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要把我的家搬給情人

丈夫要把我的家搬給情人

分類: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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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簡介

我自認為是人生贏家,從小到大一直是家中的團寵。

我出生時有家族信託,出嫁時帶着股權。

就連婚後也是幸福美滿,我和丈夫相敬如賓,兒子聰明,公婆和善。

京圈聚會上,大家都說我這輩子挑不出什麼遺憾。

直到死對頭溫棲鶴髮來一張照片。

照片里,段硯廷從身後抱着一個女人,親手替她戴上我看中的鑽石項鏈。兒子聿安站在旁邊,笑着替他們拍合照。

溫棲鶴緊跟着又發來一張房產簽約照。

段硯廷和那個女人靠在一起,桌上擺着一套價值上億的湖景別墅認購書。

她問我:「你家丟的到底是丈夫,還是保險柜里的公章?」

我沒有質問段硯廷。

等他回過神來的時候,副卡已經停用,財產保全材料和離婚起訴狀也送到了他面前。

他敢拿我的陪嫁養情人,是認定我捨不得二十年的婚姻,更捨不得他身邊人的這個位置。

可惜他猜錯了。

婚可以離,但賬必須一筆一筆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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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後獲刑十一年六個月。法官宣判時,他一直回頭看旁聽席。段崇禮和邵明儀都沒有來。聿安坐在最後一排,身上穿着洗得發白的工裝。他作為重要證人提交了錄音和完整口供,也當庭承認自己偷取簽章、提供賬戶的行為。他因犯罪情節較輕、自首且有立功表現,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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