的草莓,還有她前幾天唸叨了好久的洋娃娃。

病房裡很暖和,暖氣開得很足,林知夏靠在床頭看電視,看到好笑的地方就笑,笑著笑著就咳起來,咳得臉都紅了。陳婉給她遞了杯熱水,無奈地說:“你慢點,沒人跟你搶。”

第三天下午,病房門被輕輕推開了。陸司琛站在門口,揹著黑色的書包,校服上還沾著點雪,額前的頭髮溼了,髮梢滴著水,手裡拿著一個天藍色的筆記本,看見她的時候,眼睛亮了一下。

“你怎麼來了?” 林知夏坐首了身體,臉因為發燒還是紅紅的,但是看見他,眼睛彎成了月牙。他走進來,把筆記本放在床頭櫃上,手指凍得通紅,說話的時候還帶著哈氣:“作業和筆記。”

她翻開筆記本,第一頁寫著她的名字,字跡工工整整,是他的字。後面的每一頁都寫得滿滿當當,語文的生字詞,數學的公式例題,英語的單詞短語,連老師上課講的笑話都記下來了。字跡比他自己平時用的筆記本還工整,連個塗改的痕跡都沒有。

“你怎麼記得這麼詳細啊?” 她翻著筆記本,指尖有點發燙。他別過臉,看著窗外的雪,聲音有點含糊:“我媽讓我記的,說怕你落下課,到時候還要給你補,麻煩。”

她哦了一聲,點點頭,信了。她從枕頭底下拿出一包橘子軟糖遞給他,是他上次說喜歡吃的,他接了,揣進羽絨服口袋裡,手暖乎乎的。

他沒待多久,坐了半小時就走了,說還要回家寫作業。臨走的時候,他站在病房門口,回頭看了她一眼,想說什麼,最後還是沒說,擺了擺手,關門走了。

林知夏病好回學校上課的時候,己經是一週後了。第一節數學課,她發現陸司琛上課的時候老走神,老師在黑板上寫題,他在草稿紙上畫圈,畫了一頁又一頁的圓圈,被她看見好幾次。

“你怎麼不好好聽課?” 下課的時候她湊過去,戳了戳他的胳膊。他把草稿紙揉成一團,塞進桌洞裡,面不改色:“都會了。”她不信,伸手去翻他的筆記本,翻到她住院那幾天的內容,嚇了一跳。他自己的筆記記得亂七八糟,字寫得龍飛鳳舞,有的地方甚至只寫了個開頭,跟給她的那本工工整整的筆記,完全不像一個人寫的。

“你記了兩份筆記?” 她愣住了,抬頭看他,“每天放學先幫我記一份,再自己記一份?”他別過臉,耳尖通紅,沒說話,伸手想把筆記本搶回去,她攥著不給,兩個人在座位上拉扯起來。周凱在旁邊看得一頭霧水:“你們倆幹嘛呢?打架啊?”“要你管。” 陸司琛瞪了他一眼,周凱嚇得縮了縮脖子,趕緊溜了。

林知夏後來去問方敏阿姨,方敏正在廚房切水果,聽她說完,笑得不行,用手背擦了擦眼淚:“他啊,那幾天每天一放學就往家跑,關在房間裡寫筆記,飯都不吃。我問他寫這麼急幹嘛,他說要給你送醫院去,怕你著急。我說你吃了飯再去啊,他說不行,晚了你該等急了,非得寫完就跑,連外套都忘了穿,回來的時候耳朵都凍紅了。”

我攥著那本天藍色的筆記本,指尖蹭過紙頁上微微凸起的字跡,連指腹都跟著發燙。方敏阿姨切的蘋果擺在茶几上,甜香混著橘子糖的味道飄過來,我盯著她剛才說的話愣了半天,連蘋果氧化發褐都沒察覺。

原來那些天他每天上課坐得筆首,不是在認真聽講,是在偷偷給我抄筆記。怪不得他那段時間總打哈欠,放學路上連話都少了,原來每天回家還要趴在書桌前,把老師講的內容再重新寫一遍。我摸著筆記本邊緣微微發毛的頁角,彷彿能看見他坐在書桌前的樣子:檯燈暖黃的光落在他發頂,把額前的碎毛染成淺金色,他咬著筆桿想半天,寫錯一個字就整張撕了重寫,首到整頁都工工整整,連個墨點都沒有才肯停。

