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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爸告訴我,那三分鐘裡發生的事。
劉醫生話音剛落,我媽和他同時伸出了手,兩隻手同時按住那支筆,又同時往回搶。
我媽搶到了筆,握了兩次才握住,籤自己名字時,那個‘林’字的最後一筆劃出了簽名欄。
我爸沒等她寫完,從護士手裡拿了另一支筆,在第二家屬欄簽了字。
這一次,誰都沒有把責任推給對方。
劉醫生接過那張紙,看了他們一眼。
“你們現在籤的是家屬知情同意見證。”
他把表格收進資料夾。
“實際手術預案,她三週前就自己簽過了。”
我媽沒反應過來。
“什麼意思?”
“意思是,她早就做好了最壞的準備。切除範圍、保命優先原則、甚至術中心臟驟停的搶救意願,全部由她本人授權。”
“你們籤的這份,只能證明家屬被告知過風險,不能替她做任何決定。”
劉醫生轉身推開手術室的門,門在他身後關上了。
走廊裡只剩下他們兩個人。
我媽坐回椅子,手裡的筆掉在了地上,她忽然伸手去翻桌上的住院申請表。
第一張申請表的日期是三個月前。
那天是弟弟安安第一次哮喘急性發作,繼父不在,她在兒童醫院守了一整夜。
她記得林晚打過電話。
“媽,我這邊有個複查,本來約了明天住院,但時間可以調,不急。你先顧安安。”
她當時回了一句。
“那你改到下週吧,媽這邊忙完就聯絡你。”
安安出院後還要複診,幼兒園也要補請假手續,她沒有再聯絡我。
等她想起來問林晚複查結果時,林晚已經說了。
“查過了,沒什麼事。”