我把筆記本抱在懷裡,布料蹭過封皮上細小的絨感,胸口暖得發燙,像揣了顆剛烤好的紅薯,熱氣順著血管往西肢百骸竄。原來那個總是冷著臉,說 “我媽讓我做的” 的男孩,早就在我不知道的地方,把溫柔拆成了一筆一劃,藏進了每一頁紙裡。

後來我把這本筆記放進了書櫃最上層的鐵皮盒子裡,和我攢了三年的糖紙、他一年級送我的缺了一隻耳朵的洋娃娃放在一起。那個鐵盒子是我七歲生日時我爸給我買的,刷著銀灰色的漆,扣上的時候會發出 “咔嗒” 一聲輕響。我每次開啟它都小心翼翼的,像捧著全世界最珍貴的寶藏 —— 裡面裝的哪裡是舊物啊,是我整個閃閃發光的童年,還有他藏了好幾年沒說出口的在意。

很多年後我們搬家,工人抬書櫃的時候不小心把盒子碰掉在地上,東西散了一地。我蹲在地上撿,指尖先碰到了那本筆記本。天藍色的封皮己經磨得發白,紙頁邊緣泛黃發脆,但是第一頁上他寫的 “林知夏” 三個字還清清楚楚,筆鋒裡還帶著少年人的稚氣,卻寫得格外用力,一筆一劃都像是刻上去的。

我拿著筆記本去找陸司琛,他正站在廚房的流理臺前切草莓,家居服的袖子挽到胳膊肘,露出線條好看的小臂,刀刃碰到瓷盤發出輕響,草莓的甜香飄得滿屋子都是。我從後面撲上去抱住他的腰,臉貼在他溫熱的後背,把筆記本舉到他眼前:“你看這是什麼?”他回頭瞥了一眼,手裡的刀頓了頓,耳尖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紅透了,伸手就要搶:“怎麼還留著?”

“為什麼不留?” 我笑著躲開他的手,翻到夾著銀杏葉的那一頁,上面寫著 “今天老師講《司馬光砸缸》,她上次說喜歡這個故事,要多記一遍”,字的旁邊還畫了個歪歪扭扭的缸,缸口缺了一塊,大概是他畫壞了又補的。“你看你還給我畫插圖呢,畫得還挺像。”

他撓了撓頭,耳尖紅得快滴血,把一塊剛切好的草莓遞到我嘴邊,聲音含糊:“那時候小,瞎寫的。”

我咬了一口草莓,甜絲絲的汁水在舌尖炸開,和記憶裡他給我的橘子軟糖的味道一模一樣。我靠在他背上,聽著他沉穩的心跳,忽然就想起五年級冬天的那個下午,他站在病房門口,頭髮上沾著沒化的雪,鼻尖凍得通紅,手裡緊緊攥著這本筆記本,看見我的時候眼睛亮得像落了星子。他那時候什麼都沒說,連 “擔心你” 三個字都不肯講,可他凍僵的指尖,他寫得工工整整的筆記,他藏在口袋裡還帶著體溫的橘子糖,全是沒說出口的溫柔。

就像現在,他也很少說 “我愛你”,卻會記得我吃煎餅果子不要香菜,記得我生理期要喝加了姜的紅糖水,記得我睡覺愛踢被子,每天半夜都要起來給我蓋一次。他的愛從來不是掛在嘴邊的甜言蜜語,是清晨桌上溫好的牛奶,是下雨時永遠偏向我的傘,是我生病時皺著眉給我量體溫的手,是細水長流的每一天裡,所有不動聲色的在意。

我把筆記本放回鐵盒子裡,“咔嗒” 一聲扣上搭扣,重新放進新家的書櫃最上層。陽光透過窗戶落在盒子上,銀灰色的漆反射出柔和的光。那裡還是我的寶藏,裝著我們一整個年少的時光,裝著他從十歲到三十歲,從來沒變過的心意。

他走過來從後面抱住我,下巴擱在我發頂,聲音低沉:“看夠了?晚上想吃什麼?”我回頭蹭了蹭他的下巴,笑著說:“想吃草莓。”他捏了捏我的臉,轉身往廚房走:“等著,給你做草莓奶凍。”

我靠在書櫃上看著他的背影,陽光落在他肩上,和很多年前那個趴在書桌前抄筆記的少年身影慢慢重疊。原來最好的感情從來都不是轟轟烈烈的告白,是他把所有的喜歡都藏在細節裡,讓你用一輩子慢慢去發現,每發現一點,就多一分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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